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歷史/ 正文

古代犯人被流放,衙役都搶著要幹這活,尤其是女囚,原因很現實

古代犯人被流放,衙役都搶著要幹這活,尤其是女囚,原因很現實

據相關史料記載,早在隋朝的時候,以徒流刑為中心的笞、杖、徒、流、死五刑制便已正式確立下來了,此後,流放更是一直存在於各朝的刑律當中,一直到清朝末期才得以被廢除,其存在歷史也歷經了幾千年餘久。儘管歷朝歷代的刑律或多或少有一些不同,但在流放地點的選擇上,基本都是選擇在那些地處偏僻,甚至是在那些荒無人煙的地區。總之,無論是在哪個朝代,被流放的犯人往往是需要長途跋涉近千里,而且他們手腳還帶著枷鎖,在長期的風吹日曬中,這些囚犯們的身體日益消瘦,精神上也深受煎熬,一些忍受不了痛苦的流犯,寧可願意自行了斷,也不願意面對這段痛苦萬分並看不到盡頭的旅途。

古代犯人被流放,衙役都搶著要幹這活,尤其是女囚,原因很現實

古代著名的六大發配地

流放,看著並沒有那麼痛苦,但實際是是僅次於死刑的一種刑罰。古代交通不發達,流放意味著長途跋涉;犯人身上帶著枷鎖,行動不便,痛苦難當;流放一般是偏遠之地,流放原則是“南人發北,北人發南”,南人流放到北邊,北人流放到南邊,故意讓犯人水土不服;流放地生活條件惡劣,吃不上,喝不上,住不好,醫療條件幾近於無,許多人熬不到徒刑期滿,就無奈見上帝去了。

中國有落葉歸根的傳統,讓犯人死在異地他鄉,也是對犯人的一種懲罰。

早在三皇五帝時代,流放之刑就已經有了,歷史上記載的流放故事有很多。史載“流共工於幽州”,幽州就是現在的北京一帶,在遠古時期是荒涼之地,共工就被髮配到這個地方。“仲舒下吏,夏侯囚執,眭孟誅戮,李尋流放,此學者之大戒也”,西漢的大儒李尋被流放敦煌郡。

古代犯人被流放,衙役都搶著要幹這活,尤其是女囚,原因很現實

古代有著名的六大發配流放地:

其一,湖北的房陵,曾流放過兩位皇帝、十位王爺、一位駙馬和一位丞相,是最有名的流放地;

其二,海南的崖州,包括唐朝宰相李德裕、北宋大詩人蘇東坡、宋朝宰相丁謂、大學士胡詮、元朝宰相王世熙在內的至少十五位名相、賢臣、學士被髮配至此生活;

其三,廣東的潮州,唐宋八大家之首韓愈曾流放至此,這個地方的瘴江因為韓愈大名改為韓江;

其四,黑龍江寧古塔,包括明朝兵部尚書張縉彥在內的明清兩朝數萬大臣曾流放至此;

其五,貴州的黔州,唐朝名相長孫無忌、唐高宗太子梁王李忠、唐太子李承乾等名流皆流放至此。

其六,河北的滄州,因為《水滸傳》林沖發配滄州而聞名。

在囚犯眼裡,流放是一個痛苦萬分的過程,但在衙門當差的那些人眼中,這可是一個香餑餑的活啊,特別是在押送那些女囚犯的時候,他們都一個個的爭著搶著要去押送,即使押送的路途十分遙遠,即使有著每天必須要走夠50餘里的規定,他們還是樂此不疲,這其中的原因又是為何呢?

原因有三。首先流放這個刑法很多都被用在了達官貴人身上,這些人大多出生在繁華的城市中或者獨霸一方,流放幾千裡對這些人來說無疑是一場災難,很多人可能走不到終點就死在了流放的路上。犯人是否可以或者走到流放地,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衙役,他們的態度決定了犯人的生死,為此犯人的家屬會給予衙役一些好處。相當於出去一趟走走路,就可以掙到一筆價值不菲的外快。

古代犯人被流放,衙役都搶著要幹這活,尤其是女囚,原因很現實

其次,衙役的生活非常的清苦,他們沒有官身在衙門裡屬於最低等的存在,面對衙門裡的所有上司,不僅要起早貪黑的查案維護治安。有時發生突發情況還得半夜起床為縣令奔走辦事。看押犯人流放就沒有這麼多事情了,行程作息非常的規律沒有那麼多的制約。路上路過一些城鎮時也可以自作主張偷懶一下,二者相比較押送犯人這個活幹起來還是非常舒服的。

最後為什麼說衙役們對女囚犯格外的熱衷呢,主要是女子身體不像男囚犯一樣強壯,對於那些大戶女子來說更是如此。她們身體吃不消每天長時間的趕路,所以他們的家人可能會讓下人帶著一些食物和盤纏來跟隨,而路上的衙役因此也會被好吃好喝的供著。

基於以上原因,所以很多衙役會爭著選擇押送流放犯人的活,而女性囚犯裡邊隱藏的利潤更高,讓衙役們趨之若鶩。

相關文章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