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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憤怒,與其回味,不如放下

相信大家都有過這樣的經歷:

家人之間,處理方式不同,為了和睦違心同意。

與朋友共事,對方行為挑戰你的底線,卻假裝不知。

由於這些回憶反覆出現,心情變得很糟,生活陷入無序,自己也倍感無力。

其實,這些情緒表現的背後,有著深層的心理原因。

面對憤怒,與其回味,不如放下

作者在《你為什麼不道歉》書中寫道:有時候,我們就是無法放下憤怒感。這倒不是因為我們喜歡自我折磨,這種負面感受早已像枯藤一樣把我們牢牢束縛。

更重要的是,儘管我們毫無意識,但時常回味痛苦。

透過研究發現,無法放下憤怒有3個原因:

01。回憶對方的傷害,是一種變相的報復方式

當我們經歷傷痛,開始重新生活時,表面是對傷害者的原諒或對“那件事”的放下。

其實內心是把“那件事”當做隱藏的對手,用現在好的生活對“那件事”做勝利的告白。

比如,當別人對你的生活囧態表示蔑視,你表面不爭,內心波瀾,用加倍的努力,改變過往的囧態。其實,對方的傷害,“在你心中”一直是努力拼搏的動力。

可見,回憶傷害雖然痛苦,但在某些方面,也能給生活注入拼搏的動力。

02。保持對犯錯者的憤怒,是與重要人之間關係的保護

比如,鄰居大媽在病重期間,對兒媳照顧時不耐煩的行為有些不爽,兒子的消極被動讓她感到生氣。

由於封建思想的存在,大媽心理上更多的是對兒媳的憤怒,因為,只有對兒媳的憤怒才可減輕兒子不孝的責任,這就形成很難忘記兒媳行為的負面感受。

所以,保持對犯錯者的憤怒而不想放下,是因為我們自己不願放下,它是一種可以和傷害我們的人保持精神聯絡的一種方式。

因此,學會放下憤怒,才是解放自己的方式。

03。沉迷於憤怒的內心對話,可以把幻想寄託希望

這種自欺欺人的想法,是希望犯錯者幡然醒悟,意識到自己行為對他人造成的傷害。

比如,卡特里娜已結婚15年,丈夫堅持把家從芝加哥搬到洛杉磯。卡特里娜雖不情願,但也無奈同意,搬家8個月後,丈夫提出離婚,離婚補償遠遠低於卡特里娜應得的數目。

事情到此並沒有結束,他們10歲的女兒開始喜歡前夫的新女友,並願意留在他們豪華大屋與小狗玩耍。

現在,卡特里娜每次一想到前夫,想到他和新歡的幸福模樣,想女兒和他們在一起,內心的怒火就會噴出。

卡特里娜沉浸在這些悲慘想象中無法自拔,她幻想在法庭上,前夫會被迫面對自己的傷害、欺騙而認錯,鋃鐺入獄,名譽掃地。

然而,這些不切實際的幻覺卻牢牢把她束縛,愈想擺脫卻讓自己陷得越來越深。

經過心理治療後,卡特里娜雖然沒能原諒前夫,但從某種程度上說,喜歡欺騙和輕視他人的人在內心深處也不會幸福。

把不切實際的幻想,寄託於內心的希望是錯誤的,只有放下憤怒,直面現實,生活才能幸福。

總之,在生活中,如果發生矛盾,形成憤努的情緒,只要轉變憤怒的思維,有效地化解或封存憤怒,避免回憶、糾結、幻想這些不愉快,就會開啟人生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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