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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賞”少的一方往往會擁有羞恥的情感體驗,繼而轉化為嫉恨之感

比起愛慕之情,嫉恨其實是聊天類網路直播中更為隱性的情感表現,嫉恨對於受眾的“打賞”行為同樣存在正向的催化作用。如果說愛慕是受眾針對於主播所表現出的情感的話,那麼嫉恨本質上是受眾之間由於攀比與地位競爭所產生的情感表現。

嫉恨之情源於不同受眾之間“打賞”額度的差異,其帶來的負面情感更容易作用於“打賞”額度相對較少的受眾,從而形成攀比。由於聊天類直播間的“打賞者”和“打賞額”一目瞭然,故而“打賞者”之間必然會基於“打賞額”存在攀比。“打賞額”的差異不僅在主播眼中看得分明,更重要的是,“打賞”的受眾之間也可以明確地看出“彼此的差距”。

“打賞”得少的一方往往會擁有羞恥的情感體驗,繼而轉化為嫉恨之感。這種情感體驗是痛苦和不悅的,故而為了緩解這種負面的情感,他們在直播間的選擇往往就是繼續增加“打賞”,以重新獲得優越的情感體驗,同時將負面情感體驗轉移給他者。由於嫉恨的攀比之風一旦形成,那麼那些看似瘋狂的“打賞”行為本身也就並不奇怪了。

“打賞”少的一方往往會擁有羞恥的情感體驗,繼而轉化為嫉恨之感

在嫉恨以及由其而生攀比中,受眾“打賞”的差異被放大成不同個體在社會地位和生活方式上的差異,本質上關乎社會分層。在社會學看來,嫉恨之情的產生實則更關切於宏觀的社會結構;不同於相對私密與獨佔的愛意,恨意往往更有群體共通性。嫉恨反映著對於社會結構的不公平現象的情緒狀態,所謂的“仇富”就是這種情緒狀態的一類。

在中國的社會情境下,這種情緒狀態隨著現代化的程序開始變得明顯起來,尤其是“改革開放以後的利益格局相對固定化,社會差異明顯化,個人向上流動的機會受到鉗制”1,由此加深了這種嫉恨,甚至敵意。在聊天類網路直播中,個體社會身份地位之高低透過且只能透過“打賞”行為來外顯。許多“打賞者”所付出的“打賞額”,參照於其現實中所處的社會地位和職業身份,是極其不匹配的,貸款“打賞”之人屢見不鮮。

然而,恰恰是因為這部分受眾在現實中缺乏對於自身價值和能力認同,所以往往更容易缺少信心,乃至更容易產生嫉恨。故而,在網路直播間這樣一個匿名環境中,其渴望逆轉現實中的身份差異,在虛擬的社互動動環境裡獲致優越的地位期望和愉悅的情感體驗,因此進行高額“打賞”,甚至不惜赤字、借貸進行“打賞”以換取對於嫉恨之情的舒緩狀態。高額“打賞”行為所獲致的快感也使得受眾忽視了自身實際的經濟實力,甚至模糊了現實和虛擬的個人身份界限。“打賞”行為由此成為一種表達自身認同以及實現自身精神優越感、成就感甚至個人英雄感的手段,呈現出強烈的情感內容。

“打賞”少的一方往往會擁有羞恥的情感體驗,繼而轉化為嫉恨之感

“你看到其他人給你喜歡的主播刷禮物的時候其實會感覺不舒服,有一次我在一個常去的主播的房間裡,突然來了個‘土豪’刷了一千,然後就打斷我們聊天,聊他的事情,我和兩個弟兄就不爽了,就每個人刷了五百,最後把陌生人刷出房間,我們感覺像打了勝仗一樣,事後想想很傻的。”

“打賞”行為中所表現出的嫉恨之情,不僅是針對其他受眾的,而且很大程度上也是受眾在虛擬空間中的“自我”對現實世界中的“自我”的恨意。由於參與聊天類網路直播的各方,即包括主播與受眾、受眾與受眾之間在現實世界中對彼此的真實情況沒有太多瞭解,故而彼此的交往與互動極端地存在於“前臺”,“後臺”在此過程中是被忽視甚至無視的。

受眾一旦在“前臺”能透過“打賞”體驗到從未體驗過的身份認同和情感體驗,同時對於自身的“後臺”身份及生活方式產生厭嫌乃至恨意之時,其甘心沉迷於虛擬的“前臺”之中,而不情願迴歸到真實而痛苦的現實生活中;這正是“打賞”行為的情感邏輯之一,也是“打賞”高額“打賞”和成癮性“打賞”出現的重要原因之一。

“打賞”少的一方往往會擁有羞恥的情感體驗,繼而轉化為嫉恨之感

“本來‘打賞’不會花這麼多,但厲害的是每個直播間都有大量的‘屌絲’在圍觀,每次只要你一‘打賞’,除了主播高興以外,還會有很多圍觀的人給你‘歡呼’。你和一個妹子談戀愛,你花再多的錢,也就你們兩個人知道。但是,你在一個直播間刷個禮物,就有成千上萬的人看見,特別是那種刷大禮物,都是全平臺顯示的。那些看的人都會分外崇敬他,他就感覺自己是個土豪,和皇帝一樣。”

由此可見,無論是出於愛慕與嫉恨或其衍生,情感是聊天類直播間“打賞”行為產生的重要因素,“打賞”行為的很大部分是受眾在觀看直播時被激引起來的情感行為。“打賞”也是受眾在虛擬情境中的情感表現,其透過這一表現來獲得虛擬情境中有別於現實世界的身份和期望,以此實現愛慕之情的抒發和嫉恨之清的宣洩,並且透過不斷延續“打賞”行為來維護這種情感滿足的狀態。

“打賞”真的那麼瘋狂嗎?“打賞”的情感因素是雜亂無序以至於被理解為癔症、心理疾病和人格障礙嗎?並不盡然。“打賞”的本質是“花錢”,是名符其實的消費行為。那麼,如果以消費的視角來看待“打賞”,那麼其在很大程度上是會受約於經濟理性的,至少是會進行衡量甚至取捨的。

“打賞”少的一方往往會擁有羞恥的情感體驗,繼而轉化為嫉恨之感

“打賞”這一消費行為,本質上無法實現任何貨幣與物質商品實現交換,其所獲取的是文化層面或者精神層面的商品。換句話說,“打賞”這種消費模式其所追求的並不是物質欲求的滿足,而關乎更深層次的文化精神需要。就消費而言,觀看直播的“打賞”消費與傳統的精神文化消費,如電視、電影、演出、展覽等所進行的消費在廣義上屬於同一範疇。

受眾的“打賞”行為雖說很大部分出乎情感,卻也是進行過數理計算的,其會衡量自身與不同主播之間的情感關係以及判斷“打賞”主播對於自己的價值意義,繼而決定消費數額的多寡。每個直播平臺都有專門的“虛擬貨幣”用以購買“虛擬禮物”,這種“虛擬貨幣”基本都是透過電子錢包以人民幣按照一定的比例進行兌換的。

“虛擬禮物”具有不同的價格等級,從幾塊錢人民幣到幾千塊人民幣各不相等。價格越高的禮物其在平臺上顯示的效果也更為炫目,甚至能全平臺顯示,其“打賞”行為也能同時為幾萬甚至幾十萬的受眾所知。與主播基於脆弱的虛擬連結而形成的情感關係,是諸多“打賞”的受眾都會考慮的問題。在理智思考下,其能認識到自己與主播的關係並不等同於傳統的親密關係,如情侶,而僅僅是一種基於網際網路和移動終端的“觀看”與“被觀看”的關係。

“打賞”少的一方往往會擁有羞恥的情感體驗,繼而轉化為嫉恨之感

用“擬劇論”來說,這只是一種幾乎永遠在“前臺”中所呈現的關係,彼此的“後臺”是無法相互展示的,更不用說產生現實中的關係構建。在這種計算與考量之下,企圖透過“打賞”建立起與主播的親密關係是非常不理性的。此外,主播的精心裝扮和表演,本質上是一種影像和影象的呈現,與傳統的傳媒娛樂類同。故而,看直播本身與看電視是一樣的。

高額“打賞”在這種思考之下就顯得沒有必要。從與主播關係的角度出發,另一種計算表現為同一受眾對於不同主播“打賞”的額度差異上。同一名受眾可以觀看不同主播或者逗留在不同的聊天直播間中進行“打賞”,但其“打賞”額度並不是完全相同的,其會根據自己的喜好、期望以及與主播關係的親密程度之不同,在不同的直播間進行有差異的“打賞”,這也是其衡量情感的重要體現。

“直播只是娛樂而已,不能是正常的關係。有些人希望透過送禮物來和主播變成男女朋友,可能嗎?每天有那麼多人看直播,她看起來對你好,其實對其他人也是一樣的……有的女主播停播後,你卻付出了這麼多金錢,最後得到了什麼,什麼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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