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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工講堂】請示怎麼寫?

請示,是下級組織向上級領導機關請求指示和批准時使用的文種。

▌請示的使用範圍

下級組織向上級機關行請示檔案,常常在遇到以下問題時使用:一是對有關方針、政策、批示中有不瞭解的問題;二是本級職權範圍內不能決定或解決不了的問題;三是工作中發生比較重大的問題自己不能決定的,或原無決定、難以處理的問題;四是因本單位特殊情況難以執行統一規定,需要變通處理的問題;五是因本單位黨員對某一事項意見分歧較大,無法統一,有待上級裁決的問題;六是對某項工作提出建議,需要上級答覆的;七是要求分配工作任務等。

▌請示的基本寫法

請示分標題和正文兩部分。

標題。一般由事由和文種組成,事由要準確、簡要地概括出請示的基本內容,使人一見標題,就大體瞭解請示的主要事項。在事由前面一般習慣用“關於”,組成關於某某事項的請示這樣的介詞片語。如《xxxx黨支部關於xxxx的請示》。在標題下,要另行頂格寫明本請示需要送達的機關名稱,一般只寫一個主送機關,如還須送其他機關可在文尾用抄送形式。

正文。一般包括三部分內容:一是請示緣由。說明請示的原因和理由,也就是請示的必要性。這部分內容要寫得充實,方能給上級深刻印象,便於儘快解決所請示的事項。二是請示事項。即請求上級解決的問題,這是請示的落腳點。這部分內容要寫得明確、清晰、具體,不能含糊不清。該請示什麼問題就寫什麼問題,這樣才能便於上級妥善解決。三是請示尾語。針對文中內容和行文目的,提出明確的請示要求,作為慣用的結束語,經常使用的有“以上請示妥否,請批覆”“當否,請批示”“以上意見如無不妥,請批准”等。

▌寫作請示需要注意的問題

一是要一文一事。一篇請示應當只請示一個問題或一件事情,不能同時提出兩個或兩個以上互不相關的問題或事情,使上級機關難以辦理和答覆,造成漏批或誤批。

二是不搞多頭請示。請示只主送一個機關,不應主送兩個以上機關。其他有關機關,可以抄報。如同時對多方請示,勢必弄不清主辦,以致延誤工作。

三是一般不能越級請示。要根據隸屬關係和職權範圍確定請示的行文關係,通常只主報所屬的一級機關。因特殊情況必須越級行文的,應當抄送越報的機關。

四是請示事項的理由必須正確、充分。要使請示的問題和事項得到上級批准,首先,請示問題和事項和理由必須符合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這是個大前提。其次,正確的理由也必須講充分。這就要把請示的理由寫得有說服力,使上級機關切實感到解決問題的必要性。同時對請示中所涉及的問題要積極提出力所能及的解決辦法,為上級機關批准請示減少阻力,創造條件。

五是要講究行文語氣。對上行請示文是主動爭取上級機關支援的表現,也是上下級正常關係的反映,因此,寫請示時除了要注意語言的簡明扼要外,還要講究行文語氣。詞語選用要分寸得當,講理由時要真誠懇切,提請求時要尊重理解,不能將那些要挾、命令一類的生硬詞語寫入請示。特別是體現行文語氣的結尾用語,不能遺漏不寫。

原標題:《【組工講堂】請示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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