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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地建館為百年

作者:陳來元 中國作家協會會員,中國翻譯協會資深翻譯家,曾先後任中國駐賴索托和駐奈米比亞大使。

出版《中東非洲不了情》《中國駐中東大使話中東•以色列》等著作兩部,在全國報刊發表、轉載文章400多篇次;出版由其主譯的荷蘭作家高羅佩著《大唐狄公案》、美國作家比格斯著《倫敦大偵探之死》、奈米比亞總統努喬馬著《堅定不移》和由其獨譯的英國作家狄更斯著《艱難時世》(縮寫本)等譯著。

《大唐狄公案》譯本由多家出版社出版、再版、重印20多個版次,是近40年來經久不衰的暢銷書和長線書;被豆瓣讀書評為9分高分,並被改編為電影、電視連續劇、選編、連環畫、漫畫、評書、廣播劇等衍生作品。

隨著中國與奈米比亞友好合作關係的不斷髮展,中國駐奈米比亞大使館的工作量逐漸增加,工作人員逐漸增多,因而大使館的館舍也就越來越不夠用,其條件越來越不適應形勢發展和外交工作的需要。在此情況下,中國外交部決定在奈米比亞首都溫得和克新建一座大使館。我於2000年7月底到奈米比亞赴任前,大使館已在溫得和克市買下了一塊麵積約26000平方米的4831號地皮,只等我到任後招標、設計、施工,大興土木建新館。

不宜在4831號地皮上建使館

我到任後不久就到4831號地塊作了一次實地考察,發現這塊地皮位處溫得和克市的低窪地段,感到在這塊地皮上建使館可能有點問題,主要是擔心萬一連降暴雨,這裡將會被大水淹沒。其後,在與使館有關館員及溫得和克市政府有關官員的接觸中,我也陸續聽到一些不宜在此處建使館的意見。當時,我內心很矛盾。一方面,我身在外交第一線,必須對建使館這個百年大計負起一個大使的責任;另一方面,在沒有足夠根據和充分理由的情況下,我又不便輕易否定前任大使及外交部有關主管部門已經買下4831號地皮的決定,從而改變生米雖未煮成熟飯但已下鍋的這個既成事實。

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只能繼續做調查研究,一方面更廣泛地聽取館內同志們的意見以及館外華僑中行家的意見,另一方面進一步向溫得和克市政府有關官員瞭解情況。對我這樣做,使館也有個別人有些不高興,因為當初使館購買4831號地皮時,儘管他不是使館的最高決策人,但他是積極推動者和重要參與者,購買4831號地皮的“功勞”自然也有他一份。但建使館是百年大計,我不能為了不得罪他而停止就建館地皮問題繼續作調查研究。後來,市政府主管市政建設規劃的官員建議我聘請水文專家認真查閱一下溫得和克地區的水文資料和歷史檔案,並對4831號地皮進行一次全面實地考查,在此基礎上向使館提出調查報告,供中方籌建使館作參考。

使館請來的當地水文工程師仔細研究了溫得和克市百年的水文資料,併到4831號地皮進行了實地勘察、考查後,提出了一份報告。該報告稱:4831號地皮地勢低,其一側和市內一條河的河床

(這條河雨季有水,旱季為幹河)

相連,整塊地90%的面積處在有可能遭水患侵害的地段。雖然溫得和克地區總的說比較乾旱,但在雨季有時也連降大雨,這時4831號窪地就要被淹,故此處不宜建造房屋。若一定要在這塊地皮上建造使館,起碼必須沿地皮靠河床的一側砌一道堅實的防水牆,以阻擋雨季連降暴雨時周圍地段彙集到河床的水漫出,侵襲使館。

讀了這份報告後,我和使館絕大多數同志都認為,建新使館是百年大計,對建館地皮是否合適這個十分重要的問題應採取高度負責和實事求是的態度,應尊重科學,尊重專家的意見,而不宜太多顧忌使館前領導的“政績”及國內主管部門已經做出的決定。因為它不像個人買一件衣服,不合身可以不穿,或再買一件。在確定建館地皮這個大問題上,決不能“一失足成千古恨”!既然4831號地皮有可能遭水淹,而且在1999年底、2000年初雨季時,這裡確實就被淹過

(2003年6月我離任後,此地在2004年初又遭到一次水淹)

,所以為了這百年大計,就不能在這裡建使館。於是,我將水文工程師的考察報告及使館建議,連同有關水文資料如實報告了我國外交部有關主管部門。

外交部主管部門對奈米比亞水文工程師的報告、有關水文資料及使館建議進行認真、慎重研究後,表示贊同,並指示使館:重新購買新地皮建館,同時將已購4831號地皮以原價賣掉,或者爭取用4831號地皮與溫得和克市政府交換一塊地皮。

力爭與市政府換地是上策

於是,我召集使館建館籌備小組的同志討論如何執行國內指示問題。大家都各抒己見,但意見基本一致。

最後,我在綜合大家意見的基礎上,談了如下看法:再買新地皮不是一個很好的方案。主要考慮是,溫得和克雖有閒置地皮,但買一塊從各方面考慮下來都比較適合建使館的新地皮並非易事,而更難的則是使館手中的4831號地皮如何才能脫手。這塊面積約26000平方米的地皮賣給誰?誰又會買?這塊地皮上沙石遍地,不宜開荒搞種植,故農場主不會要。用於蓋住房,個人小家庭用不了這麼大的地方,再說地勢低窪誰要誰就是犯傻。用於建廠房、建學校、建公共設施,建設單位同樣會考慮到此處地勢低窪、雨季存在水患威脅的問題,特別是在中國大使館買下後又要轉賣出去的情況下,誰還會不分青紅皂白再將它買下呢?別說要以原價出售,就是價格減半或以更低價格出售,也很難賣得出去。這塊地皮很可能長期成為大使館身上背的一個大包袱,甩脫不掉。

在此情況下,我認為力爭與溫得和克市政府換地應是上策。主要考慮是:溫得和克市政府從一開始就不主張我館購買4831號這塊低窪地皮建使館,就是在中方堅持購下這塊地皮後,仍出於好意提出用它的177號地皮與中方交換,只是因為我的前任態度不積極,動作遲緩,才使對方感到熱臉貼到了冷屁股上,於是撤回建議,不再提與我館換地的事。我到館後對177號地也做過一番考察,瞭解到177號地皮地勢高,當然不怕水淹;面積約32000平方米,比4831號地皮還大6000平方米;該地的位置又處於溫得和克東部富人、白人居住區及外國外交機構較集中的地區,周圍環境和社會治安均較好。若交換成功,不但建新使館有了一塊比較理想的地皮,而且還可處理掉使館手上的那塊沒用的、很難賣得掉的4831號地皮。

最後,大家的意見完全一致,即應當不遺餘力、千方百計地爭取將市政府的177號地皮換回來。使館將上述意見報回國內後,很快得到了外交部主管部門的批准。

換地有利條件多於不利條件

決定換地這個大方向雖已明確,但有多大的可能性?最終能換成嗎?我與使館建館籌備小組又對換地能否成功的不利條件和有利條件進行了仔細分析。

不利條件是:

一、當初市政府要與我館換地的善意未能得到我方應有的積極響應,對方難免有些想法,甚至心中不快,這可能對這次我館要求換地帶來一定消極影響。

二、早在我館提出交換地皮前,市政府已將177號這塊地皮撥給了納米比亞基礎教育、體育與文化部,以供其在上面建一所學校。這塊地皮既然有了新的用場,我館與對方換地的難度自然也就相應增加。

三、現在換地,換不換主動權在市政府手裡。它可能不換,若如此,我方毫無辦法;對方也可能提出我難以接受的交換條件,從而使我館換地變得十分困難。

四、當時西方某大國駐奈米比亞大使館也看中了177號這塊地皮,並許以高價購地,志在必得。這對我館換地無疑又是一個非常不利的條件。

有利條件是:

一、市政府原本是願與我方換地的,所以未換成,原因在我館對兩塊地皮缺乏調查研究,又不認真聽取對方的正確意見,態度消極。如今我方提出換地,納方有可能覺得使館終於想明白了,明事理了,於是不計前嫌,仍願與我換地。

二、177號地皮說是撥給基礎教育部用於建學校,但在奈米比亞,一些事情往往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現在一切尚未開始,建校的事遠未提上具體議事日程,其建校的計劃就不是不可能更改。

三、市政府原打算在4831號地段上修一條路,這也是當初它主動提出要與我館換地的一個主要原因,假如4831號地重新歸了它,它仍可在上面修路。為了修路,市政府可能仍願與我方換地。

四、中納關係親密、友好,任何一個西方國家與奈米比亞的關係都不能與之相比。兩國關係好,這個大背景十分有利於市政府在換地問題上與我館友好合作。

五、溫得和克市與我國上海市有友城關係,這為我館做工作又增加了一個有利籌碼。

根據以上分析,應該說換地的不利條件和有利條件兼而有之,但有利條件還是多於不利條件,我館與溫得和克市換地成功還是有可能的,關鍵就看使館如何做工作,如何努力爭取了。

巧使市政府與我館換地

爭取換地的工作如何進行,我和使館建館籌備小組的同志們更是動了一番腦筋。

首先,此事不宜操之過急,否則可能欲速則不達。

第二,要力爭一舉成功,避免炒夾生飯,出現反覆。

第三,對外商談宜以我這個新大使個人名義進行,以此表明不是大使館在換地問題上朝三暮四,而是新大使有新想法,這樣說對方可能容易接受些,也可避免給對方造成中國大使館出爾反爾、說話不算數的不好印象。

第四,在向對方提出換地問題前,應多做一些交友工作,以把隨後關於地皮問題的外交談判引導到不是談判對手相辯相爭,而是好友之間友好協商解決問題的方面來。

第五,在談判過程中,要始終強調市政府出於好意,自始至終不贊同中方在4831號地皮上建使館,而且主動提出用177號地皮與我方交換,現在新大使非常感謝對方的友好和善意,並完全贊同對方的正確意見。

第六、我方不主動與對方談及地價問題。但若對方提出我館以小塊地皮換對方大塊地皮、以地段差的地皮換地段好的地皮,因而需向市政府支付相應的換地差價,我方應予以考慮,並在合理的範圍內滿足對方的要求。對此,國內主管部門表示同意。

換地建館為百年

2001年4月2日,陳來元大使(左座)與奈米比亞首都溫得和克市市長史孔戈(右座)在中國大使館向溫得和克市政府贈送禮品的交接儀式上簽字。(作者供圖)

於是,我開始加強與溫得和克市市長史孔戈及其他市領導的聯誼、交友工作。我與他們一來二往,三來四去,一回生,二回熟,三回成了老朋友。此外,我還從大使館的庫存中提出一批現成的辦公用品和電器裝置贈送給市政府,並在市政府與史孔戈市長搞了個正式交接儀式,市政府、市議會的眾多官員都出席了這一儀式。

換地建館為百年

2001年4月2日,陳來元大使在中國大使館向溫得和克市政府贈送禮品的交接儀式上發表講話。(作者供圖)

有了這樣的鋪墊,我選擇了一個比較合適的時機約見史孔戈市長談換地問題,同時致函市政府有關主管官員,說明並強調如下幾點:

首先,對於市政府在中方建館地皮問題上所給予的關心、支援與幫助及所表現出來的善意,我表示由衷的感謝,同時希望並相信大使館將繼續得到市政府的大力支援和幫助。

第二,我告訴史孔戈市長,我到任後對市政府此前致我館的有關信函及水文工程師的報告進行了認真閱讀和仔細研究,同時還到4831號地作了實地考察。我研究和考察後得出的結論與市政府完全一致,認為正如市政府所說的,確實不宜在這塊地皮上建大使館。市政府說:“在這塊可能遭水淹的地方,市政府不贊同在上面建房。”市政府又說:“從4831號地皮所處的地理位置看,市政府相信在這塊地皮上建使館是不符合中方利益的。”我對市政府的上述正確意見表示充分理解和完全贊同。

第三,我提及2000年5月31日史孔戈市長致我館信中的一段話。這段話是說溫得和克市政府打算在4831號地皮上修一條路,如中方在此處建使館,則會影響修路。我強調,我同樣完全理解並贊同史孔戈市長的這段話,十分支援市政府的意見。若中方在4831號地皮上建使館,一來對中方不利,二來又影響市政府修路,這是我們雙方都不願意看到的事情。

最後,我表示:在考慮了上述各個方面的情況和因素後,我作為新任大使和市長的好朋友,十分感謝市長和市政府的善意,決定接受市政府用177號地皮交換使館4831號地皮的意見。

這樣,我就將我方要換地皮巧妙地變成了市長出於好意希望與我方換地皮,而我接受市長的正確意見和感謝市長的好意。這樣一來,我方就主動多了,做對方的工作也就容易多了。

在做對方工作的整個過程中,我和使館有關同志始終強調中納關係親密、友好,是全天候朋友,從來都是相互支援、相互幫助的,特別是溫得和克市和中國上海市是姐妹城市,這就是親上加親,任何一個西方國家與奈米比亞的關係都不能同中國與奈米比亞的關係相提並論,因此希望並相信市政府一定會從兩國和兩國人民的傳統友誼和親密、友好的合作關係的大局出發,從溫得和克市與中國上海市是姐妹、是親戚的特殊關係考慮,同時也是從雙方的共同需要和長遠利益考慮,仍按原來的提議與使館交換地皮。

換地如願以償

在我館不斷努力下,市政府婉言拒絕了西方某大國駐奈米比亞大使館的購地要求,原則上同意與我館換地。但根據奈米比亞有關法律,最後決定還要由市議會討論透過。於是,我在進一步做穩定市長、市政府換地意向的同時,又抓緊做市議會領導和有關官員的工作,以確保市議會一次性順利透過支援雙方換地的決議。

2001年1月31日,市議會召開全體會議,將溫得和克市與我館換地的議案列入會議議程。結果,在史孔戈市長和市議會議長的積極推動下,市議會一致同意與我館換地。而且根據市政府的建議,乾脆好事做到底,決定不向中方收取包括面積差價、質量差價和地段差價在內的一切地皮差價,辦理換地手續產生的有關費用也由雙方各自承擔自己應承擔的部分。

這樣,我館不但在免付鉅額地皮差價的情況下,換得了一塊適合建新使館的較理想的地皮,而且還輕鬆地甩掉了4831號地皮這個沉重壓在大使館身上的大包袱。至此,中方在正式建新使館前圍繞換地問題所進行的有關工作,終於畫上了一個十分圓滿的句號。

換地建館為百年

2011年5月21日,正在奈米比亞進行正式友好訪問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在溫得和克出席中國駐奈米比亞大使館新館落成典禮併為中國駐納使館新館落成剪綵。(新華社記者 蘭紅光 攝)

現在,我國建在177號地皮上的新大使館,十分氣派,成了溫得和克市一道靚麗的風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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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陳來元 圖片 | 陳來元、網路

編輯 | 外交官說事兒 青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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