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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規定:官員不得進酒肆

據歐陽修《歸田錄》記載,魯肅簡公為諭德,公易服微行,飲於一酒肆。真宗問曰:“何故私入酒肆”公曰:“臣家貧無器皿,酒肆百物具備,適有鄉里親客自遠來,遂與之飲。然臣既易服,市人亦無識臣者。”真宗曰:“卿為宮臣,恐為御史所彈”

(備註:御史,是中國古代執掌監察官員的一種泛稱。)

宋代規定:官員不得進酒肆

在宋朝,儘管京城開封餐飲業很發達,大酒店遍佈大街小巷,官員卻不敢進酒店吃喝,因為官員一旦在酒店杯觥交錯,不管公款還是私款,馬上就會遭到御史的彈劾,不是罷官免職,就是紀律處分。宋真宗時代太子的老師魯宗道,有一次老家來了客人,因為家裡酒具不齊備,只好換了便裝,領著客人到仁和樓酒店招待,混跡於士紳豪客之間,躲躲閃閃。恰好這天宋真宗有急事召見他,當他遲遲趕到宮裡時,宋真宗劈頭就責問:“何故私入酒家?”還說:“卿為官臣,恐為御史所彈。”倘不是魯宗道實話實說,請罪態度又好,差點兒就丟官。

宋代規定:官員不得進酒肆

來具體看看宋朝對官員的老規矩吧:

一、官員不入酒肆,在宋朝有著高度發達的餐飲業,各種大大小小的飯店、酒館什麼的遍佈在大街小巷,但這裡只能是普通老百姓享用,作為在朝的官員是不能進酒店吃喝的。就算官員進了酒店不挪用公款吃喝,也會被彈劾,輕者受到處分,嚴重的會被罷官。

二、不得取食味於四方,這個政令的意思是讓官員不能跟各地索要地方特產、美味佳餚,也是為了避免官員對地方上橫徵暴斂,當然也是為了避免官員相互間的“人情往來”。當然這個命令在宋朝執行的很好,甚至還能管住皇帝的嘴。因為當時皇帝想要吃條魚,但這個卻不符合規定啊。

三、不得殺士大夫及上書言事人,這個制度很好,刑不上士大夫就是從這開始的,也是對官員們很有利的一個制度。不論官員多大的錯誤是不能被殺,甚至不能能被上刑的。宋王朝三百多年,很少見對文人士大夫開刀。就算蘇東坡當初多麼反對宋神宗的改革,但也沒有被誅殺,只是被流放而已,要是換個朝代就完蛋了。

宋代規定:官員不得進酒肆

宋朝的這些的禁令,一方面是為了杜絕官員的腐敗,同時也是為了廣開言路,是為了發揮更好的全民的監督精神,甚至連老百姓都能廣開言路,任何人都可以監督官員的作風,哪怕是皇室的作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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