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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事都要互相效力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羅8:28) 我們回想、觀察一切與我們有關係的事,沒有一件事與我們沒有益處,件件事都是為我們效力的。這許許多多的事臨到我們,有光榮的,也有羞辱的;有得勝的,也有失敗的;有美好的,也有敗壞的;有甜蜜的,也有痛苦的;但找不出一件事是與我們沒有益處而不為我們效力的。有的從正面得益處,有的從反面得益處。其中那些羞辱的、失敗的、敗壞的、痛苦的,因著神的智慧和能力,使我們更多得益處,更多受造就。 你曾犯過一次罪是別人所沒有犯過的嗎?別人看你是敗壞的、汙穢的,你自己也覺得是羞恥的、痛苦的,但是,因這罪過,你深深痛悔、自責、自訴,你所得著的自卑、潔淨、長進、愛神的心,也是別人所沒有經歷的。但不信神的人,件件事都得不著益處,他們在凡事順利的環境中便自高自傲、目空一切,在痛苦失敗的遭遇裡,更是滿心是兇狠、苦毒和咒罵,無論是好是壞,都與他們沒有益處。 為什麼萬事都給我們效力,不給世人效力呢?就是因為我們是愛神的,是神按祂旨意所選召的。我們裡面有了神的生命,神的聖靈。聖靈在我們心中來應付萬事,且有主在父神的右邊為我們禱告。那幫助我們的既是神,所以沒有一件事能害我們。

萬事都要互相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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