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劉希望,女,****年**月**日生,漢族,戶籍北京市朝陽區********,住所地
被申請人:張三,男,****年**月**日生,漢族,戶籍北京市朝陽區********。現住
電話:******。
申請事項:
請求人民法院依法簽發人身保護令
1、禁止被申請人毆打、威脅申請人及申請人的親屬;
2、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申請人及申請人的親屬;
3、
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已經為貴院受理。雙方結婚10年,婚後生育一子(歲)。婚後被申請人性格極端脾氣暴躁,愛喝酒愛罵人,被申請人經常性辱罵、侮辱、恐嚇、毆打申請人,被申請人甚至還對孩子進行謾罵,為此申請人多次報警處理, 2020年1月22日,被申請人從住所地搬出,申請人和被申請人開始分居一年多,但是,2022年1月-6月間,下班後,被申請人及其母親多次在申請人住所地糾纏到大半夜,以各種理由辱罵申請人及孩子,嚴重影響到申請人及孩子的正常生活。上次開庭後,被申請人依然我行我素,採取謾罵、威脅及恐嚇干涉申請人的正常生活,申請人身體和精神十分壓抑,實在無法忍受。
(其他理由可以羅列*****)
為了保護申請人及其近親屬的人身安全不再受到威脅和傷害,申請人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上述人身保護令。請依法審查批准!
此致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二0二二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