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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爾赫斯:真正的閱讀,是重讀

很多人反映,書,讀過即忘,有時,忘得一乾二淨。

有人用這樣的話來解答:“當我還是個孩子時,我吃過很多食物,現在已經記不起來吃過什麼了。但可以肯定的是,它們中的一部分已經長成我的骨頭和肉。”

此言倒也妙,但它並不怎麼解決問題。

下面,結合我的所思所學談談這個問題。

一、遺忘很正常

首先,得承認遺忘是正常的生理現象。

過目不忘的,或許有吧?但,至少我是沒有見過。

我倒是覺得,遺忘既是不由己,也是必須。

記憶好,不能光想著有利於記住知識,記住快樂的瞬間,須知,人生還有許多痛苦。如果痛苦的記憶,痛苦的場景,總是揮之不去,人的大腦恐怕也吃不消。

人們常用好傷疤忘了疼來指責不長記性,可忘卻又何嘗不是一件益事呢?

並且,人們總是自以為對一本書的內容全忘掉了,實際,並非如此。

當人們多年之後重讀這本書的時候,一些關於此書的記憶就會浮現出來。這就像上學時學的英語都忘掉了,但是若要想撿起來,也很快一樣。關於書的記憶,還藏在大腦深處,透過呼喚是能夠啟用的。

博爾赫斯:真正的閱讀,是重讀

二、圍繞一箇中心讀書

讀書太雜,對於開闊視野有好處,但它也有一個很大的弊端,那就是學習不繫統。朱光潛說:“多讀而不求甚解,則如馳騁十里洋場,雖珍奇滿目,徒惹得心花意亂,空手而歸。”

“有些人讀書,全憑自己的興趣。今天遇到一部有趣的書就把書把預擬做的事丟開,用全副精力去讀它;明天遇到另一部有趣的書,仍是如此辦,,雖然這兩書在性質上毫不相關。一年之中可以時而習天文,時而研究蜜蜂,時而讀莎士比亞。在旁人認為重要而自己不感興味的書都一概置之不理。”

朱光潛的描述情形,大概很多人不陌生。

有時,我自己讀書也是如此。

如果純粹是拿讀書當消遣當樂趣,這樣做並無不妥。

但若要追求讀書收穫,就需要有所改變了。

朱光潛給出的藥方是,讀書要有中心。“讀書必須有一箇中心去維持興趣,或是科目,或是問題。以科目為中心時,就要精選那一科要籍,一部一部的從頭讀到尾,以求對於該科得到一個賅括的瞭解,作進一步作高深研究的準備。讀文學作品以作家為中心,讀史學作品以時代為中心,也屬於這一類。以問題為中心時,心中先須有一個待研究的問題,然後採關於這問題的書籍去讀,用意在蒐集材料和諸家對於這問題的意見,以供自己權衡去取,推求結論。重要的書仍須全看,其餘的這裡看一章,那裡看一節,得到所要蒐集的材料就可以丟手。這是一般做研究工作者所常用的方法,對於初學不相宜。不過初學者以科目為中心時,仍可約略採取以問題為中心的微意。”

魯迅亦如此,“做到嗜好的讀書,要先行泛覽,然後抉擇而入於自己所愛的較專的一門”。

蘇軾主張,每本書做數次讀,一次只尋求解決一個問題,“故願學者每一次作一意求之,如欲求古今興亡治亂聖賢作用,且只作此意求之,勿生餘念;又別作一次求事蹟文物之類,亦如之。他皆仿此。若學成,八面受敵,與慕涉獵者不可同日而語。”

這就是將書掰碎了讀,專一地去研究問題,比如讀一部小說,第一次專門領會其語言,第二次專門分析其結構,第三次研究其思想。

另外,讀小說,只讀一遍,其實只能瞭解個大概情況,並且初讀大多數人的注意力集中在故事情節上,除了故事情節,其餘能夠說上來的很少。

所以說,讀小說只讀一遍,過後就忘了,這也很正常。

朱光潛說:“大凡零星片斷的知識,不但易忘,而且無用。每次所得的新知識必須與舊有的知識聯絡貫串,這就是說,必須圍繞一箇中心歸聚到一個系統裡去,才會生根,才會開花結果。”

知識不能太碎片化,讀書學習要集中,所讀之書如果相近,且能夠串聯在一起,自然就容易記住。並且最好是能夠經常用到,時間長不用,自然會慢慢淡忘。

讀書人,大都是廣泛涉獵,讀雜書,其實,這也是教育學習的基礎,但一般又不會一雜到底,大都最終會走向術業有專攻。

博爾赫斯:真正的閱讀,是重讀

三、重視“重讀”

誰要能熟讀五六本書,

就可成為大學問家了。

——福樓拜在給他情婦的一封信裡說過的話(弗拉基米爾·納博科夫《文學講稿》)

孔子老人家說:溫故而知新,可以為師矣。

博爾赫斯總強調要重讀,他說:“還有比閱讀更好的事,那就是重讀,深入到作品中去,豐富它,因為你已經讀過它。我要勸大家少讀些新書但要更多地重讀”。

朱光潛說:“與其讀十部無關輕重的書,不如以讀十部書的時間和精力去讀一部真正值得讀的書;與其十部書都只能泛覽一遍,不如取一部書精讀十遍。‘好書不厭百回讀,熟讀深思子自知’,這兩句詩值得每個讀書人懸為座右銘。”

好多人讀書比較著急,別人一目十行,我怎麼不能?別人一年能讀好幾百本書,我怎麼不行?

實際上,人們往往關注量,滿足自己在讀書數量上獲得的虛榮心,而不強調質。

光圖快,一年就是讀上一萬本書,又能怎樣?

《幽夢影》有一段話:“少年讀書如隙中窺月,中年讀書如庭中望月,老年讀書如臺上玩月。”即使同一本書,人在不同年齡段讀,獲得的感受和收穫是有差別的。

年少時看書,只圖看個熱鬧,看個新鮮,往往並不能完全理解書中深意。

所以,有必要反覆去讀。

讀書,要有選擇,選擇去讀經典書籍,並且要反覆讀。以朱光潛推算,人們真正需要讀的書並不多,而受益不多,則是因為讀書沒選擇且不仔細。“熟讀講義課本並不濟事,每科必須精選要籍三五種來仔細玩素一番。常識課程總共不過十數種,每種選讀要籍三五種,總計應讀的書也不過五十部左右。這不能算是過奢的要求。一般讀書人所讀過的書大半不止此數,他們不能得實益,是因為他們沒有選擇,而閱讀時又只潦草滑過。”

讀書讀多了,就會發現,真正的好書並不多,能夠值得向人推薦的書也是寥寥無幾。

真正具有開創性的書很少,大多數的書不過是在疊屋架床罷了。

好書是值得靜下心來慢慢讀的,反反覆覆地去讀少量的經典書籍,不僅加深了吸收和記憶,更有利於形成自己的所學優勢,將非常受益。

博爾赫斯:真正的閱讀,是重讀

四、帶著問題去讀書

“閱讀,是為了活著。”法國作家福樓拜曾作如是言。

僅僅為了讀書而讀書,是與人生相隔的,不能學以致用的話,記不住也很正常。

如果讀書與生活能夠結合起來,所學內化於自己的思想和處理問題的方法,那麼,就不需要單純去記憶了。

蘇格拉底在即將宣判他死刑的審判上說,未經審視的生活是不值得過的。美國著名出版人威爾·施瓦爾貝在《為生命而閱讀》一書中說:“我為了生活而閱讀,為了生命而閱讀。”“讀書是我知道的最好的學習如何審視自己生活方式的方法。比比看自己做過的事和別人做過的事,自己的想法、理論、感受和別人的想法、理論和感受,你會愈發瞭解自己和周圍的世界。”

不僅如此,威爾·施瓦爾貝還堅持透過讀書解決人生的困惑,“在人生某些時刻,當我有一些非常具體的需求時,我會尋找一本書來解決它。”“回顧我的一生,我一直因各種原因向書尋求幫助:希望它安慰我,逗我笑,能讓我分心,帶給我知識。”

假如閱讀是為了解決生活難題,即在生活中遇到了困難,希望透過閱讀來破解的話,那麼就基本不存在記不住的問題了。

學以致用了,入腦入心了,沒有比這個更好的記憶了。

“年輕的時候以為不讀書不足以瞭解人生,直到後來才發現如果不瞭解人生,是讀不懂書的。讀書的意義大概就是用生活所感去讀書,用讀書所得去生活吧。”這段話在網上廣為流傳,大概就是因為它擊中了很多人的讀書之誤。

用讀書指導生活,用生活檢視讀書,我想,這才是讀書與生活的良性迴圈與互動。

朱熹說:“入道之門,是將自個己身入那道理中去,漸漸相親,與己為一。”

我們應該帶著問題去讀書,不僅僅是滿足於消遣。比如教育孩子時出現了困境,這時透過不斷閱讀學習來掌握教育理論和兒童心理等有關方面的知識,理論知識加上自己的親身實踐,沒準自己就成為了專家裡手了。這樣的讀書,怎麼還可能記不住呢?

腹有詩書氣自華。人們總是強調讀書的學習作用和高雅追求,往往忽視了書之生活功用,似乎沒有多少人在人生遇到困惑時選擇透過讀書來破解,也沒有多少人在情緒低落時透過閱讀來調節。

李公樸倡導“實驗讀書法”,他說:“實驗的讀書就是把讀書與做人、做事和求進步三件事結合起來,才是真正的讀書,才能求得真正的知識。”

不要將生活與讀書隔得太遠,還需拉近,再拉近。

在生活中讀書。讀書,是為了更好地活著!

博爾赫斯:真正的閱讀,是重讀

五、批判地讀書

讀書是雙向互動的,不只是書本向讀者灌輸自己的理論知識。

王國維說:人生過處唯存悔,知識增時只益疑。

叔本華說:“我們讀書時,是別人在代替我們思想,我們只不過重複他的思想活動的過程而已,猶如兒童啟蒙習字時,用筆按照教師以鉛筆所寫的筆畫依樣畫葫蘆一般。我們的思想活動在讀書時被免除了一大部分。因此,我們暫不自行思索而拿書來讀時,會覺得很輕鬆,然而在讀書時,我們的頭腦實際上成為別人思想的運動場了。所以,讀書愈多,或整天沉浸讀書的人,雖然可藉以休養精神,但他的思維能力必將漸次喪失,此猶如時常騎馬的人步行能力必定較差,道理相同。”

其實,叔本華說的讀書的那個弊病,早於他七百多年的朱熹就已論述過,朱熹認為讀書“務廣而不求精”是禁忌,“所讀書太多,如人大病在床,而眾醫雜進,百藥交下,決無見效之理。”他提出的解決之道是“看入文字,不可隨聲遷就,我見處方可信。須沉潛玩繹,方有見處。不然,人說沙可做飯,我也說沙可做飯,如何可吃?”

讀書不僅要深鑽進去,反覆玩味,還要敢於質疑,不能書裡說什麼你就信什麼。讀書的目的就是為了思考,倘若讀書不能換來思考,那真的就是看熱鬧消遣,或者是腦袋成為盛滿各種知識的漂亮的容器罷了。正如洛克所言:“閱讀只是給頭腦提供認識的材料;思考才使我們閱讀的東西成為我們自己的。

只有思考了,消化了,將書裡文字轉換成自己的東西,才不至於變成書呆子。孔子說:“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光讀書不思考,是腦袋成了別人的跑馬場,而光思考不讀書,那腦袋就空空如也,巧婦難為無米之炊了。一位同學自小就喜歡讀書,大了依然不捨書本,有人在好友印象中評價他為書痴。由於他在機關做著寫材料的工作,我就勸他:“既然你整天寫稿子,為何不寫點自己的東西呢?”他說:“可是,沒啥可寫的。”“有感而發嘛,你讀那些書沒有什麼感想嗎?”“也沒有什麼感想。”這應該屬於孔子說的學而不思則罔吧。

顧頡剛說“我們的讀書,是要借了書本子上的記載尋出一條求知的路,並不是要請書本子來管束我們的思想。讀書的時候要隨處會疑。換句話說,就是讀書的時候要隨處會用自己的思想去批評它。我們只要敢於批評,就可分出它哪一句話是對的,哪一句話是錯的,哪一句話是可以留待商量的。這些意思就可以寫在書端上,或者寫在筆記簿上。逢到什麼疑惑的地方,就替它查一查。心中起什麼問題,就自己研究一下。這樣的不怕動手,肯寫肯翻,便可以養成自己的創作力。幾年之後,對於這一門學問自然有駕馭運用的才幹了。”

李敖說:“我覺得我們要想不受人惑,其中一個最重要的方法是要培養讀書的能力,讀書求知,追求真相,把我們的頭腦變得金剛不壞、金槍不倒,這樣才能減少別人來騙我們的機會。否則的話,整天被人家騙來騙去的,從古人到今人,從中國人到外國人,都來騙我們,都能騙得了我們。”

鄭玄說:“學不心解,則忘之易。”讀書,肯定要思考,不思考,自然也就流於走馬觀花了,並且還要敢於質疑。

博爾赫斯:真正的閱讀,是重讀

六、書並不是用於記住的

曾國藩認為,讀書不強記,在也是養身之道。他在給弟弟的信中寫道:

植弟前信言身體不健。吾謂讀書不求強記,此亦養身之道。凡求強記者,尚有好名之心橫亙於方寸,故愈不能記;若全無名心,記亦可,不記亦可,此心寬然安舒,或反能記一二處,亦未可知。此餘閱歷語也。植弟試一體驗行之。

暨南大學商學院首任院長程瑞霖上學時,總是臨陣磨槍,用突擊背誦來應考。“ 到了中學四年級的時候,忽然‘不安於校’,當了什麼學生會的代表,常常出去開會,對功課漸漸模糊了,到了考的時候,便在晚間偷著點蠟燭,拿出‘強記’的本領,來應付第三天的考試。校監某先生平素很器重我,知道我因為當代表而疏忽了功課,曾有兩次勸我還是安心讀書,不要用強記的聰明來應付考試,我卻暗景的嗤之以鼻。”

程瑞霖後來總結道:“讀書不能尚強記——強記等於急水過田一樣,來得快,去得也快,絕對不能發生深厚的影響,所以凡是強記以應考試的,一到考試完了,其所學的也完了。而且這一種辦法,使得腦筋一時運用過度,失了馳張的正軌,是極有害於腦力的。”

老舍說自己讀得很快,而不記住。“書要都叫我記住,還要書幹嗎?書應該記住自己。對我,最討厭的發問是:‘那個典故是哪兒的呢?’‘那句書是怎麼來著?’我永不回答這樣的考問,即使我記得。我又不是印刷機器養的,管你這一套!”

人的腦袋不是裝書的機器,真正的讀書也並不是為了記住而讀,否則,人豈不成了書的奴隸。

約翰·洛克在《教育漫話》一書中言:“學習文字只能依靠閱讀與談話,不是零零星星死記一些作家就可以學得好的,一個人的腦袋裡面一旦塞滿了這種東西,他就是得到了合於一個學究的裝飾品,並且可以使他變成一個學究。世界上再也沒有比這更不合於一個紳士的事情了。因為一個人自己材料空虛,卻把別人的豐富美麗的思想和言詞摻雜進去,世上哪有比這更可笑的事呢。結果徒然更加表現自己的空虛,裡面一點優雅的成分也沒有,並不能夠因此就說得使人中聽,正同一件陳舊的褐布上衣,卻去大塊地補上金色輝煌的緞片是一樣的道理。青年學生遇見一段值得記憶的文章,它的表現非常緊湊,非常優美(在古代作家中,這種文章是很多的),他們用心記下,用這種大作家的好文章來訓練學生的記憶,自然是可以的。但是要他們對於書本不加選擇地、不加辨別地熟記,我卻看不出有什麼用處,結果徒然浪費他們的時間和精力,使他們因為從書本只能得到無益的麻煩,因而憎惡書本而已。”

總有人以記不住為藉口不讀書,說:歲數大了,過了讀書學習的年齡,看了也記不住。殊不知,有好些人八九十歲了,還在讀書學習。張之洞說:“讀書勿諉記性不好。每見今人不好讀書者,輒以此藉口。此欺人也。日記一葉,月記一卷。十年之內,可記百餘卷矣。非不能,實不為耳。朱竹垞有言:世豈有一覽不忘,一字不遺者?但須擇出切要處記之耳。竹垞為本朝第一博雅人。其說如此,以告學者。”雖說“日記一葉,月記一卷。十年之內,可記百餘卷矣”這麼算賬是不對的,但“非不能,實不為耳”所言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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