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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毓中為何數度離開易俗社(附精彩音訊)

劉毓中為何數度離開易俗社(附精彩音訊)

易俗社的學員不同於其他班社,學習之餘要接收正規的文化教育,對學員實行文化教育,旨在“移風易俗”,避免學員人格的墮落。鑑於此,易俗社對學員離社往往深惡痛絕,認為其自甘墮落,不能易俗,反被俗易,因此規定:“凡離社者,概不許返社。”然而,學員漸漸年長,心性日漸成熟,自1922年從漢口返陝後,部分大學員即開始向社方索求應得的權利和地位,社方在處理此問題上一開始態度較為簡單粗暴,嚴懲了帶頭的幾個大學生。這引起了更多學生的不滿。

1923年3月,學生自發成立學生自治會,以劉迪民為會長,劉毓中、王安民為副會長,開始有組織的跟社方交涉。1924年2月,主演蘇牗民離社;1925年7月,劉毓中、王安民告長假離社,赴武功搭入江湖班,未幾復返社動員其他學生離社,此舉惹惱了社長呂南仲,遂報長安縣拘押了劉立傑,以此為挾勒令劉毓中、王安民返社。劉毓中被迫返社,延至1928年冬,終於再度離社,搭入乃父組建的秦鍾社以及後來重建的新聲社。

從1945年起,劉毓中又先後搭班明正社、尚友社、建國社、新生社、曉鍾社、新民社演戲。1946年,經封至模推薦任教於陝西省立戲劇學校戲曲專修班。翌年又受邀入曉鍾劇校執教。1949年11月初,經人介紹被邀請回易俗社執教,這是劉毓中闊別母社20年之後再度回社,滄海澹澹,恍如隔世。

劉毓中為何數度離開易俗社(附精彩音訊)

編輯/劉軍 稽核/楊瑤 終審/李承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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