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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令與知縣到底有什麼區別?縣令的地位多要高於知縣

對於縣令、知縣這兩個官職,現在大多數人都不太清楚他們之間的區別到底在哪裡,畢竟他們都是地方上縣一級,執掌一縣的最高長官,因此多數人都認為他們的職權都是一樣的,品級都是一樣的,只不過是名字不一樣而已。

縣令與知縣到底有什麼區別?縣令的地位多要高於知縣

清朝知縣

但事實上真是如此嗎?當然不是,他們之間還是有著本質上的區別的。

縣令

縣令,起源於春秋時期的楚國。楚武王三十八年(前704年),楚武王熊通發動“速杞之戰”,子姓諸侯國權國被楚國所滅,之後楚武王為了掌控屬於權國的地盤,他就在這裡設定了“縣”的行政區劃,並任命大夫鬥緡為縣尹,讓他執掌權地。而後,隨著楚國開始了大力向外擴張的道路,並先後吞併了周邊的一些小國,楚王就依舊遵循楚武王的作法,在這些地方相繼設“縣”,作為邊防重鎮,其長官稱縣尹,擁有徵賦之權,統重兵。

隨後,魏、趙、韓、秦等國也追隨著楚國的作法,在各邊疆之地設“縣”,但與楚國不一樣的是,秦魏趙韓等國稱縣長官為“令”,而非“尹”,同時與日後的縣令不同的是,此時縣令的地位頗高,他直隸於國君,由國君直接管理,是地方上地位最高的官員之一。春秋後期,各國將“縣”推向內地,而後又在邊疆之地設“郡”,置“郡守”,當然此時郡守的地位要略低於縣令。戰國時期,隨著邊疆地區越來越繁榮,各國開始在郡下設縣,而這就是郡、縣兩級制的雛形。

縣令與知縣到底有什麼區別?縣令的地位多要高於知縣

漢朝官制

前221年,始皇帝先後滅韓、趙、魏、楚、燕、齊等六國,一統天下,建秦朝。隨後始皇帝正式確立郡、縣二級制,當時他將全國分為36郡,郡下設縣,此時縣屬於郡,如此縣令也就成為了郡守的下屬。而後據《漢書。百官公卿表》載:“縣令、長,皆秦官,掌治其縣。萬戶以上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減萬戶為長,秩五百石至三百石”,秦法令規定人口萬戶以上的縣,縣官稱縣令,秩千石至六百石;萬戶以下的縣,縣官稱縣長,秩五百石至三百石,因此在秦朝,縣令的地位要高於縣長。劉邦代秦建漢後,在地方上對於縣一級長官的任命依舊延續秦制。

到了西晉,隨著全國的“縣”變得越來越多,西晉開始放寬秦漢對於縣令、縣長的任命,《晉令》載:“縣千戶已上,州郡治五百已上,皆為令;不滿此為長”,此時普通的縣只要有千戶以上的人口,而州郡的治所更是隻要滿足五百戶以上的人口,就可設縣令,而不滿足以上條件的,則依然設縣長。

而到了東晉南北朝時期,因國家的增多,各國所設的縣也就開始越來越多,而隨著縣的增多,各縣所擁有的人口也就越來越少,如此之後的各縣長官大多不再稱縣長,而是稱“縣令”,當然也有縣長,但較之之前已經很少。

縣令與知縣到底有什麼區別?縣令的地位多要高於知縣

隋朝官制

隋時,縣一級長官也大多稱“縣令”,少數縣依然有“縣長”(《姜謩墓誌》載:“隋文受禪,授秦王右府司兵,遷長史東閣祭酒,除博州清平縣令……病免久之,除幷州晉陽縣長),且開始有了另外的區分。《隋書。百官志》載:“(開皇)十四年……改九等州縣為上、中、中下、下,凡四等”,此時的縣令分為上、中、中下、下四等,以大興、長安、河南、洛陽四縣的縣令為最尊,這四縣縣令位列正五品,高於從六品上的上縣令。同時隋朝劃分縣的等級主要是以“諸縣皆以所管閒劇及衝要以為等級”(《隋書。卷二十八》)為依據,而縣令的品級就是以縣的等第來決定。

唐時,縣一級的最高長官皆稱為“縣令”,其餘同隋制大相徑庭,唐朝的縣令有京縣令、畿縣令、上縣令、中縣令、中下縣令、下縣令之分,其中以京縣令為尊,位列正五品上,以下縣令最次,位列從七品下。到了宋朝,《宋史。職官志》載:“縣令 ,建隆元年,令天下諸縣除赤、畿外,有望、緊、上、中、下……若京、朝、幕官則為知縣事”,此時因宋朝的職官是採取官稱與實職是相分離的措施,因此“縣令”逐漸只存虛名,開始被“知縣”所替代。

縣令與知縣到底有什麼區別?縣令的地位多要高於知縣

唐朝官制

元時,縣一級長官稱“縣尹”,《元史。百官志》載:“上縣,秩從六品,達魯花赤一員,尹一員,丞一員,簿一員,尉一員,典史二員。中縣,秩正七品,不置丞,餘悉如上縣之制。下縣,秩從七品,置官如中縣,民少事簡之地,則以簿兼尉”,自此“縣令”作為地方縣一級的最高長官的官職一去不復還,它徹底的消逝在了歷史的長河中。

知縣

上面我們也說了在北宋的時候,宋皇吸取了五代十國政權更迭頻繁,王朝朝不保夕的局面,他採取了官稱與實職相分離的措施,《宋史。職官志》載:“故三省、六曹、二十四司,類以他官主判,雖有正官,非別敕不治本司事,事之所寄,十亡二三”,就是說三省、六部、二十四司名義上都有正式的長官,但除非皇帝特命,一般是不管本部職事的,比如禮部,禮部雖有禮部尚書,但實際掌控禮部的一般情況下卻並不是他,而是“判禮部事”。

如此,此後宋廷幾乎不再任命專職的縣令去治理一縣,而是專門由朝廷大員去地方上兼領一縣,這稱為“知某縣事”,簡稱“知縣”。當然此時有京官去地方上兼領一縣的大多是地域廣,或是地理位置十分重要的縣,而一些較偏遠地區還是有專職“縣令”的存在的。不過到了南宋中後期不管是哪個縣,它的最高長官都開始被稱為“知縣事”,這點從嘉定十二年,宋寧宗下詔“兩經作令滿替者,實歷九考、有政聲無過犯、舉員及格,改官人特免再作知縣,許受籤判或幹官,以當知縣履歷” 的詔書中沒有出現縣令,而只出現知縣就可看出。

縣令與知縣到底有什麼區別?縣令的地位多要高於知縣

宋朝知縣

當然,知縣曾短暫的在元朝消失過,此時一縣的長官叫“縣尹”,而非“知縣”,《元史。百官志》載:“上縣,秩從六品,達魯花赤一員,尹一員,丞一員,簿一員,尉一員,典史二員”。之後明朝建立,朱元璋仿宋制,“知縣”開始正式被當做官職名來使用,《明史。職官志》載:“縣。知縣一人,縣丞一人,主簿一人,其屬,典史一人。”。

同時在明初,朱元璋曾將知縣定位三等,“定縣三等:糧十萬石以下為上縣,知縣從六品;六萬石以下為中縣,知縣正七品;三萬石以下為下縣,知縣從七品”(《明史。職官志》),就是繳納賦稅達十萬石以下的為上縣,設從六品知縣;繳納賦稅達六萬石以下的為中縣,設正七品知縣;繳納賦稅達三萬石以下的為下縣,設從七品知縣。當然以上這種規定,在不久就被廢除,此後不管是上縣,還是下縣,除京縣的知縣是第六品,其餘知縣全為正七品。

縣令與知縣到底有什麼區別?縣令的地位多要高於知縣

明朝知縣

隨後清朝亦仿照明制,無區別。辛亥革命後北洋政府成立,而隨著帝制的消失,知縣這一封建產物隨之也被拋棄,一縣的長官就變成了“縣知事”,自此知縣的稱呼也隨之消失。

縣令和知縣有什麼區別?

那麼說了這麼多縣令、知縣的淵源,現在我們就來說說他們之中到底有何不同的地方吧!雖說縣令、知縣都是地方上縣級行政區劃的最高長官,都是一縣之長,職掌的也都是一縣的事務,但在職權、地位上他們卻存在著本質上的區別。

第一、縣令的地位普遍要比知縣高。雖然在古代縣令和知縣都為一縣長官,但是宋之前的縣令的地位卻是要比知縣來的高。首先在春秋戰國時期,縣是大於郡的,也就是說縣令是大於郡守的,同時當時的縣令是受國君直轄的,而據《說文》載:“故春秋傳曰,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是也”,就是說只有上大夫才可授封縣,可以說毋庸置疑此時的縣令絕對是屬於地方上的“封疆大吏”。

而到秦漢時期,雖然縣令不再受國君直轄,而是有郡守來管理,但是不管如何此時的縣令也是六百石至千石的大官,要知道在漢朝廷尉(後來的大理寺卿)也才是秩皆六百石的官員,而在明朝,大理寺卿可是正三品官,遠比正七品的知縣來的高。因此此時縣令的地位顯然是要高於知縣的。

縣令與知縣到底有什麼區別?縣令的地位多要高於知縣

清朝知縣

之後到隋唐時期隨著縣越來越多,縣令的地位也隨之下降,其品級也被降至從六品上至從七品下,但是跟明清都只是位列七品的知縣相比,此時縣令的地位還是要略高於知縣的。

第二、縣令大多掌兵而知縣大多不掌兵。春秋戰國時期,縣令大多是負責邊疆地區的,因此為了保證邊疆地區的安全,他們往往是手握重兵的。而後,到了秦、西漢時期,縣令的地位雖然有所下降,但依然掌兵,此時地方一旦有戰亂,縣令可直接調正卒鎮壓亦或抵禦。到了東漢,東漢光武帝為了加強中央政權,遂罷郡國兵,如此縣令失去兵權,之後東漢凡遇有戰爭,常派京師兵出征,或根據需要臨時從州郡招募或徵發,由皇帝派將軍統帥。

東漢末年,因各地起義不斷,為了鎮壓起義,朝廷於是又將募兵權下放給地方官,自此縣令又開始有了掌兵權。此後隋開國後,知縣的兵權又被收回,但到了隋煬帝末年,因戰亂,朝廷又將兵權下放給縣令。到唐時,縣令的兵權又被收回,唐末又下放。因此,縣令在大部分時間都使用擁有兵權的,除東漢、隋、唐的前中期縣令是沒有兵權的,其餘時間都有兵權。

縣令與知縣到底有什麼區別?縣令的地位多要高於知縣

明朝知縣

而反觀“知縣”,除宋朝外,知縣兼任兵馬都監或監押之職,即可掌兵權外,其餘在明清時期,知縣皆是不掌兵權的,如明朝的地方兵權則由都指揮使司負責。

第三、縣令是大縣的最高長官才能叫,而知縣卻只要是縣的長官就可以叫。在隋唐之前,能叫做縣令的就只有大縣的最高長官,如秦漢只有擔任萬戶以上縣的長官才能叫縣令,再如在西晉只有擔任千戶已上縣的長官能叫縣令。而在宋明清時期只要是一縣的長官就都叫“知縣”。所以說雖然縣令和知縣雖然都是一縣的長官,但縣令卻是大縣的長官才能如此叫,小縣的長官只能叫縣長,但是知縣卻不會如此區分,只要是一縣的長官都叫知縣。

第四、縣令在隋唐是分六個等級的,而知縣在明清時期卻只分兩個等級。隋唐縣令是分京縣令、畿縣令、上縣令、中縣令、中下縣令、下縣令等六個等級的,而明清時期知縣卻只是分京縣令和其他縣令。

縣令與知縣到底有什麼區別?縣令的地位多要高於知縣

清朝知縣審案

總得說縣令、知縣是有著本質上的區別的,最大的區別就在於縣令的地位顯然是要高於知縣的,同時縣令大多時候是掌兵的,而知縣多數是不掌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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