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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步讀財】熬過2年就能賠?到底是瞎說還是真的?

【十步讀財】熬過2年就能賠?到底是瞎說還是真的?

你是不是經常聽到賣保險的說這樣的一句話:

“沒如實告知不要緊,只要熬過兩年才出險,保險公司不賠也得賠!”

實際上這句話為我們引出了一個關鍵詞——

兩年不可抗辯

所謂“兩年不可抗辯”也稱為“不可爭議條款”。

指的是在保險合同生效兩年後,除非投保人停止繳納保費,否則保險人不

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時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為由,主張解除保險合同。

也就是說,保險簽訂兩年後,保險公司就不能解除合同了。

可這難道就代表著,不需要如實告知了?

難道兩年不可抗辯條款,就是免死金牌了嗎?

今天保姐就給大家一次性說說兩年不可抗辯的問題。

01

什麼是兩年不可抗辯?

兩年不可抗辯的出現,是為了保護消費者的權益。

在2009年“兩年不可抗辯”正式納入我國《保險法》。

在此之前,確實有保險公

司“店大欺客”,因為一點小問題,就拒賠已長期繳費的客戶,

導致整個保險行業都出現信任危機。

所以為了保護消費者的權益,兩年不可抗辯才應運而生。

根據《保險法》第十六條,

關於如實告知與兩年不可抗辯條款的規定是這樣的:

【十步讀財】熬過2年就能賠?到底是瞎說還是真的?

首先宣告,兩年不可抗辯條款,

只適用於長期險,並不適用短期險。

我們來解讀一下第16條的重點。

1.買保險的時候,有義務如實告知。

2.如果沒有如實告知,合同成立2年內,保險公司有權解除合同,並拒賠。

這裡分兩種情況:如果故意不告知,不退保費;因過失沒告知,會退還保費。

3.合同成立2年後,不管有沒有如實告知,保險公司都不可以解除合同。出險之後,也應該賠償。

在這個條款的保護下,大部分未如實告知,都可以得到保險公司的賠償。

兩年不可抗辯的加入,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保險公司的肆意解約並拒賠行為,對客戶和保險公司來說都是好事。

但問題就出在,大部分人因此錯誤地認為這是帶病投保的利器。

因為如果故意欺瞞,甚至構成欺詐,兩年不可抗辯就可能失去效力,必須在合法的基礎上才行。

02

什麼情況下不能賠?

兩年不可抗辯條款,雖然對我們消費者很有利,但也不是萬能的,依然有不賠的情況。

比如在投保前就有了大病,兩年後申請理賠。

這種屬於

主觀惡意的

,明顯的帶病投保行為,就是明顯的騙保行為。即使真的過了兩年,也不能賠付。

就算去訴訟,法院也不會支援

,畢竟法院不會縱容大家騙保,去影響社會的公平公正與穩定性。

而且保險公司也不傻,在條款當中也都加了

初次確診

的定義,只有在投保後,第一次發生重疾才能賠付。

所以,如果之前就有過重疾,哪怕是康復了,也不要去隱瞞告知,否則過了兩年也不會賠的。

這時候我猜你一定會問:我要是沒大病,比如我有甲狀腺結節沒告知,兩年後會影響理賠嗎?

這種情況還是挺多的,並不少見,不過也存在很大爭議。

這裡保姐覺得也要分幾個情況來說:

1.如果是小毛病,比如感冒發燒,不足以影響承保結論的,一般不會被拒賠。

2.如果是有直接關係的,或影響承保結論的,雖然過了兩年,也一樣拒賠。

相反,如果過了兩年,所患疾病之間沒有明顯的關係,一般是可以賠的。

舉個例子,小A有甲狀腺結節,得了甲狀腺癌,當時的核保結論是拒保,或者除外,那保險公司是可以拒賠的。

但是如果小A是得了甲狀腺結節,但是小A意外殘疾了,或者是得了其他器官的癌症,甲狀腺結節無法引起這些疾病,也沒有近因,那大機率還是要賠的。

在爭議很大的情況下,就需要走司法途徑了,將這個難題留給法官大人去解決。

不過根據以往的判罰來看,很多時候司法還是傾向於保護消費者的。

除了剛剛說的主觀惡意明顯的情

還有幾種情況,

即使是上訴也討不到便宜:

1、主觀惡意明顯;2、非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①條款“責任免除”提到的事項;②保險公司和客戶特別約定不保的,比如某重疾險對甲狀腺結節是除外責任承保,客戶也接受,那之後客戶確診甲狀腺癌,保險公司不用賠;③不符合賠付要求的;3、客戶未按時繳費,超過寬限期(一般為60天,超出60天仍未補繳保費,合同自動失效),寬限期後出險。

兩年不可抗辯條款是國家用來保護消費者的,但並不鼓勵消費者拿來鑽空子或打擦邊

球。

如果未如實告知的情況是導致保險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涉及金額特別大,即便過了兩年,保險公司也可進行抗辯。

作為消費者,在維護自己權益的同時,一定要盡到如實告知的義務,

不然虧的還是咱們。

03

總結一下

保姐想說,不管兩年不可抗辯到底是不是免死金牌,我們都一定要秉持如實告知的思想去購買保險。

不為別的,就為了對自己負責。

你想象一下,一旦以後真的生病了,躺在冰冷的病床上,家人在照顧你,是你有心思跟保險公司打官司,還是家人有心思跟保險公司打官司?

如果你未如實告知,這大病又是發生在2年內怎麼辦?是不是妥妥的白花錢了?

所以啊,為了給我們自己省事,給家人省心,就一定要如實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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