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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黑衣人”搶走老人甘蔗,“暴力”之下,老人並不原諒!

一群“黑衣人”搶走老人甘蔗,“暴力”之下,老人並不原諒!

街頭六旬老人街頭賣甘蔗,一群黑衣人衝過來,瞬間搶劫一空。

不知道的還以為是土匪“復活”了。

原來是所謂的“市容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員,

讓人們不禁感慨,這年頭“工作人員”都這麼豪橫了嗎?

01

窮人過馬路,就活該被搶嗎?

在古代,罪犯在招認罪狀的時候,還要給罪犯一個“申辯”的機會。

而在如今街頭,六旬老人為了生計,路過街頭,“工作人員”二話不說,就來個“街頭哄搶”,

簡直比“先斬後奏”都做的“效率高超”,

真的讓民眾不得不佩服,這外包公司“工作人員”的“能力”突出。

看樣子就差給這個團隊頒個“最佳清場”獎了。

六旬老人,甘蔗是家裡的主要經濟來源,為了生計,在菜市場裡賣不掉以後,就到街頭去賣。

卻在12月6日的下午,被一群“風華正茂,帥氣逼人,英武神明”的“黑衣人”二話不說,活脫脫搶走50根甘蔗。

而根據老人回答,在被搶那段路,他沒賣甘蔗,就是推車路過。從來沒見過他們,他們過來時也沒說這裡不能賣,話都沒說,拿上就走了。太欺負人。”

所謂“市容管理”,就算“工作人員”,老人推車就不該走過了?

這年頭,窮人過馬路,推著腳踏車走過就“活該被搶”了?

這事件和一個推著腳踏車的窮人,走過街頭,被一群“黑衣人”瘋搶沒有本質的區別,

而美其名曰“市容管理”就有點讓人笑掉大牙了。

難道事後,覺得風向不對,這群“精英”站出來道歉就能解決問題,被解除“市容管理”就能解決問題。

難道不應該以“搶奪他人財務”為由進行民事處理嗎?

難道就活脫脫等著老人原諒,等著窮人受欺負嗎?

02

“暴力”之下,和“文明”還不沾邊

對於“人販子”這群走獸,處以極刑都不為過。

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拐賣婦女、兒童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古人在《禮記》中就說過:“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

在諸多社會現象中,不知道什麼時候起,在繁華的“冷漠”和“冷血”中,“尊老愛幼”,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離人們越來越遠。

在目之所及,都似乎被“繁榮昌盛”包裹的背面,看到更多的是人與人之間的冷漠和道德的退化。

看見過,地鐵上因為人擠人踩了腳而大打出手,頭破血流的。

看見過,狹路相逢互不相讓,非要搞個你死我活的。

看見過,惡語相加一言不合拔刀相見的。

看見過,路有老弱病殘視而不見的。

看見過,披著“正義”的外衣為非作歹的。

就是,很少看見“文明”和整個人類的“溫度”的。

所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之幼謂人之幼”。任何人都有生老病死的那一刻,所謂“人”和“文明”,就是有“人”味。

看到弱者不腳踩壓榨,看到強者不奴顏婢膝,才叫活得有“人”味。

顯然,更多的人,在物慾橫流的社會里索性做的都是“人變獸”的勾當。

互為底層的互相壓榨,掙點小錢的覺得高人一等,闊氣地就差長出一條尾巴了。

而種種沒有“溫度”的暴力之下,顯然和“文明”還不沾邊。

比如,六旬老人,就是路過,還沒有售賣,就算售賣,通知老人一下再讓老人挪開,或者幫助老人挪開,遠比“暴力搶劫”吃相要好看的多。

而世間的惡,往往首先出自於人心的趨炎附勢和仗勢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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