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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釋法 一樁離奇的強姦案

案件故事:

楊麗麗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警察最後鎖定的犯罪嫌疑人居然是自己的丈夫大壯。

事情還得從那次報警談起。5天前,麗麗與網友明明約會,約會地點是一家咖啡廳。這裡環境雅緻,人也不多,時間是晚上8點。這是麗麗第一次與網友明明見面,兩人在網上聊了半年多了,麗麗覺得他就是自己的藍顏知己。明明的體貼、細緻,讓麗麗倍感溫暖;明明的睿智、幽默,使麗麗如沐春風、茅塞頓開。

兩人相約週末在咖啡廳相見,半年了,麗麗與明明已經心有靈犀了。麗麗看著從手機螢幕中走出的明明,穿著得體,舉止儒雅,一股書卷氣,讓麗麗著迷。兩人一邊喝咖啡一邊聊天,不知不覺到了十點多。兩人談得正興致盎然,麗麗說去趟洗手間,可從洗手間回來後,麗麗就感覺很困很困,後來就趴在桌上睡著了。

以案釋法 一樁離奇的強姦案

等麗麗醒來時,發現自己在一家賓館的床上,身上一絲不掛,麗麗慌了。趕緊報警,警察迅速趕到,進行了調查取證。然後告訴麗麗,他們會盡全力尋找犯罪嫌疑人的。

麗麗看著站在自己和警察面前的大壯,歇斯底里的喊道:“你這個騙子、流氓,你想幹什麼?真是丟死人了!”大壯在警察面前也少了幾分平日的霸氣,低聲說:“就是想教訓她一下,誰讓她天天跟網友聊天,時不時地還約網友見面呢。”

原來大壯與麗麗結婚已經三年了,大壯天天在外面忙事業,把公司打理得有聲有色。公司事務多,大壯經常回家很晚。麗麗一人在家,很是孤獨、寂寞,所以就經常找網友聊天兒,也經常約網友見面。大壯雖然不常在家,但也知道自己不在家時,麗麗在幹什麼,也經常勸麗麗,讓她出去跟朋友聚聚,或者讀讀書,養養花,遛遛狗,別總沉浸在虛擬的世界中,更不能與跟虛擬世界中的人私下會面。與網友會面,是很危險的事,一不小心,就可能被騙錢騙色。說了幾次,麗麗就是不聽,所以大壯就派公司新畢業的大學生明明在網上與麗麗聊天。

麗麗與明明見面,也是大壯安排的。那天,兩人見面後,明明趁麗麗去洗手間的空子,給麗麗的咖啡中下了迷藥,麗麗睡著後,大壯就把麗麗送到了賓館,然後……

以案釋法 一樁離奇的強姦案

麗麗聽了大壯講的事情的經過,又羞又惱,“你這個強姦犯!警察,我要他坐牢,他就是強姦犯!”

那麼大壯的行為構成強姦罪嗎?我們先看一下強姦罪的構成。

強姦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對於由於受到威脅、害怕等原因而不敢反抗、失去反抗能力的,也應認定是違背了婦女的真實意志。從犯罪構成要件來看,大壯在妻子昏迷的情況下,在妻子不能反抗,不知反抗的情況下采取非法手段強行與妻子發生性行為,應當構成強姦罪。但此案具有特殊性,需要具體分析。

大壯是麗麗的丈夫,婚姻契約決定了大壯與麗麗發生性行為是具有合法性的。在麗麗昏迷的情況下,大壯強行與她發生了性關係,雖然性行為沒徵得妻子的同意,但由於有合法的婚姻關係,所以應該不違法的,由於當天所處的環境是賓館,麗麗認為自己被強姦了。如果換做是在家裡,這種事肯定不會發生。

以案釋法 一樁離奇的強姦案

大壯讓人迷倒妻子,然後強姦她,主觀上沒有惡意。大壯的目的就是讓麗麗瞭解私會網友的危害。雖然方法過激,但沒有主觀惡性。也就是說,他沒有犯罪的故意。

第三,大壯的行為不具有社會危害性。強姦罪侵犯的客體是婦女性權利。大壯對麗麗有性權利,因此大壯的行為,對麗麗沒有造成侵害,對他人也不具有危害性,對社會也沒有造成惡劣影響。同時麗麗最後也原諒了丈夫,明白了丈夫的苦心。取得被害人諒解,也是減輕處罰的因素。

因此,雖然大壯的行為雖然構成強姦,但最後的結果應該是無罪的。

大家對此案有何看法,可以與我討論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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