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汽車/ 正文

李白和汪倫的感情真的很深嗎

李白乘舟將欲行,忽聞岸上踏歌聲。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倫送我情。

公元755年,李白遊歷到涇縣桃花潭,村民汪倫經常醞美酒招待李白。李白離開的時候寫了這首詩送給他。

近來有研究認為,汪倫不是村民,而是知名人士,和李白王維是朋友,並有詩文往來。天寶年間,汪倫曾為涇縣縣令,後辭官閒居涇縣之桃花潭,恰李白來訪,白遂有此作。

如果我們研讀本詩,你會發現這種觀點可能不正確。

這首詩明白如話,寫得極其自然。好像是隨口唱出來的。即使是孩子,也能理解。

但是,這裡面有些意思上述研究者可能沒有讀出來。

李白是唐朝的超級明星,到哪裡都受到歡迎,他是連皇帝都不放在眼裡的,一般的官員更不在話下。仰慕他的人更多,像比他小11歲的杜甫就是他的粉絲,曾經跟隨他到山東四處採仙草,煉仙丹,找仙人,胡鬧了幾個月。

瞭解到這一點對理解本詩很重要。

“李白乘舟將欲行”,李白要走了,以李白的名聲和性格,肯定有人來送行,他們可能在桃花潭那兒喝酒話別,可是汪倫並不在送行的隊伍裡,原因很簡單,他的資格差一點。

汪倫不是官員,不是財主,不是詩人,只是一個普通的粉絲。汪倫是後來趕來送行的,詩的第二句寫“忽聞岸上踏歌聲”,強調“岸上”,是因為李白已經在船上了,所以特別說汪倫在“岸上”。

“忽聞”兩字更表示,汪倫的送行不是事先的約定,令李白意外。杜甫詩句“劍外忽傳收薊北”,也用了“忽”字,表示出乎意料,是同一道理。

如果他兩人友誼深厚,那這樣寫就出現兩個問題,一是汪倫在李白上船了將要出發才趕到,可以說是遲到的送別,汪倫不應該讓這樣的事情發生;二是如果兩人友誼深厚,李白在開頭兩句都不寫出汪倫的名字,很不合情理,也很沒有禮貌,說明汪倫在自己心中並沒有分量。他寫《贈孟浩然》第一句就就是“吾愛孟夫子”。

我們推想,汪倫在當地只是賣酒給李白的,李白很可能沒把他放在心上,當李白和官員、土豪和詩人話別的時候,突然聽到了一陣歌聲,歌詞很可能是李白的詩(“旗亭畫壁”的故事說明唐詩是可以唱的)這歌聲也是為自己送行的。至於誰常唱的尚不清楚。如果李白和汪倫很熟悉,他一聽見聲音就該知道是汪倫,那這一句完全可以寫成“忽聞汪倫踏歌聲”,他沒有寫出來,就是不知道唱歌的是誰。

汪倫雖然來遲了,但是有特色,那就是踏歌而來,而且是唱的李白的詩,這不是一般的趕來湊熱鬧。所謂踏歌,就是用腳踩著節拍,一邊跳舞,一邊唱歌。這種歌舞現在還有,白居易登上詩壇的伯樂顧況的《如意娘》也寫到踏歌:“誰家無春酒,何處無春鳥。夜宿桃花村,踏歌接天曉。”可見踏歌是很隆重的送別,是很真誠的送別,也是很獨特的送別。

從踏歌送行來看,汪倫的身份只可能是村民而不可能是官員或者退休的官員,農民因為無拘無束,高興了就會放聲高唱,這是現在還可以看到的,至於官員或者退休的官員,他們一般是正襟危坐,不苟言笑,哪會踏歌而行呢?如果到了退休年紀,這就更無可能了。

這種踏歌顯然給李白很大的好感,等到他知道是汪倫之後,想到自己總喝他的酒,現在人家又這樣熱情而別出心裁的為他送行,他非常感動。所以後兩句就直接讚美了:“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倫送我情。”

一般來說,送別的時候都比較理智,因為彼此早就知道要分別了,所以雖有不捨,但還能理性對待,不會情緒失控。李白的《黃鶴樓送孟浩然之廣陵》,孟浩然是李白的老朋友,而且比李白年長,兩人感情很深,因為不是突然的分別,所以就他寫的詩顯得很理智,沒有失控,“故人西辭黃鶴樓”,這是很理智的,沒有因為喝酒而分不清東南西北,“西辭”兩字,說明他還清楚廣陵在黃鶴樓的東面。

但是,如果是不期而遇的事情,不管是好訊息還是壞訊息,都會讓人會情緒失控,失去分寸。杜甫聽到大唐官軍收復河南河北,寫到:“劍外忽傳收薊北,初聞涕淚滿衣裳。”晚唐詩人孟郊考上了進士,馬上來一首《登科後》: “春風得意馬蹄疾,一日看盡長安花。”“涕淚滿衣裳”也好,“看盡長安花”也好,都是極度的誇張,極度的情緒失控。《儒林外史》裡面的《范進中舉》更厲害,突然而至的中舉訊息讓范進瘋狂掉了。

汪倫的到來出乎李白的意料,李白沒有想到這個和自己交情不深的人也會來給自己送行,而且是踏歌送行,這對李白的心理帶來了很大的衝擊,所以李白的詩句就很誇張,很不講藝術了。因為藝術講究含蓄,像“孤帆遠影碧空盡,唯見長江天際流”就很含蓄,很符合理智的表達,而“不及汪倫送我情”就很情緒化,很誇張。如果寫成“恰似汪倫送我情”就顯得比較理性,沒有那樣誇張。但這樣的句子,只會在情緒穩定的時候才出現。情緒激動就不顧分寸了。

我們進一步推測,李白這樣誇張,還有一層“潛意識”,他對汪倫的感情,不及汪倫對他的感情,這一句算是自己的補償。

作為贈送給別人的詩,當然要以寫受贈人為主,李白的《贈孟浩然》就是如此:“吾愛孟夫子,風流天下聞。紅顏棄軒冕,白首臥松雲。醉月頻中聖,迷花不事君。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整篇都在寫孟浩然。像《贈汪倫》這樣不寫受贈人,而以寫自己開頭的詩句,只能是特殊情況下寫的。

全詩不寫自己對汪倫的感情,只寫汪倫對自己的感情。這也許就是李白的高明之處吧。

相關文章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