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歷史/ 正文

文史常識 | 隋唐五代官制

隋唐五代官制,沿自魏晉南北朝,其特點為:確立科舉取土製度;確立三省、六部、九寺、四監製度;發展了御史制度及地方官制。

隋煬帝廢除三師(太師、太博、太保)、三公(太尉、司徒、司空),皇帝之下直轄中書、門下、尚書三省,中書令、侍中、尚書令同為宰相。尚書省設六部(吏、戶、禮、兵、刑、工)以掌政務。並設太常寺、光 寺、衛尉寺、宗正寺、太僕寺、大理寺、鴻臚寺、司農寺、太府寺九寺,少府監、國子監、都水監、將作監、軍器監五監。御史臺掌監察。從隋文帝創科舉始,各級職官都由科舉而來。

地方設府、州、郡、縣以掌行政,設都督府以掌軍事。州、郡、縣各分上、中、下。都督府亦有上中下之分,管十州以上為上府,管十州以下為中府,管五州以下為下府。

文史常識 | 隋唐五代官制

唐、五代基本沿隋制,略有調整。尚書省不設尚書令,以左右僕射為宰相。增設樞密院,掌軍事。

統 籌 :張長寶

文史常識 | 隋唐五代官制

涼州文化研究

一個有文化溫度的公眾號

版權歸武威市涼州文化研究院所有,只能用於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以及其他非商業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使用本品須經同意,違者必究。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文章轉載自“涼州文化研究”微信公眾號。 轉載僅限全文轉載並完全保留作者署名,且不修改文章標題和內容。

圖片來自網路。

相關文章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