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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自然地理災害和對社會歷史的發展的影響

導語:

自然地理災害自古以來時有發生,嚴重的地理災害會給古人生活造成極大的損失。特別是在史前社會,因為沒有一個有效的統治和管理機制,以及人們應對自然地理災害甚至會造成一個文明的隕落。文明的隕落也伴隨著歷史的發展程序,隨著應對自然災害帶來的各種社會問題,許多有才幹的政治家和強大部族走向歷史的舞臺,從而推動社會歷史向前發展。古代社會人們對自然災害認識淺薄,認為是邪靈作祟,“

共工之臣相繇,九首蛇神自環……百獸莫能處。禹湮沒水,殺相繇,其血腥臭,不可生谷。其地多水,不可居也。

”文獻中有關神話傳說的記載雖然荒誕,但相關歷史史實確實存在,今天我們從遺留的歷史遺蹟和古代地質的研究,確認在距今四千多年前的中原地區發生過多次異常洪水事件,而在洪水過後,中原地區出現了歷史記載的夏王朝。本文主要是透過古代自然災害瞭解其對古代社會發展的影響和古人應對自然災害的情況。

史前自然災害

我國古代常見的自然災害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一是異常洪水

,這種災害偶爾還會伴生山洪、泥石流等災害,這種災害在古代的長江和黃河地區都和常見;

二是河湖淤塞

,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堰塞湖,這種災害在史前也多次發生,特別是長江中下游地區;

三是地震災害

,古地震災害在史前社會人口密度下的情況下造成的影響不會太大,但在歷史時期造成的損失難以計量。

在舊石器時代就常有發生各種自然災害,根據對於許多史前遺址研究來看,舊石器時代許多遺址都經歷過被河湖水掩埋的情況,雖然不一定每個遺址都遭受過洪水災害,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史前人類的居住環境並不是長期處於一個穩定的環境之中。

正因為史前人類處於一個頻繁變遷的生活環境之中,而當時的人們也沒有能力去改造他們的居住環境,因此不得不頻繁遷徙,以謀求更多的生存資源

古代的自然地理災害和對社會歷史的發展的影響

新石器時代喇家史前災害遺址

到了新石器時代,由於農業和家禽家畜飼養業發展起來,人們的生活逐漸穩定下來,開始在某一個適合居住的局域定居下來,並且逐漸形成聚落。

史前社會和我們現在的氣候條件不太一樣,特別是進入全新世以後(距今大概一萬年至今),各地氣溫普遍上升,比今天要高5-6度

。新石器時代的人們選擇居所,已經逐漸用高山臺地向河谷平原和山前沖積扇擴充套件,為的是尋求更為寬闊的土地以適應農業生活和發展大規模聚落。

隨著新石器時代社會生計的穩定和發展,帶來人口數量的急劇擴張,為了適應人口增長帶來的生存壓力,新石器時代的先民不得不透過開拓更多的土地來發展農業經濟。因為當時的農業經濟是典型的

“刀耕火種”

,長時間在一個地方種植作物,直到土壤肥力下降、水土流失才放棄這一塊土地,轉而開墾其他土地。

水土流失加上當時急劇變換的氣候條件,使得河湖擴張、水域汙染,史前先民不得不放棄原有的棲息地轉向其他適宜農業發展的區域

或者放棄原有的生計方式,轉為狩獵採集經濟

歷史時期的自然災害

歷史時期與史前社會相比,最顯著的差別就是社會上出現了一個集中制的權力中心,國家社會有一套專門的行政機器維持社會運作。在這樣的社會模式下,中央可以透過行政手段調集全國之力去應對或預防各種可預見的自然災害。

歷史時期這種可以預見的自然災害主要是指黃河氾濫和河湖淤積

在我國古代歷史上就曾多次發現黃河氾濫的情況,

黃河故道最遠可以到達今天的河北北部,並且多次改道最終南移,由今天的山東地區入海

。特別是到了黃河中游地區,河道彎曲,到了季風不穩定導致降雨量暴增的季節,黃河水沒有辦法及時疏浚,就會使河床抬升,形成“懸河”,最終沒過堤壩淹沒古代的農田和村莊。

在漢代就曾多次爆發這樣的洪水,

河南內黃縣三楊莊遺址就是一處位於黃河故道的新莽時期聚落遺址

。該遺址保留了三處完整的庭院建築和農田建築,因為是經過洪水衝擊一次掩埋的,所以整個遺址保留結構非常完整。房屋幾乎是整個倒塌下來的,屋頂的磚瓦構件非常完整清晰,屋外的農田還清可見翻耕的痕跡。根據文獻記載新莽時期黃河曾經發生過特大洪水,三楊莊遺址就是這次洪水的見證,王莽政府沒有良好地應對洪水災害的舉措,導致流民四散,反對新莽政府的勢力越來越大。

古代的自然地理災害和對社會歷史的發展的影響

河南內黃三楊莊遺址

歷史時期還有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比如說地震,歷史記載早在西周時期就曾經多次發生地震,“

周文王立國八年……文王寢疾五日而得動,東西南北,不出國郊,群臣驚恐,請移城

”。古代對於地震災害無法實現提前預警,加之迷信鬼怪神仙等思想,一旦發生地震就認為是上天的警示。地震災害往往與當時的帝王的德行和社會政治相聯絡起來,一旦發生地震,群臣就會指示帝王德行或朝中奸佞,甚至爆發嚴重的反對朝廷的起義活動,直接危及封建統治。

古代的自然地理災害和對社會歷史的發展的影響

商紂王

大禹治水與早期王朝

大禹是古代文獻記載的賢能君主之一,歷史記載他曾接替父職,帶領人們治理洪水,且“

三過家門而不入

”。禹所在的時期大約是在距今四千年前後,是進入全新世以來氣候急劇變化的時期,當時夏季風極其不穩定,導致降水量增加,禹部族所在的今天的河南山西一帶正位於黃河自黃土高原而下,攜帶大量的泥沙加之降雨量急劇增加,使得泥沙進入下游平原 地帶開始淤積,遠高出周圍平原低地。

古代的自然地理災害和對社會歷史的發展的影響

大禹

根據歷史記載,洪水由來已久,“

當堯之時,天下猶未平。洪水橫流,汜濫於天下

。”禹的父親鯀就是一名治水英雄,但是因為後來一次治理洪水不力,被堯下令殺掉平息眾怒。當時治理洪水主要是採取圍堵的辦法,簡單說就是當時哪裡河水氾濫就在哪裡修築高大的防洪堤壩或者高高的城牆用來防堵洪水。這種防治洪水的辦法治標不治本,一旦異常洪水加重,堤壩被沖毀,滔天的洪水就會沖毀聚落,這對於早期社會無疑是致命的打擊。

由此可見,在禹的時代對抗洪水已經是當時普遍的社會現象,“

天下萬國

”林立的狀態就是防洪生活的真實寫照。因此能夠帶領民眾成功治理洪水的領袖就會被視為上天選定的君主,得到人們的敬重和愛戴。特別是在“

選賢與能

”的早期社會,出色的才能和領導力會成為獲取政治地位的重要籌碼。

禹治理洪水的手段與之前不同,他主要是採用疏浚的方式,也就是開挖溝渠,溝通水道,使得淤塞的洪水能夠流通,地面的洪水能夠有入口流出,就可以減輕水患

。禹能夠成功治理洪水主要得益於當時的社會形態已經是一個具有最高領袖的早期酋邦國家,在堯的支援下,禹才得以能夠調動當時部族的人力去對抗洪水。禹在治理洪水中獲得了微信,因此堯才會將他選定為自己的繼承人。

古代的自然地理災害和對社會歷史的發展的影響

大禹治水

洪水與早期國家政治動盪

商王朝作為歷史上最為頻繁遷都的朝代,從建國之時起,至少有過五次遷都經歷。古代都城是一個國家政治和文化中心,頻繁遷都勢必會嚴重影響國家政治生活,商王朝頻繁遷都不可能只是一時興起。

古代的自然地理災害和對社會歷史的發展的影響

古代的洪水災害

商代最為著名的一次遷都是在商王盤庚時期,盤庚將都城遷到了殷,此後“

二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

”。商王盤庚遷殷

一方面是因為商代的王位繼承製度不完善,兄弟子侄皆可承繼王位

,使得當時王位爭奪異常激烈,導致商代一度陷入政治混亂的局面當中,遷都有利於隔斷與舊貴族的關聯,鞏固商王權力。

另一方面則是因為當時商代都城頻繁產生洪水災患,嚴重危及到社會穩定,因此商王朝急需尋找一處新的都城所在地

事實上商代並非到了殷以後就不再遷都,到了商紂王時期當時的都城已經變更為朝歌,武王伐紂也是直指朝歌城。由此可見,

都城的頻繁變更也並沒有給商代帶來穩定的政治局面,反而是頻繁徙都導致了商王朝極大的內耗,再加之晚商時期商王四處征伐,國力枯竭

,這才給周人契機加速了商的滅亡。

古代的自然地理災害和對社會歷史的發展的影響

盤庚遷殷

結語

誠然,

社會的發展和進步並不全然是自然和地理條件所決定的,客觀的自然地理條件可能會限制文明的發展,卻不能對一個文明的興起或衰落起到決定性作用

。推動歷史發展程序的永遠是人民群眾,在早期社會,面對惡劣的自然條件個人的力量是無法生存下去的,因此人們依靠血緣和親屬關係結成一個族群謀求生存和發展。

到了國家社會,人們在一個統一的國家機器運作下,充分調動人力物力和財力,提高了對抗自然災害的能力

。但是對於科技不發達的古代社會來說,自然災害是無法預測的,對於自然災害的抵抗能力在一定程度上還要取決於決策者的開明程度。所以說,在政治腐敗、統治者昏聵的時期,對於各種自然災害應對失利,會加重社會的混亂,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一個王朝的覆滅。而在政治清明、統治者應對得當的時代,在古代人們勤勞和智慧的努力下,會出現一個又一個古人抵禦自然災害的偉大創造。

參考文獻

佚名 《山海經》

呂不韋 《呂氏春秋》

孟子 《孟子·滕文公上》

戴勝 《禮記》

佚名 《竹書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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