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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抹黑“藍朋友”形象!王文生被雙開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息,福建省消防救援總隊原總隊長王文生被開除黨籍、公職。此前,其已因涉嫌受賄、翫忽職守罪被提起公訴。

長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

注意到,通報指出,

王文生

在黨內搞團團夥夥、拉幫結派,臨退放縱,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嚴重破壞福建消防救援隊伍政治生態,嚴重抹黑消防救援隊伍社會形象。

王文生 資料圖

王文生出生於1964年9月,湖南耒陽人,早年一直在湖南消防系統工作,曾任長沙市公安消防支隊支隊長(副師職)、省公安消防總隊副總隊長(副師職)。

2015年3月,他離開湖南,調任福建省公安消防總隊總隊長(正師職),轉隸後為省消防救援總隊總隊長,2021年9月落馬。

2018年,根據中央改革部署,公安消防部隊集體退出現役,成

建制劃歸應急管理部,組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

轉隸後的消防救援隊旗為紅色與藍色,制服為“火焰藍”,

被網友親切地稱為“藍朋友”。

雙開通報顯示,王文生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在黨內搞團團夥夥、拉幫結派,與他人串供,轉移、隱匿涉案款物,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

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借操辦女兒婚宴之機斂財,長期無償佔用下屬車輛;

組織原則缺失,在幹部選拔任用中封官許願、利用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

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本人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

違規干預下屬單位執法工作;

臨退放縱,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在戀親濟親中棄守紀法底線,將組織賦予的消防裝備採購、建審驗收、監督執法等權力當做攫取鉅額利益的工具,罔顧職責,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通報認定,王文生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十九大和隊伍轉制後依然故我、頂風違紀違法,嚴重破壞福建消防救援隊伍政治生態,嚴重抹黑消防救援隊伍社會形象,性質嚴重、情節惡劣、影響極壞,應予嚴肅處理。

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王文生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取消其高階指揮長消防救援銜;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3月,最高檢釋出訊息,王文生涉嫌受賄罪、翫忽職守罪一案,由廈門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方起訴指控:王文生利用擔任湖南省長沙市公安消防支隊支隊長,湖南省公安消防總隊副總隊長,福建省公安消防總隊、福建省消防救援總隊總隊長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此外,在擔任福建省公安消防總隊、福建省消防救援總隊總隊長期間,王文生翫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遭受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翫忽職守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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