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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的今日:清政府又簽訂不平等條約!

在114年前的今天,1898年3月6日(農曆二月十四),清政府與德國簽訂《膠澳租界條約》。

1898年3月6日,清政府與德國簽訂《膠澳租界條約》01897年11月,德國藉口兩名傳教士在山東鉅野被殺,派軍艦佔領膠州灣,然後逼迫清政府簽訂此項條約。主要內容:一、德國租借膠州灣,期限99年;二、同意德國在山東修築鐵路兩條,享有鐵路沿線30裡內的開礦權;三、德國享有承辦山東各項工程的優先權。這個條約使山東成為德國的勢力範圍。

在104年前的今天,1908年3月6日(農曆二月初四),清廷與英訂立滬杭甬鐵路供款合同,引起地方不滿。

1908年3月6日,清廷不顧全國反對,令外務部、郵傳部與中英公司簽訂滬杭甬鐵路借款合同,款額為150萬英鎊,實收139。5萬鎊,專作建造滬杭甬路購辦車輛等用。利息5釐米,每年交付一次,10年後逐年還本。30年為限。11日,)清廷令會辦商約大臣盛宣懷赴滬辦理商約,改沈雲沛暑理郵傳部右侍部。

歷史的今日:清政府又簽訂不平等條約!

清息傳出,江蘇鐵路協會分別致電清軍機處、資政院、外務部、郵傳部、都察院,指出蘇浙路事,盛宣懷、汪大燮賣國賣鄉,其罪狀較山西礦務胡聘之、賈景仁尤甚,要求對盛宣懷、汪大燮兩人分別懲處。

以上兩個故事,使人又想到了這幅圖:

歷史的今日:清政府又簽訂不平等條約!

但如今我國早已不再是以前那個被瓜分的清廷,而是覺醒的雄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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