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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教師發飆被罰,整治師德師風無可厚非,處理是不是太重了?

又到畢業季,出於對老師的感恩之情,學生給老師獻花,本來是一件暖心的事。誰料朔州朔城區第六小學六年級某班班會上,卻因為這事鬧得很不愉快。

朔州教師發飆被罰,整治師德師風無可厚非,處理是不是太重了?

7月17日,網曝第六小學教師王某,不滿學生只給班主任送花,當著學生的面發飆,怒砸花束,不僅讓全班同學起立罰站,還多次朝送花的同學吐口水。送花的同學知“錯”了,準備再讓其母親送一束花過來,王老師奪過手機破口大罵。

為人師表者作出如此舉動,不僅讓學生們驚訝,此影片上傳網路後,更是引起網民的聲討。大家都在問,這個老師師德何存?

當然,更有人關心接下來會怎麼處理這個老師。7月19日,朔州市教育局釋出通報說,謾罵學生的教師王某某,被撤銷教師資格,降低崗位等級(薪級工資由25級降至1級)、調離教育系統,留黨察看兩年。同時,該校校長和3名副校長被免職,教育局正副局長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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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對於王老師這樣的行為,相信很多人都感到氣憤。其一,學生給班主任送花,這個榮譽也是全體老師的,班主任只是這個班級所有老師的代表,有啥好吃醋的?其二,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個老師利慾薰心,如此師德師風,其言傳身教難免會對學生有不良影響。但可恨歸可恨,話又說回來,真正要對其進行處罰,恐怕還需依法依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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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顯,對這位老師的處罰,可分為兩部分。一是法律懲罰,二是行政處分。在課堂上大吵大鬧,辱罵學生並朝其吐口水,將其治安拘留是沒有問題的。至於這個行政處分,收縮性有點大,也容易引起爭議。在朔州這起事件中,無論怎麼看,對渉事的王老師處罰都有有點重。

朔州教師發飆被罰,整治師德師風無可厚非,處理是不是太重了?

其一,朔州市教育局的這則通報,聲稱是依法依規,但具體是運用了哪一條準則,沒有明示。因而讓人覺得,實施處罰者自由裁量權過大。人非聖賢孰能無過,老師只要犯錯,隨隨便便就撤銷教師資格?崗位等級是不是降得太狠了點?依據又是什麼?有沒有現成的標準照搬?

其二,《教師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教師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王老師品行不良自現原形,但情節也並非十分“惡劣”。如果非得要說影響惡劣,只能說旁人不該將如此影片上傳網路。其實體罰學生,謾罵學生的老師比比皆是,一槍打死“出頭鳥”的做法,難道不有失公平?

其三,於涉事學校的校長和3名副校長而言,領導責任肯定是有的。但突然一下子“一鍋端”,這樣的切割式處理是何道理?純粹為了取悅輿論?

學生只送鮮花給班主任,或許,在他們的心中,班主任才是最認真負責的。王老師發飆,或許也是出於學生對其它老師的忽略不甘心,只不過讓自己成為了靶心。王老師受罰理所當然,只不過一切還需真正依法依規,不能憑輿情風向,您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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