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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榮枝案有“瑕疵”?有人很遺憾地說,“我卻不再是她的律師”

涉及三地、7條人命的命案,曾潛逃23年的勞榮枝,昨日終於被提起公訴了。如此的殺人女魔頭,即將面臨法律的懲罰。按理說,這是一個值得歡欣的事情。可是,居然還有人對此有異議。和勞榮枝剛剛被抓時一樣,現在被提起公訴,又有一些雜音。

勞榮枝案有“瑕疵”?有人很遺憾地說,“我卻不再是她的律師”

勞榮枝被捕後,有知名律師在網上炒作說,自己被勞榮枝家屬聘為代理律師,在會見勞榮枝時遭拒。儘管警方解釋得很清楚,勞榮枝拒絕家屬與警方接觸,拒絕家人為其聘請律師,已向政府申請法律援助。但這名律師依然質疑警方程式違法,一直在追問勞榮枝到底關在哪裡。還有個別下三濫的律師,居然把辦案民警的名字掛在網上,受到網民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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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律師,其實不是不明白,警方的做法是有道理的。其一,此案當時是在偵查階段,具有保密性,不是誰想見就可以見。勞榮枝案肯定要經過庭審,想為其辯護的話,多的是機會。律師偏偏想在其剛剛被抓時立馬會見,目的是想告訴其一些竅門,對抗司法?其二,警方交代清楚了,不是警方不同意律師會見,而是勞榮枝自己不願意。換句話說,不是辦案人員剝奪了勞榮枝的權力,而是她自己放棄了這種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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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還有律師說,勞榮枝願不願意,想聽其親口說。勞榮枝都說了不願意見任何人,怪誰?用腳趾頭都能想得到,勞榮枝覺得有“反轉”的機會的話,誰願意輕易放棄?

如果要說“脅迫”,對於一個能潛伏23年的大魔頭來說,心理素質非一般人,而且現在現場審訊都有全程監控,能“脅迫”嗎?更何況現在辦案實行終身追究制,恐怕現在願意去“脅迫”的不多。只能說,勞榮枝放棄種種法定權力,可能她對自己所做的事情心裡有數,不願意折騰家屬,想第一時間爭取坦白從寬。律師介入幫其強扭方向盤的話,或許,勞榮枝會被害得很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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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存在的意義是什麼?說大一點,是為了維護公平正義,維護當事人權益。說細一點,其實就是讓當事人原本無罪的不被判罪,罪輕者不被判重罪。反之,給當事人帶來的卻是災難,讓其錯過及時認罪獲得從寬的機會。當然,類似於張玉環案,當事人和律師肯定願意孤注一擲了。

勞榮枝案有“瑕疵”?有人很遺憾地說,“我卻不再是她的律師”

應該說,勞榮枝被抓,值得為警方點贊。至於有人遺憾“我卻不再是她的律師”,這種“單相思”,恐怕有點不正常,估計是有人想出名想瘋了。張扣扣案,代理律師堅稱當事人是“為母復仇”,結果被打臉了。不過,居然還有一幫跟屁蟲,傻子般還跟在律師背後,為張扣扣“鳴冤”。

勞榮枝案有“瑕疵”?有人很遺憾地說,“我卻不再是她的律師”

現在,勞榮枝被提起公訴。江西檢方已經說得很明白: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勞榮枝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勞榮枝,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依法告知了被害人及其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聽取了被害人及其近親屬的意見。居然還有律師說怪話,說什麼“沒有獨立的律師提供辯護,在法治意義上差別巨大”。很明顯,此人的說法是別有用心。

勞榮枝案有“瑕疵”?有人很遺憾地說,“我卻不再是她的律師”

關於勞榮枝案,還有律師說“這麼轟動的案件,為什麼不讓正常委託的律師介入,多麼好的彰顯司法公正的機會”。真實佩服這些人,檢方都說了,當事人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你現在想去代理還不遲,在網上吵什麼吵?

勞榮枝這樣的案件,就該辦成鐵案。我堅信辦案人員的秉公執法。律師的話,有時候可信,有時候不可信,因為現在沒有職業操守的人太多,您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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