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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被打女子定性為“二度輕傷”的原因之我見

昨天權威釋出唐山被打女子為二度輕傷,有人質疑,幾個彪形歹徒如此狠毒,難道沒把人打殘?

這我先給大家說一段經歷,也許你就明白了。

八十年代,我在一所村辦初中教學。不可否認,那時的學生比現在的學生調皮多了。

我班有一個叫王前的學生,有一天竟把班裡七個女學生的腳踏車放了氣,叫到辦公室批評他,還強詞奪理,真的氣人,我脫下腳上的緊口鞋,朝屁股上狠狠打了幾下……

後來傳到他爸爸耳朵裡,他爸爸竟然到學校攥著我的手,真誠地說“陳老師,王前再犯錯,就儘管揍!”我也只好無奈地苦笑了一下。

語文課上,新分配來的女老師,姓鹿,講完高爾基的《海燕》一文,讓學生選取一個動物,抒心感情。

還是王前,“我喜歡小鹿,我愛小鹿,我願騎在你的身上跑遍山川田野……”引得鬨堂大笑,個別學生也有樣學樣,一堂課沒法進行下去。

下課後,鹿老師把王前叫到辦公室教育他,可王前還振振有詞。鹿老師實在氣不過,掄起辦公室的一截細棍就朝王前臉上抽去,一道血印鼓起來了,王前拔腿就跑回了家。

這下好了,不多時,王前的父母找到了學校,不依不饒,告到了教育組。弄得雞飛狗跳,最後鹿老師賠上了一個月的工資才算完事。

鹿老師很是不服氣地問我:“怎麼你打他就行,我打就不行了,為什麼?”

“這打人是技術活,一要看你使用的工具,二要看你打的部位”我解釋道。

小鹿點點頭,恍然大悟!

回到唐山打人事件上。有人對釋出的傷情認定持懷疑態度,這就不對了,請相信我們的有關部門,決不會徇情枉法。這裡只有一個解釋:那就是陳某志一夥人整日尋釁滋事,練就了一手高超的打人水平!打人技術可謂是爐水純青!打得重但不把人打殘,出手狠但不致命!我想這就是定性為“二度輕傷”的原因。

唐山被打女子定性為“二度輕傷”的原因之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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