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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天之下,真的“莫非王土”嗎?帝國的產權究竟存在什麼問題?

俗話說:“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這句俗語好像把帝國的產權說的非常明白了,之前整個天下就是天子的,到後來,整個天下就是皇帝的,這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嗎?看上去好像已經明白了,但實際上的問題卻不是一星半點。

普天之下,真的“莫非王土”嗎?帝國的產權究竟存在什麼問題?

首先,“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說法從根本上分析是含糊其辭,似是而非的。

在邦國時代,所謂的王土是透過層層分割,分給大夫和諸侯的,名義上天子是天下共主,但實際上除了都城附近的部分領土之外,其他的所有土地和人口資源都是全權交給諸侯處理的,這也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自治權。

一個諸侯王擁有自己諸侯國內部的至高權力,甚至諸侯國內部的事務處理,天子都不能插手,天子只有領導諸侯的權力,所以說,王土從根本上來講並不掌握在天子手中,而是掌握在諸侯手中。

到了帝國時代,王土也並非是真正為國家或者是皇帝所有,就拿最簡單的土地買賣來講,如果真的是皇帝手中的領土,那麼,平民、貴族等人怎麼會擁有土地買賣的權力呢?

當然,從理論上來講,土地的售賣是需要經過官府的同意的,官府會在土地買賣的契約上蓋章,這被稱之為紅契。

但問題是,哪怕不經過官府的同意,土地也可以進行私底下的買賣,這樣不經過官府而私自訂立的契約則被稱為白契,而無論是紅契和白契,他們同樣都是土地買賣的憑證,在實際的生活中都會得到社會的承認,很顯然,這就與莫非王土的概念有衝突了。

普天之下,真的“莫非王土”嗎?帝國的產權究竟存在什麼問題?

畢竟如果土地真的是帝王所有或者是國家所有,那麼,這樣的買賣豈不是成了盜賣,這樣的協議又怎會有效?所以,單純從簡單的土地買賣上來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這句話本身就是不正確的。

其次,在帝國時代,不僅僅是國土產權有問題,國家的領土主權也同樣存在問題。基於我們上面所說到的矛盾點,很多人認為所謂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指的並不是國家的國土產權,而是領土主權。

但我們知道,領土主權是一國相對於他國而言的,只有一個國家在面對另一個國家的時候,領土主權才會起作用。

可問題在於,在邦國時代裡,中國人並不認為天下之外還有其他天下,領土主權只存在於封建中國之間,所以,諸侯有主權問題。

當一個諸侯國面對其他諸侯國君時擁有平等的地位,而他諸侯國之外也有著與之同樣對應的別的諸侯國,所以,諸侯國君會面臨本國與他國的概念問題。

可天子卻不會,天子主控的是整個天下,而天下之外不再有另一個天下,那麼,對於天子來講,絕不存在“國際”這樣的概念。

普天之下,真的“莫非王土”嗎?帝國的產權究竟存在什麼問題?

所謂天下,就是以中央之國為核心的世界,居住在中央之國的天子,就是天道的唯一代理人,周邊的番邦則無非是天子的臣民、中央之國的附屬,這些國家無論是已經控制的,還是鞭長莫及的,又或是心存異念的,他們都不能夠與天子相提並論,充其量只能與諸侯國平起平坐。

也就是說,在那個時代裡,天下只有一個,而且天下是天子的,他有的頂多只有勢力範圍、附屬和從屬關係,這裡面沒有什麼領土主權可言。

所以說,“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這句話指的肯定也不是領土主權。

那麼,既不是國土產權,又不是領土主權,是不是國家治權呢?很遺憾,也不是。治權是針對人民而言的,它並不針對土地,因此,“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說的只能是產權,或者說所有權,而他後面那句“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說的才是質權,當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落腳點在於治權。

可哪怕如此,質權也要以產權為前提,就是說:

產權決定質權。

沒有產權就沒有治理的權力,只有在整個天下是王土的時候,天子才有對生長在王土上的人民有管理的權力,如果前提條件不成立,那麼,天子對於人民也沒有管理的權力。

所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說的也不是治權。可是如此一來,帝國的產權豈不是出了問題?事實確實是這樣的,帝國的產權從始至終都模糊不清。

普天之下,真的“莫非王土”嗎?帝國的產權究竟存在什麼問題?

因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這句話本身就是虛構的,皇帝或者是天子能夠統治天下靠的是天命嗎?是君權神授嗎?都不是,他們之所以能夠站在無人之巔,能夠擁有君臨天下的地位,靠的是暴力。

歷朝歷代的江山都是透過打打出來的,就連原始的部落社會都有衝突和矛盾存在,黃帝曾經打過炎帝,黃帝和炎帝也都共同打過蚩尤,所以,無論是最開始的原始部落聯盟時代,還是後來的奴隸社會、封建社會,所有的江山都是出自於暴力之手。

在這其中可能夾雜著謀權篡位,夾雜著權力更迭的所謂和平演變,

但無論是謀權篡位也好,還是所謂的和平演變也好,都是基於軍事鬥爭能力進行的,想象一下,一個勢力沒有絲毫的能力又有誰願意服從呢?

完全依靠謀權篡位而沒有太多軍事底蘊的政權,根本不能夠長久,比如說王莽的新朝

,王莽能夠謀取漢朝的江山靠的是他的姑母王政君,也就是說,他的王朝不是打出來的,他雖然名義上得到了國家權力,但實際上卻沒有能夠支派的勢力和軍隊,這樣的朝廷在遇到硬實力的時候往往容易崩潰。

所以說,對於整個帝國來講,他的產權從一開始是不具備的,而是他們利用暴力手段佔有之後才成型的,也就是說,帝國的產權和治權其實都是佔有權。

普天之下,真的“莫非王土”嗎?帝國的產權究竟存在什麼問題?

但帝國的這種佔有卻沒有限制,它不但佔有財產,也佔有人身,是一種無限產權和無限治權,也正因如此,帝國在將財富和資源轉交給臣民共享的時候,必須要保留生殺予奪的絕對權力,只要皇帝和官府找一個差不多的理由,就可以任意剝奪百姓的生命權和財產權,臣民不能對此持有異議,甚至還要“君讓臣死,臣不死不忠”的謝主隆恩。

更有甚者,帝國有時候連理由都不需要,就可以隨意地剝奪臣民的財產和生命,而基於這種極端的壓制,土地也好,財產也好,個人的生命也好,歸根結底就都成了皇帝的。

所以,看上去順理成章的帝國產權,不過是帝國透過強制性的手段而暴力獲取的佔有權。也正因如此,帝國才會發生罪惡和動亂。

帝國佔有了原本不屬於它的產權,那麼,最終就要透過各種各樣的形式再交換出來,而且從理論上來講,皇帝實際上是臣民造就的,所以皇帝是萬民之主,而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沒有了民眾,皇帝就成了孤家寡人。

普天之下,真的“莫非王土”嗎?帝國的產權究竟存在什麼問題?

同樣的,如果民眾一無所有,那麼皇帝也只能一無所有,況且天下的財富何其之多,皇帝又憑什麼一人享受?所以,在歷史上的基本情況就是:

除了明確規定屬於國家的“官田”之外,其他的土地都會預設是皇帝與臣民共同享有,也正因如此,土地才能夠進行買賣,無論紅契和白契都具有法律效力,都會在日常經濟生活中被人們承認。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得知,

帝國的產權確確實實是有問題的,首先皇帝雖然鼓吹君權神授,雖然說“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但所謂的王土卻是由民眾承認才具體形成的,它並非來自於上天的授予,而是人民群眾礙於領導階層的手段和暴力不得不承認的。

當然,一個垂範天下的明君,確確實實可以在封建時代裡給群眾帶來好處,這或許也是人民群眾願意支援一位皇帝上位的原因。

畢竟如果一個國家沒有皇帝,那麼,就會人人都是皇帝,王侯將相寧有種乎?大家都不過是流寇變的而已,所以,人民群眾願意推舉一個聖明的皇帝,以此來避免人人都是匪寇的流血漂櫓,也正因如此,皇帝或者是帝國才有了產權,但這並不能代表著帝國的產權明確,也不能代表著它的產權正統,畢竟,沒有人民群眾,帝國就不再是帝國了。

普天之下,真的“莫非王土”嗎?帝國的產權究竟存在什麼問題?

這其實也是帝國制度的一種矛盾所在,它的產權由人民群眾賦予,可它卻把自己又當成是人民群眾的主人,如此一來,產權和治權就會出現矛盾和衝突,因此帝國不得不進行王朝更替,在一個王朝的衝突達到最高峰的時候由另一個王朝來代替,這個王朝重新掌握產權,重新劃分治權。

但在基本制度沒有進行改善的前提下,新的王朝只能夠重蹈前人的覆轍,最終,在它崩潰之後讓另一個新王朝繼續接替,帝國制度就在這樣的無限迴圈中不斷髮展。

可是歷史是有大限的,大限一致,機會全無,公元1911年,在治亂秩序中折騰了兩千多年的中國人下定決心革了制度的命,帝國制度也具有此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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