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在南京江寧一小區內,
一名女保潔員
在撿拾廢品時為圖方便,
將一根長約1米的鋼管從3樓拋下,
鋼管正巧砸中一名路過的老人,
導致老人受傷。
目前,
這名保潔員
因涉嫌高空拋物罪,
被江寧警方刑事拘留。
三樓扔下的鋼管
事件經過
1米長鋼管從3樓落下
砸中路過老人頭部
近日,俞大爺前往南京市公安局江寧分局高新區派出所報警,稱自己在龍眠大道某小區內被樓上一根掉落的鋼管砸中,造成頭頂7釐米撕裂傷,左鎖骨骨折。
接警後,民警立即趕到現場,樓下地面還留有血跡,血跡旁邊有一根長約1米的空心鋼管。透過現場走訪調查,周邊群眾表示,樓上有人家正在裝修,但是俞大爺被砸中時,樓上的裝修工人並沒有上班,只有一名中年女子在樓上活動。根據群眾提供的線索,民警很快找到了該女子。
經調查,嫌疑人朱某是江寧區某小區保潔員,工作之餘在小區撿些廢品。事發當天,朱某在撿紙盒時發現一根鋼管,就想把鋼管帶走賣廢品,但是鋼管不好打包,她隨手將鋼管從3樓樓道視窗丟擲,準備整理完紙盒後再到1樓撿鋼管。沒想到下樓之後,聽說鋼管砸到人,她就沒敢撿回鋼管。
目前,朱某已因高空拋物罪被江寧警方刑事拘留,相關工作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各地案例】
12歲女孩被高空拋磚砸進ICU,
肇事者是裝修住戶
其實,不僅僅在南京,全國各地都曾發生過高空拋物傷人的事。
4月17日下午6時左右,
家住合肥市肥東縣迎河家園小區的12歲女孩甜甜(化名)推著嬰兒車和外婆下樓散步,不料剛出單元門,就被一塊從天而降的磚頭砸中,當場倒地昏迷不醒。經過調查,警方確認肇事者是同一單元11層一家正在裝修的住戶。
8月21日下午,
北京市北七家派出所接群眾報警稱:小區內有人從樓上向下扔東西,比較危險。接警後,民警第一時間趕往現場,並在四樓樓道內找到了幾名男子。經瞭解,這幾名男子分別是雷某和他的同事,他們喝過酒回家。雷某在樓道公共衛生間內打砸洗手池,並將砸壞的洗手池碎片透過樓道窗戶向下拋。民警現場處置期間,雷某情緒激動,拒不配合工作,民警對其警告時,雷某酒後放言:我就想受點皮肉之苦。隨後突然將手中衣服砸向民警,並用手掐民警脖子。民警第一時間將雷某控制,並傳喚至派出所。
這一系列事件經過網路傳播後,給大家敲響了“高空拋物”的警鐘。不少網友表示:“高空拋物已入刑,為什麼還是屢屢發生?不長記性!”“你伸出罪惡的手一拋,可曾想過樓下無辜的人?”
【法律法規】
高空拋物誰來擔責?
《民法典》《刑法》接連明確
治理高空拋物,不僅各個地方在努力,國家在立法層面也出手了。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對現有的關於高空拋物案件的法律體系作了完善。
民法典第1254條明確規定:
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民法典規定了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2021年3月1日,
《刑法修正案(十一)》
正式施行,其中正式將高空拋物罪作為獨立罪名。
《刑法》第291條第二款:
“從建築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當天,江蘇省常州市溧陽市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高空拋物案件,被告人徐某某犯高空拋物罪,被判處
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兩千元。
這個案件是高空拋物入刑後的全國首例判決。
3月17日,
北京市高空拋物入刑後首案宣判。近20斤的木板從樓房5層陽臺中被扔下,砸在樓下人行步道上,這是北京通州某小區發生的一幕,所幸當時無人經過。北京通州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此案,以高空拋物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某
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
今年2月,
上海市民蔣女士外出回家時,被從天而降的一袋生活垃圾砸中頭面部,其中多枚陶瓷杯碎片劃破了她的左臉頰,構成輕微傷。4月9日,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這起案件,這是上海首例高空拋物罪公訴案件。法庭當庭宣判,被告人於某某犯高空拋物罪,
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物業緊急提醒
高空拋物已有正式罪名
“高空拋物罪”
自今年3月1日正式起施行
將高空拋物行為入刑
釋放了予以嚴懲的訊號
讓責任人付出了更高的法律代價
同時也更大程度上釋放法律的警示功能
倒逼人們
自警、自律、自制
小區是我家
建設靠大家
大家齊努力
幸福你我他
!!!
END
聽說關注這個號的人
運氣都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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