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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號杭州高某弒母案的幾點思考

8月17號,浙江杭州39歲的女子高某,因為母親拒絕掏錢為其購買小汽車,便斷然揮刀刺向自己的母親。其聞訊趕來阻止的叔叔也被捅了一刀,並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

目前,高某母親經過治療,傷情已經穩定。 高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等待她的將會是法律的嚴懲。

高某的暴劣行為,不禁讓人聯想起2014年北京市朝陽區的一位女子楊某。也是因為向母親借錢被拒,就喪心病狂的把五支溫度計中的水銀灌入親生母親口中,並導致其母死亡。這便是當時有名的五支水銀灌母案。

為什麼會有高某楊某這樣的巨嬰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現?有什麼辦法才能夠避免這樣的人間悲劇?

我們知道,所謂的巨嬰,是指那些性格不成熟或者有缺陷的成年人,而這種個性的產生,絕大多數又是源於家庭教育的缺失。

常言道,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人人都重視國法,但很多人都輕視甚至忽略掉了家規的重要性,尤其是在子女教育培養上的決定性作用。其中,又以三種規矩最為關健:

1,換位思考。換位思考是共情的基礎。這條家規要求每一個家庭成員,都要學會從對方的角度考慮問題。一個家庭如果能夠堅持做到這一條,除了能夠促進家庭的和諧,對於孩子共情能力和情商的培養尤為重要。

在杭州高某案中,很多網友留言說女兒應該是母親的小棉襖。其實,如果共情能力都不具備,哪來的小棉襖?頂多就是一塊兒冰疙瘩,怎麼捂都捂不熱的那種。

2,不當著孩子的面爭吵,更不能打罵孩子。

稍微看過一些心理學書籍的家長都知道,很多孩子的性格缺陷都是在父母頻繁的爭吵和打罵中形成的。所以,每一位父母都應該把這一項作為家庭最主要的規矩,甚至在孩子出生以前,就要及早達成共識。

只要認真看一看這些血淋淋的弒母弒父案主犯從小的家庭成長環境,對於所有的父母,尤其是那些缺乏自我控制,甚至把打罵孩子當成自己一項特權的父母,絕對是一種最好的警醒。

3,明確各個家庭成員的的責任義務。

比如說家務勞動。除了父母,孩子到了一定年齡也要承擔一定的家務,包括個人的內務。既不能溺愛孩子,所有的家務都由父母代勞,也不能以工作或者學習忙為藉口當甩手掌櫃。每個家庭成員都要根據自己工作和學習的實際情況,公平公正的分配一定量的家務勞動,並且一絲不苟的執行。

切記,沒有規矩無以成方圓。都知道要教導孩子懂道理講道理,但是,孩子的道理從哪裡來?就是一開始從這些不起眼的規矩裡來的。

總之,家有家規,是家庭秩序的基礎,也是培養孩子理性的前提。而共情的家庭氛圍則是家庭和諧的基礎,更是孩子有愛心,有溫度的前提。

8月17號杭州高某弒母案的幾點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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