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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清十大酷刑,個個殘忍程度超乎你的想象,都是針對婦女設計!

中國古代的刑罰制度經過不斷的發展,明清時期達到了頂峰,其嚴苛殘忍程度遠超以往,比如令人聞之色變的滿清十大酷刑,其實這種說法只是由於一部同名電影的流行而流行開來的,真正殘酷刑罰可不止十種,具體來說包括:剝皮,腰斬,車裂,俱五刑,凌遲,縊首,烹煮,宮刑,刖刑,插針,活埋,鴆毒,棍刑,鋸割,斷椎,灌鉛,刷洗,彈琵琶,抽腸,騎木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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剝皮顧名思義大家都懂,但是古代剝皮手段相當殘忍,我就不細講了以免引起您的閱讀不適。話說這剝皮啊,瘦子還好說,因為本來就是皮包骨頭,最難的是胖子,因為面板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不好分開。明朝魏忠賢就喜歡用剝皮來處罰自己的反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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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斬完以後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商鞅變法時,曾明文規定,一家犯罪,鄰家不告發者,處以腰斬。 也有人認為方孝孺是被腰斬的,但事實上他是被凌遲處死的。據說包青天的三把鍘刀裡,就有一把用來腰斬。

俱五刑大家可能不太熟悉,其實就是砍頭,刖,割手,挖眼,割耳朵,即「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後,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幹剁成三塊。漢高祖死後,呂后把他的寵妾戚夫人抓來,剁去手腳,割掉鼻子耳朵舌頭,眼睛挖出,丟在豬圈裡餵養,取名「人彘」。並請自己的兒子惠帝劉盈一起看。

凌遲,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不僅是為了殺死犯人,更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據說發展到後來,每次凌遲要由兩個人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準犯人斷氣。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執行人也要受刑,發展成“死刑的藝術” 。明朝的方孝孺就是不尊崇朱棣的旨意,而被凌遲。(最終還是被滅十族!本來只有九族,朱棣就把方孝孺的一些學生和朋友一起殺了。溢首就是絞刑,與外國絞刑不同,中國人的絞刑是用弓弦縊殺……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開始旋轉那 張弓, 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後終於斷氣……岳飛父子就是這樣死在風波亭,(因為他是功臣,不能斬首,要留全屍)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這樣給吳三桂親手縊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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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煮就是用一個大甕,四周堆滿燒紅的炭火,再把犯人放進去。再頑固不化的人,也受不了這個滋味。 關於這個刑罰還有一個典故是請君入甕,大家應該都知道。

車裂,即五馬分屍,很簡單,就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著向五個方向急奔,把人撕成五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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