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家居/ 正文

就這?有啥事逃得過財稅小先鋒的火眼金睛

我是上班只想划水摸魚,下班只想回家葛優躺的小莫!

就這?有啥事逃得過財稅小先鋒的火眼金睛

近幾年有關工商部門改革的政策頻出,從年檢改為年報,前置改後置,註冊資本實繳改認繳,住所登記便利化……

但是,還有一點各地基本沒有大改,那就是企業的住所登記!即便是叢集註冊,也得有個對應的地址!!!

01企業經營場所與營業執照登記的住所不一致,將面臨一至十萬的罰款,並且會進入經營異常名錄

營業執照上的住所「或經營場所」是經工商部門登記的合法住所「或經營場所」,公司得在登記的地方辦公。如果擅自變更了住所,將面臨一到十萬元的罰款,就是不低於一萬元,不高於十萬元的罰款!

當然,同時還會進入經營異常名錄,留下永遠的企業信用汙點「即使企業後來申請移出了經營異常名錄,該記錄也是永久存在的」。

依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未經變更登記,公司不得擅自改變登記事項。

第二十九條公司變更住所的,應當在遷入新住所前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新住所使用證明。

第六十九條公司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未依照本條例規定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限期登記;逾期不登記的,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02必須有辦公場所

   

不管註冊公司、分公司還是個體戶,都必須有個住所「或經營場所」。當然個別有特殊政策的地區除外。

企業住所登記的功能主要是公示企業法定的送達地和確定企業司法和行政管轄地,而經營場所是企業實際從事經營活動的機構所在地。

03經營場所不能任性

一方面,市場主體住所登記條件已經放寬,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生產經營情況自主選擇住所;

另一方面,並非任何場所都可以註冊為住所。例如,違章建築或建築不能登記為企業住所,軍隊房產需要相關的租賃許可證等等。

04民宅可以登記為住所

一般來說,企業可以以自己或者其他人「不要求必須是投資人」的住宅登記為住所。大部分地區住改商已經放開,特殊行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相關文章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