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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養媳,是窮人家迫不得已的選擇,為什麼富豪甚至官員也趨之若鶩

——口述歷史:走吧,到一個有田種的地方去(連載之5)

童養媳,是窮人家迫不得已的選擇,為什麼富豪甚至官員也趨之若鶩

2、20多口人的大家一起生活了20多年(上)

據《湖南寧鄉石灘唐氏七修家譜》記載:唐國君的爹叫做唐孝成、與唐石麒的爹唐斐成,是一奶同胞的兄弟。唐孝成、唐婓成一共兄弟7個,父親名植良、字竹榮。

唐國君的爹孝成是老末,生於民國四年十月十六日(1915年)。唐石麒的爹斐成是老大,生於光緒二十二年九月十七日(1896年)。老大比老七大19歲,在中國古代,同胞兄弟之間相差的年齡這麼大,在古代很常見,現在人是不敢想象的。

他們的父親唐竹榮,生於清同治八年二月二十五日(1869年),歿於民國五年四月十一日(1916年),壽年47歲。妻子喻氏,生於光緒四年二月初四(1878),歿於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唐竹榮去世時,老大唐斐成還只有20歲,老七唐孝成才剛剛滿一歲。

唐竹榮去世後,妻子喻氏年僅38歲,她在隨後的21年中,是她將這六個兒子(老六夭折)的大家庭,牢牢團結在一起。隨著兒子們長大,娶妻結婚、生兒育女,人口最多的時候,全家差不多有30口人。

童養媳,是窮人家迫不得已的選擇,為什麼富豪甚至官員也趨之若鶩

俗話說,牙齒也有碰著舌頭的時候。特別是在那個物質貧乏的年代,僧多粥少的困難是必須要克服的困難。這麼多人在一口鍋中吃飯,要和睦相處二十多年,必須要做到公平、公正,大到各房媳婦生育、孃家送禮,小到日常生活中,哪怕是每一勺飯菜、每一口茶都要分勻。眾口難調,要做到讓眾人心服口服,實在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

兄弟妯娌之間的小碰撞肯定是難以避免的。但當矛盾出現後,除了小的可以相互包容、理解,大的矛盾則肯定會來到喻氏面前“對簿公堂”,這就需要掌舵人的喻氏審時度勢,根據每個人不同個性來判斷、分析問題的癥結,並制定個性化的方案、對症下藥,展開春風化雨般的行動,以化解他們心中的氣結,彌合傷口。

這位老祖宗,到底用了什麼方法,將日常生活這種大大小小的矛盾化解得無影無蹤?其中必然有著不為人所知的持家秘訣。但不可否認的是老太太肯定是建立和打造了一套包容、和諧為核心內涵的家文化。因此才能讓這差不多30口人的大家庭,能夠和諧相處20多年,在一口鍋中吃飯。否則,老太太會陷入窮於應付各種各樣的矛盾,而身心疲憊。

直到她去世後,這六兄弟才分家。因為那時候全家人口已經二十幾口,而且大多結婚成家,人多嘴雜,哪些蟄伏在老太太管理之下的陳年舊事,沒有人再能夠安撫下來,再也沒有人能將這個家統一起來。

童養媳,是窮人家迫不得已的選擇,為什麼富豪甚至官員也趨之若鶩

唐家留在湖南寧鄉縣老家的老屋,此為放雜物的餘屋。1

兄弟多,家境不好,父母最為擔心的事情就是孩子們能否找到老婆,結婚成家。丈夫去世後,喻氏更是為讓兒子們打單身這個問題費了不少腦筋,喻氏處處留心,想盡了辦法。她多管齊下,首先為老大唐斐成和老三阜成物色到了童養媳。

童養媳,又稱“待年媳”“養媳”。所謂童養媳,就是從小被人抱養,由婆家養育女嬰、幼女,長大成年後,就要成為那家的兒媳婦。

在我國,童養媳的歷史很悠久。甚為流行。據歷史記載,最早從三國時期就有記載童養媳的現象,《三國志》提到:“至十歲,婿家即迎之長養為媳。”童養媳的婚俗約於宋朝出現,但類似童養媳的婚姻於更早的時代就有出現,例如漢昭帝的皇后上官氏,六歲時就被送進宮中成為十二歲皇帝的妻子,實際上也是童養媳的性質。宋朝起歷代均有不少文獻記載童養媳。在清代至解放前,童養媳,幾乎成為全國各地一種普遍的婚姻現象。

臺灣的童養媳約於1970年代開始消失。到了21世紀,這個習俗在中國某些偏遠的鄉村還依然存在。在改革開放前沿的福建省,一個只有4300多人的小山村,竟有近千名“童養媳”,當地人對此見怪不怪。直到有一位教師將其“童養媳”的妻子活活砸死,人們才開始關注這個偏僻的村落。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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