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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釋法】剛買的二手賓士車不翼而飛,背後有著怎樣的故事?

王某的好友花某從事二手車買賣生意,王某恰好想買車,花某表示手頭有一輛很新而且車況很好的賓士車,價格也“白菜”,王某可以先開一段時間,喜歡再買。王某試駕了一段時間,很是心儀,就與花某協商要將車子買下來,然而這卻給他惹來了大麻煩……

【以案釋法】剛買的二手賓士車不翼而飛,背後有著怎樣的故事?

花某說車子是其從別人那裡轉手買過來的,車上有抵押權所以沒辦法辦理過戶手續,但是行駛證、駕駛證以及與前手的車輛轉讓協議都是有的,而且價格也低於市場價一大截,大家都是朋友,不會出問題的,王某雖有猶豫,但在花某勸說下,最終以158000元的價格將車輛買了下來,雙方在買賣協議中約定,如果將來車輛因為本車原有糾紛導致無法使用,花某需返還王某全部購車款。

王某使用一段時間後,突然有一天出差回來竟發現停放在單位門口的賓士車不見了,幾經尋找都沒有結果,多方打聽後得知是被車輛抵押權人拖走了,其與抵押權人接洽未果,無法取回車輛後無奈訴至法院,主張花某返還購車款。

審理結果

雙方同意以花某返還購車款135000元了結糾紛。

【以案釋法】剛買的二手賓士車不翼而飛,背後有著怎樣的故事?

裁判說理

本案爭議焦點在於:

車輛是因為什麼原因消失,

導致買受人無法使用的?

原告王某主張是抵押權人將車輛拖走的,但訴訟過程中一直沒有得到被告花某的正面確認,花某認為也有可能是因王某自己的原因導致的。

法院透過王某提供的與花某的聊天記錄以及與案外抵押權人的聯絡確認造成車輛被拖走,無法使用的原因確實與車輛原所有人、登記車主的經濟糾紛有關,車輛系被抵押權人拖走,現已透過二手車買賣平臺出售,在告知雙方相關情況的基礎上,經法院組織調解,王某與花某最終達成一致意見,案結事了。

【以案釋法】剛買的二手賓士車不翼而飛,背後有著怎樣的故事?

法官評析

您是否正打算入手一輛二手車?您有沒有被它實惠的價格和優良的車況吸引過?近年來,二手車交易,特別是豪華品牌的二手車交易市場持續火爆,引發了相關領域糾紛的增長。希望本文可以幫助大家瞭解一些二手車買賣的法律風險,提前繞開這些“坑”。

01 找誰買?

這裡給大家一個建議,要麼找具有二手車交易資質的正規商家購買,要麼找不以盈利為目的的車主購買。目前市場上存在一些以盈利為目的,專門從事二手車買賣的個人,他們沒有二手車交易資質,但手裡又有一些二手車資源,如果恰巧您周圍也有這樣一位“資深”的朋友,那麼,得多考慮一下他們車輛的來源,如果要從他們手裡買車,得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因為極有可能這些車捆綁涉及民間借貸、以物抵債,甚至是套路貸等歷史遺留問題。

02 怎麼選?

第一,看一看行駛證,賣方與登記車主是否為同一人,如果不一致,就要問清楚賣方與登記車主的關係,檢視相關買賣協議,確認賣方擁有車輛所有權。目前市場上很多車輛可能倒了幾手,但卻沒有辦理過過戶手續,登記車主還是原始車主,此時確認賣方是否具有車輛所有權就顯得非常重要了。第二,儘量選擇可以過戶的車輛,有一些二手車存在抵押貸款,有貸款的車輛是無法過戶的,必須清償貸款後才能過戶,購買這類車就存在一個時間差,付款之後賣方需要先清償貸款,之後再辦理過戶手續,如果賣方拿到購車款後沒有清償貸款,就會引發糾紛,甚至如果車輛涉及與第三方的貸款糾紛,可能會被安裝衛星定位,不知哪天就會出現文中“車輛失蹤”的情況。第三,多問,詳細詢問車輛的來源、使用情況、交易轉手情況,多方面瞭解車輛資訊,確有疑問的車輛不要購買。

03 怎麼買?

怎麼做才能最大程度保護二手車買受人的利益呢,訂立一份正規而完整的二手車買賣協議是關鍵,買賣協議應當明確列明買賣雙方姓名、車輛基本資訊、車況質量、受讓價格、付款時間、車輛交付及過戶時間、違約責任,以及其他雙方認為有必要予以說明的情況。購買時就存有疑問的車輛,雙方更要進行細緻的約定,當然,如果買受人明知或者應當知道車輛系因不法事由獲得的,法律不再保護該買受人的利益。

說了這麼多

希望各位對二手車買賣風險

有初步的瞭解

盡力避免買車後

那些令人糟心的麻煩事

法律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第十二條

第八條 【依合同履行義務原則】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二條 【合同內容】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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