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嬛傳》開頭,諸多的秀女參加選秀,夏冬春叫囂詢問甄嬛的父親是幹什麼的,甄嬛直接說自己的父親是大理寺少卿甄遠道,夏冬春說“也不是多高的官嘛”。
實際上,甄遠道的品階的確沒有多高,但是地位與權柄卻不算低,因此甄嬛入宮之後,諸多妃嬪也曾說甄嬛“家世不俗”,要知道甄遠道所在的大理寺,相當於現在的最高法院。
咱們在看戲曲或者看電視的時候,經常能聽到一個詞叫做“三堂會審”,而這裡的三堂,指的是古代所謂的三法司,放在現在就是公檢法三大機構。
不同朝代的三法司,內涵都是不一樣的,像是漢朝的三法司,指的是廷尉、御史中丞與司隸校尉這三個,而唐朝的時候,三法司指的是刑部、御史臺與大理寺。
唐朝的這個習慣,一直延續到了明清時期,這三個部門合稱三法司,是國家的最高審判機構,通常能夠讓這三大機構一起出動審理的都是重大案件,因此也稱作三堂會審。
三法司之一的大理寺,最早在秦漢時期就已出現了雛形,當時被稱作是廷尉。
漢景帝、漢哀帝時期,曾將其短暫更名為“大理寺”,直到北齊時期,才正式改為大理寺,所謂的大理寺就是執掌刑法,而那時候的官署機構當中,有一種就被稱作“寺”。
秦漢時期的廷尉署,是全國最高司法機構,掌管全國的刑事案件,而廷尉在漢朝的時候屬於三公九卿之一,位高權重地位非凡,一般都是皇帝的心腹才能夠擔任。
南北朝時期,北齊正式將廷尉改為大理寺,並且與刑部、御史臺並尊為三大司法中心機構。
那時候的大理寺最高長官,就是大理寺卿,屬於正三品,其下才是大理寺少卿與大理寺丞。
大理寺的設定,是古代為了集中皇權,防止司法權過度被刑部所掌控才設定的,因此那時候的大理寺的權力是非常大的,與刑部、御史臺一起稽核各類案件,減少冤假錯案發生。
隨著時代的發展,後來御史臺被裁撤,明清時期大理寺與刑部還有都察院並稱三法司,有時候也將這個部門稱作是六扇門,是個地位非常高的地方。
許多人看戲看電視,都以為包拯大人是辦案、審判與執法等於一體,這其實是完全胡扯的,因為古代的司法體系與現代也差不多,很多方面都是嚴格分開的。
歷史上真正的包拯,其實並沒有那麼多的權柄,與戲曲當中的完全相反。
像是什麼查案、稽核與判決、執行等,都是分開由不同機構掌管,而古時候的三法司各司其職,大理寺只負責稽核案件,刑部是處理,而御史臺或都察院是監督的。
在名義上,大理寺的地位要比刑部低一些,尤其是在明清時期,大理寺的最高當家人是正三品的品階,而刑部的尚書是正二品,地位高低立判。
但是,大理寺擁有的實權卻並不比刑部低,他們也是有足夠資格上朝參政的。
每每刑部所處置的案件,發生了疑惑之處,那麼大理寺也有權提出異議,而刑部則能夠上報皇帝再重新審判,由此就可以展開三堂會審,由三法司一起處置。
前期大理寺是牽制刑部分割司法權的存在,可以儘可能保證司法公正,可明清之後大理寺的地位愈發旁落,司法權幾乎被刑部與都察院瓜分,大理寺成為了個花瓶一般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