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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案新說:兇手自作聰明,潛逃31年後落網

1981年8月10日,上海建華旅館發生了一起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

那天早晨,服務員像平常一樣對每個房間進行打掃,來到地下室42號房間時,發現睡在左邊床上的住客一動不動。

服務員記得昨天接班的時候就聽到同事說,42號有個客人睡得很死,一動也不動。

這都一天了,怎麼還在睡?

服務員覺得不對勁,便大膽走到床邊喊了兩聲,客人沒有任何反應,服務員上去推了一把,發現客人的嘴邊有血漬。

服務員趕緊報警,據警方調查死者姓李,是山東青島人,是青島某假肢廠採購員。

8月8日來到上海出差,入住建華旅社。

舊案新說:兇手自作聰明,潛逃31年後落網

經法醫鑑定,李某的臉上有被灼燒的傷口,懷疑是遭電擊致死。

李某已經死亡超過24小時,現場也已經被破壞,警方並未找到任何線索,唯一可以確定的是兇手作案的方法。

該房間只有一個插座,在日光燈開關的上方,兇手應該是從這裡用電線引電謀害了李某。

兇手殺害李某的原因很有可能是圖財,李某隨身的皮包以及瑞士手錶、鋼筆和幾百塊現金等貴重物品全都不翼而飛。

李某丟失的財物相當於一個普通家庭一年的收入。

警方認為兇手很有可能是該房間的另外一個住客,很有可能是一起有預謀的犯罪。

在李某入住42號房間之前,房間裡就有一個客人入住,李某死後這個客人也隨之失蹤。

警方判斷,此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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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旅館還不流行證件登記入住,客人都是在入住本上自己填上名字,很少有人會用真名。

警方檢視入住本,之前的那個住客登記的名字叫李義青,地址是吉林某縣的一家中醫院。

警方一方面派人去吉林的中醫院調查,另一方面則去附近的旅社尋找這個叫做李義青的人。

結果,在附近的旅社和吉林當地都沒有找到李義青和登記表上的中醫院。

線索中斷,警方只能繼續在建華旅社42號房間尋找線索。

在蒐證的第三天,警方終於在排氣扇的葉子板上提取到四枚不完整的指紋。

另外,在氣窗的孔裡,警方還發現了電線、刀具等作案物件,基本可以確定兇手並非臨時起意,而是有預謀的犯罪。

兇手手法嫻熟,很有可能是從事電工職業,也有可能是因為他並非第一次作案,兇手很有可能是一個慣犯,在李某之前會不會還有其他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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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警方彙總了全國40多萬個案犯的指紋進行識別,看看兇手之前是否在警方留有案底。

那個時候,沒有計算機的幫助,基本上都是靠人力利用相關裝置進行比對,不僅速度慢、工作量大,而且誤差也很大。

這一對比就花了三個多月,40萬份指紋沒有一個可以匹配成功,偵破工作再次陷入瓶頸。

9月12日江西上饒發生了一起類似的電擊致死案件。

9月25日,江西九江也發生了一起相似的電擊案。

警方透過登記筆跡做比對,以及觀察兇手的作案手法,基本可以確定三起案件為同一人所為。

李義青到底是何方人士,他為什麼可以輕鬆將同房間的房客電死,警方百思不得其解。

後來,一個農民崔大爺給出了自己的答案,崔大爺告訴警方,依照警方的說法,兇手很有可能以前在農村電過魚。

在農村,有的家庭會選擇承包魚塘餬口,他們不怕天災就怕人禍,最怕這些電魚的人。

到了出塘的時候,偷魚人接上電將塘裡的魚電死,然後把死魚偷走。

根據崔老漢提供的資訊,警方仍然很難找到兇手,此案最終也變成了一起懸案,成為辦案民警心中的一根刺,這根刺一紮就紮了31年。

舊案新說:兇手自作聰明,潛逃31年後落網

2012年,警方在指紋庫中找到了一枚和建華旅社42號房相同的指紋,該指紋的主人叫艾紅光,是江西人。

案子終於有了線索,警方重新開啟當年的卷宗,根據指紋資訊警方找到了艾紅光的老家。

可惜,這次出警並不順利,據村裡人說,艾紅光前幾年就離開村子去外地打工,警方四處走訪打聽,終於在江西南昌找到了已經年過花甲的艾紅光,現場提取其指紋後,確認艾紅光就是當年建華旅社電擊案的兇手。

艾紅光被帶回上海,起初艾紅光並不承認,裝出一副可憐的樣子,對民警說:“你看我這個樣子像是敢謀殺的主嗎?再說我也不是電工,事情都過了這麼久,你們是不是搞錯了?”

無論警方如何施壓,將證據陳列在艾紅光面前,他仍不承認當年的罪行,口裡不住地喊冤。

艾紅光還說:“我在1981年的時候根本沒去過上海,又怎麼可能作案?”

面對頑固的艾紅光,審訊陷入了僵局。

經過連續多日的審問,艾紅光終於招架不住,語氣也沒之前那麼硬,他承認了曾用電線搶劫的事實,仍不承認在建華旅社的事跟自己有關,而且強調自己作案的地點是在靜安區,不是在金山區。

警方趕緊翻找當年的卷宗,發現在靜安區並未發生過電擊搶劫的案件。

看樣子,艾紅光還是沒有說實話,他為什麼要這樣說?是在避重就輕還是想隱藏什麼?警方懷疑艾紅光很有可能有同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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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幾天來不斷地審訊,警方對艾紅光算是有了初步的瞭解,他的嘴很緊,大部分時間保持沉默,警方懷疑之前他說在靜安區作案,很有可能是真實發生的事情,只是對於案發的地點艾紅光說了謊。

警方擴大查詢的範圍,發現在1981年的時候還真就發生了一起電擊未遂的案件,案情與艾紅光描述的極為相似。

警方立即趕到浙江進行蒐證,並找到了當年的受害人。

30多年過去了,當年的受害人垂垂老矣,已經是一位83歲高齡的老人,但說起當年發生的那件事,他仍是記憶猶新。

周老伯說:“當時我就覺得頭部唰的一下,是一種很冰涼的感覺,我下意識甩手,正好打在對方的手上,將他手裡的兩根電線給打掉了。”

“我把電線打掉後,那個人還打算從地上把電線撿起來繼續電我,我大喊救命,當時有旅社的工作人員聽見了響動跑過來,對方才趕緊逃走,要不是那位工作人員,我可能已經死了30年!”

透過周老伯的描述可以證明浙江旅店未遂案也是艾紅光乾的,但這並不能證明建華旅社的案子與艾紅光無關,他顯然是在避重就輕。

說明艾紅光是心虛了,他知道警方不會放過他,所以才想著大事化小,但他想錯了,警方不可能就此放棄繼續調查。

如鯁在喉31載,誓要將這根刺拔除,務必要將此案查個水落石出。

當艾紅光得知警方已經將浙江未遂案正式通報後他傻了,沒想到警方竟然這麼快就查清了案情的真相。

沒想到到頭來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艾紅光慌了,審訊民警看到了希望,趁著艾紅光自亂陣腳,一鼓作氣將其拿下。

經過幾個小時的勸說和開導,艾紅光終於妥協了,他長嘆一聲靠在椅子上:“我就知道這一天遲早要來,人在做天在看,惡有惡報啊!”

接下來,他交代了31年前作案的經過。

舊案新說:兇手自作聰明,潛逃31年後落網

艾紅光之所以要選擇這條路是因為肩上的擔子太重,案發時他已經是三個孩子的父親,家裡年年入不敷出。

年輕的時候,艾紅光就電過魚,他在想能不能把魚換成人,人怎麼也比魚值錢,都是作案沒什麼區別。

雖然這樣做更加冒險,但來錢快,一年幹兩次就能度過眼前的難關。

於是,他便開始計劃,將目標定為外地的業務員,這些人不是本地人,條件大多都不錯,隨身會攜帶大量的現金。

作案的方法很簡單,只需要幾根電線,再用橡皮筋纏起來,等到半夜同房住客睡熟的時候,接通旅社的電源就行了。

艾紅光一般會找一間沒有人入住的房間事先佈置好現場,再等著獵物自己送上門。

他喜歡把電線藏在旅館的通風口,藏在這裡不容易被發現,卻沒想到正是因為通風口,才讓警方提取到了艾紅光的指紋,真就應了他所說的那句話,機關算盡到頭來卻惡有惡報。

2013年11月1日,上海市第二中院以搶劫罪判處艾紅光死刑,緩期執行兩年,沒收個人財產,追繳其違法所得。

有人認為對艾紅光量刑太輕,手上三條人命竟然還能活著,這是對受害人的不公,多活三十年已經是對他的仁慈。

也有人覺得,法院量刑適中,這個案子耗時31年,在某些國家早已過了訴訟期,就算抓到兇手也只能無罪釋放。

31年過去了,艾紅光並沒有再作案,說明他算不上是一個十惡不赦之人,雖然他求財的方式不可取。

如果判處艾紅光死刑,反而會讓他不顧一切,在接下來的時間裡不停作案,反正被抓到也是難逃一死,法院這樣的判罰更能說明法治在進步。

大家認為這種跨度30年的案子,應該酌情輕判還是應該抵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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