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卿心君悅
見過了世間太多的人性的惡,可依舊被秦玲的那對不要臉的公婆氣到跳腳。
兒子欠債跑路,丟下妻子女兒不管,一跑就是五年。明明知道兒子的訊息,卻閉口不提。
兒媳一人拉扯孩子,卻不幸查出肝癌。
作為公婆,不搭把手就算了,反而在兒媳彌留之際,惦記上了兒媳婚前全款買的房子,甚至詛咒兒媳為什麼不早點死。
至於搶房子的理由,竟是兒媳沒為烏家傳宗接代,所以房子必須給他們。
多麼荒謬又無恥的理由。
生而為人,卻沒幹過一件人事。
我一直認為,人性中的善與惡是並存的,再惡的人,也會存有一絲良心與善念。直到看見秦玲的公婆一家人才發現,有些人的惡,已經刻進了骨子裡,無藥可救。
倒貼
秦玲嫁給烏剛,算是倒貼。
秦玲是教師,工作穩定,長相不差,有一套市值200萬左右的房子。而烏剛,別說房子、彩禮了,連個正經的工作都沒有。
由於烏家沒錢置辦房子,秦玲的房子便成了婚房。
然後,最奇葩的一幕就出現了。
秦玲與烏剛結婚的時候,烏剛的父母掏了3萬塊錢給他們置辦了一些家電。按理說,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但在烏剛的父母看來,自己家既然掏了錢,那房本上就得添上兒子的名字。
這是烏剛父母掏錢之前,就算計好的事。
可怕的不是烏剛父母無理的要求,而是秦玲竟然同意了。
於是,烏剛的名字便出現在了秦玲的房本上。
她不知道,她的縱容與退讓,為以後埋下了多大的隱患。
婚後的烏剛,原形畢露。
不僅整天不務正業,還欠了一屁股債。為此,他還打過秦玲房子的主意,在交易需要戶主確認的時候,最終沒能得手。
無力償還80萬債務的烏剛,更是渣到了無底線,扔下女兒與秦玲,直接跑路了。整整五年,音訊全無。
債主們找不到烏剛,就纏上了秦玲,為此,秦玲曾多次報警。
直到秦玲查出肝癌晚期,烏剛都沒有出現。
為了保全婚前財產,給年幼的女兒和母親以後的生活一個保障,秦玲這才起訴離婚。
秦玲與烏剛的這段婚姻,按照世俗門當戶對的標準,秦玲是低嫁,甚至也可以說是倒貼。
可是她換來的是什麼?
是烏剛欠錢跑路的拋棄,是公婆的白眼與嫌棄,是病入膏肓後被烏剛一家人合起夥來算計。連烏剛生不出孩子的問題,都賴到了秦玲的身上。
何其悲哀!
這裡提醒一下,那些為愛低嫁的女人。
不要天真地以為,低嫁就會換來婆家的重視與善待。恰恰相反,越是低嫁,越是倒貼,反而越容易被婆家輕視,越會讓對方覺得你“不值錢”。
人性的荒唐之處就在於,對於那些輕易得到的東西,從不會珍惜。因為來得太容易,所以不會在意,因為不在意,所以可以肆意地踐踏。
他們只會覺得,是兒子優秀,有出息,讓女人寧願倒貼著也要嫁給他。他們會將你的為愛做出的退讓步,當成一種理所當然,甚至是應該應分地付出。
烏剛的父母之所以會提出房本上加兒子名字的無理要求,就是他們拿準了秦玲會讓步。
一個甘願倒貼,上趕子都要嫁給兒子的女人,在他們看來,就只有任他們擺佈的份。
更最可笑的是,他們一邊處處顯擺,兒子娶了個願意倒貼的女人,一邊又覺得委屈。
秦玲的母親提前留了個心眼,房本上加烏剛名字的時候,特意註明了份額:秦玲佔90%,烏剛佔10%。
為此,烏剛一家多次表示過十分不滿,覺得“倒插門”的女婿,虧大發了。
花了3萬塊的家電錢,就娶了個媳婦,房子沒掏一分錢,就加進了房本。算盤打得叮噹響,依舊滿足不了他們貪婪的胃口,在秦玲查出肝癌之後,烏家人又開始盤算著如何把整套房子佔為己有。
搶房
你根本想不到,烏剛父母為了爭房子,能有多惡毒。
秦玲雖然起訴離婚,依然願意按照房本上的份額,折現給烏家。但是秦玲的公婆並不滿意,覺得20萬是在打發要飯的。
於是,他們開始了一系列令人髮指的搶房行動:
直接闖進秦玲家裡,上手搶房本。孫女苗苗阻攔,一把將孩子推倒在地;
在周亦安與葉欣趕到制止之後,先是誣衊秦玲有外遇,又在地上撒潑打滾,叫囂著看誰能耗過誰,生生逼得秦玲暫時躲出去;
在周亦安上門調解時,獅子大開口的要100萬才能了事,得知秦玲一定不會同意,才鬆口給50萬也行;
在秦玲準備花錢買安寧的時候,他們得知秦玲病情惡化就又反悔了。準備拖到秦玲死後,去爭70%的產權。當然,以烏家人的性格,屬於秦母的30%也一定會想方設法拿到手;
面對周亦安的指責,烏父恬不知恥地說他就是沒良心,誰讓秦玲沒為烏家傳宗接代,所以房子必須留給他們。而烏母更是惡毒的詛咒秦玲,快點死,還說秦玲生病是報應;
……
我能想到的所有關於人性的惡,烏剛父母身上都有。自私、冷漠、貪婪、無恥、卑劣、惡毒,毫無任何底線與良知。
就像劇中秦玲說的那樣:“我真的沒有想過,人心怎麼可以這麼歹毒。”
可是,秦玲真的沒有想過會出現這種局面嗎?
想過。
在決定起訴離婚的時候,秦玲的母親就曾提醒過秦玲,要是她公婆知道了,一定會來鬧,而秦玲表示,她管不了這麼多了。
這說明了什麼?
說明秦玲與秦母一直都知道烏剛父母的為人。
可即便早就心知肚明,秦玲也依舊等到了最後時刻,才提出離婚,也因此她陷入了極其被動的局面。
在對方失蹤的情況下,想要起訴離婚,必須經過60天的公示期與15天的舉證期。而秦玲的身體狀況並不好,可能連3個月都挺不過去。
一旦她沒有在死前離婚成功,那麼結果就是烏剛回來將房子賣掉還債,她的母親與女兒怎會是烏剛一家人的對手。
這是秦玲保全財產的過程中,我最難以理解的一件事。
秦玲既然早就看清了烏剛一家人的嘴臉,為何沒有早早提出離婚,而是等到了最後?
存在兩種可能性。
一是,秦玲對烏剛心存幻想。
從始至終,我都沒有在秦玲的口中,聽到一句對烏剛的抱怨或是咒罵。即便是回答周亦安烏剛失蹤的原因,是欠債跑路的時候,她的臉上也沒有表現出任何恨意。
一個被丈夫拋棄的女人,對丈夫沒有怨恨,要麼是心懷希望,期待對方能夠浪子回頭;要麼是徹底死心,完全不在意了。
秦玲有可能是前者。
如果她真的早已死心,就沒理由非要等到自己時日不多時才提出離婚。
這是我最不願意相信的一種猜測。
對一個拋妻棄子的男人死心塌地,或是心存幻想,既愚蠢又可悲。
還有一種可能,就是秦玲習慣了妥協,對烏剛一家人的惡她全盤接收。
從當初烏剛父母提出房本上加名字起,秦玲就應該意識到,烏剛與其父母是什麼樣的人。包括婚後烏剛與其父母的種種行徑,都在不斷地提醒她,烏剛一家人絕非善類。
劇中的秦玲曾說過,烏剛的父母明知是烏剛有問題,不能生育,卻一味地嫌棄她。對她與烏剛領養的苗苗,也是非打即罵,甚至在苗苗兩歲的時候,烏剛父母故意將苗苗扔在了火車站。
而秦玲對此沒有任何反抗,反而為了保全婚姻,全盤接收,一忍再忍。
這裡不得不說一句,烏剛一家敢如此蠻橫的強搶房子,有一部分原因,就在於秦玲的不斷妥協與軟弱。
誠然,在一段婚姻關係中,發生矛盾或是產生分歧,是一個正常現象。但是,我們要分清一點,有些事情,可以退一步海闊天空,而有些事情,一旦退讓妥協,換來的只會是肆無忌憚。
況且,所謂的妥協與讓步,是雙方基於家庭整體利益的共同選擇與相互理解,而不是單方一味地忍讓。
如果你在婚姻關係中,始終是退讓妥協的一方,那麼你需要重新審視一下你的婚姻,也需要想清楚,你的妥協帶來的是什麼?
《底線》中方遠與李小樂的婚姻中,李小樂是包容與妥協的一方,為了方遠她付出了很多。但是,她的付出與犧牲是有價值的。方遠感激認可她的付出,而且她與方遠的關係始終是平等的。
秦玲不同。
她的退讓與妥協,換來的是烏剛一家人更大的惡意與算計。
我特別認同一句話:
人活著,就要做一個有鋒芒的善良人。遇強則強,遇弱則弱,遇善則善,遇惡則惡。該翻臉時就翻臉,才能讓人看清你的底線。
做人如此,面對婚姻也是如此。
醜惡一家人
秦玲之所以被烏家人逼迫到這個地步,除了烏剛父母的強盜邏輯,以及她沒有及時止損外,罪魁禍首是始終沒有露面的烏剛。
從一開始,烏剛對秦玲就只有算計,沒有半分情義。
結婚之前,就惦記上了房子。結婚之後,不務正業。
賣房還債的想法無果後,便拋妻跑路,假裝失蹤,將債主的壓力全部扔給秦玲。
讓父母幫他申請死亡,以此來逃避債務問題。
在得知秦玲患了癌症,時日無多的時候,又教唆父母去鬧,故意拖延時間,準備繼承秦玲那套他沒出一分錢,沒出一分力的房子。
當真可恨至極!
細品烏剛的所作所為,你會發現,他與父母是一脈相承。或者說,烏剛一家人是徹頭徹尾的敗類。為了錢,廉恥、良心、道德都拋擲腦後,就像沒有人性的惡鬼的一樣,纏著秦玲,想要榨乾秦玲的最後一滴血。
秦玲的案子,越是看到後面,越覺得結婚這件事,千萬要擦亮眼睛。
戀愛可以是兩個人的事,但婚姻是兩個家庭的事。不是說,雙方的父母一定要參與其中,而是說,一旦動了結婚的念頭,雙方父母的品行一定要放在婚姻選擇的考量範圍內。
這裡想要告誡那些沒有步入婚姻的年輕人:
不要以為,你愛的是他的人,其他一切都不重要。你可以為了愛情不去考慮物質條件,但是請一定要了解他的家庭。
他的家庭可以不富裕,他的父母可以沒有高學歷,但是做人最起碼的原則、底線與良心一定要有。
因為,父母什麼樣,他們養出的孩子很可能就是什麼樣。
當然,或許真的存在個例。但你確定要為了個例去賭上你的婚姻嗎?
愛情是虛的,婚姻是實的。
既然是實的,那就需要實實在在的去考慮問題,而不該盲目選擇,或是被愛情矇住了眼睛,衝昏了頭腦。
如果秦玲沒有遇到烏剛,她的婚姻不會只有雞飛狗跳,勾心鬥角。而她人生的最後階段,也不會耗費心力的與烏家人周旋。
好在,秦玲的願望最終實現了,她挺到了判決的那一天。
可是,如果迴歸現實,秦玲的願望真的會如電視劇裡一樣實現嗎?
人生如戲,但是我們不能真的把人生當成一場戲去賭。戲可以重來,人生卻不能。
卿心君悅,一位情感觀察者,Ta說書評人、影評人。用文字溫暖你,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