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象是存在的,也是需要需要解決的;透過現象看本質,這裡是小編”
告白是一種很浪漫的形式,而且還是那種大庭廣眾之下。
讓路人們見證幸福,既是一種儀式的滿足,也是對於兩人之後的美好回憶。
但是往往這一種情況有一個非常大的前提條件。
那就是:“出於自願,兩個人都彼此有想法。”
你不能單單一頭熱,那樣確實容易出問題。
而且你還得雙方都喜歡這樣的形式。
如果說其中一方就是喜歡安安靜靜,覺得自己的幸福自己把握就好。
不需要那麼多人的見證和在場,那你搞這種突然襲擊只會鬧得不歡而散。
更有甚者存在著絕對主義,把當眾告白變成了一種道德綁架。
我都拉下臉來,當眾示愛了,你不同意,就是不知好歹。
丟了我的面子,所以你必須得同意。
這樣的不合理想法,大家別覺得很可笑,有些自以為是的人經常存在。
缺舟:
之所以想說這個話題,就是因為看見了在網上流傳的一個動態。
一個男的向一個女孩送花告白,我的天啊。
我心思但凡是個稍微有點認知,會看點眼色的人都能夠明白。
那女孩拉拉的臉,簡直太臭了。
那白眼翻得,可以說是沒有一絲挽留的餘地。
可以說是毫無興趣,這個時候按理說應該知道結果了,但是男的仍然在用喇叭喊話。
有些時候,為了照顧表白者的尊嚴。
被表白者,還會顯得有些扭捏,這個女孩也是同樣。
但是相比較落荒而逃以及不知所措,女孩的厭惡和不屑,以及蔑視。
不單單是從表情上,在行為上也是淋漓盡致。
身體很少朝向男生,而且整個身體都是一種抗拒。
面對著這種尷尬的氣氛,男生好像不想放棄,還在試圖爭取。
這個時候,就出現了在這種街頭表白最討厭的一類人:看熱鬧不嫌事大。
旁觀者呼喊著:“答應他!答應他!”
我不知道這些旁觀者和這個男生認不認識,反正在我的認知裡,這些人和Q蟲無疑。
分不清什麼是害羞,什麼是厭惡嗎?
難道要犧牲一個女孩的幸福,去滿足表白者的面子,路人的主觀情緒嗎?
一旦是這種不情願的答應,以後那更是一個無底洞,所以本身就應該決絕的拒絕。
我所認為的表白,那是成功之後的,一種勝利宣言。
表明對方是自己的偏愛,是佔滿目光的特殊存在。
而不是說,貿貿然只是自己覺得可以,就上前衝鋒。
試圖利用輿論高地而滿足自己的私心。
這種街頭表白,或者說是在公眾場合表白,確實容易讓被表白者感動。
但是事實上,應該是雙方早就有了意願和愛情的基礎。
而不是說你兩人可能說了幾句話,你幫過人家,然後人家說謝謝你。
為了感謝送你點東西,你就好像把人家要寫進戶口本一樣。
這樣的激情來得太快去得太快,只是為了得到而得到。
真正得到之後,又會像玩偶一樣丟棄,傷害都給了別人。
所以這種道德綁架式的表白,堅決制止!
如果以後再遇到這種起鬨的人,那你就找到他,具體化,讓他來承受這種壓力。
因為當群體性增加的時候,個體化減弱,侵犯意願增強。
往往人多了,不易於找到那些渾水摸魚的人。
所以就要主攻一點,把注意力轉移,讓起鬨的人嚐嚐那種壓迫感。
所以我們不但不要做起鬨的圍觀者,更不要說一個不理智的表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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