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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遷前後該如何固定和儲存證據?

近年來在土地供應緊張的條件下,各地經常出現房屋被逼遷或被強拆的情況,很多房子在沒有得到住戶的同意下就被強拆了。違法強拆發生時,往往場面混亂、緊急。被拆遷人應當保持冷靜的頭腦,做好證據的收集工作。實踐中,有很多被拆遷人遭遇強拆後,維權的最大阻力便是“證據不足”。

以下是北京來碩律師事務所郭丹丹律師從專業的角度對於強拆前後收集證據的方法總結,供大家參考和學習,以備不時之需。

房屋拆遷前後該如何固定和儲存證據?

1、拆遷前如何儲存證據

拆遷律師建議被徵收人保持敏銳的嗅覺,在進行強拆之前需要對自己的房屋狀況,四至範圍,房屋內外的財物進行拍照錄像。以備日後徵收方突然襲擊來不及儲存能證明房屋及財物的相關證據。

另外,被徵收人可以提前收集證明主體資格的證據,主體資格資訊是能否以自身名義參與法律程式獲得法律保護所必備的身份及與身份有利害關係的其他證據。如:身份證、房產證、土地證,租賃房屋的要有租賃合同、營業執照、納稅證明、交租金的收據等等,在土地徵收的案件中還涉及一些《承包合同》等。可以保留幾份副本,甚至存放在不同的地方,為日後維權做好準備,防患未然。

2、強拆過程中如何固定證據

被徵收人在得知強拆的事實後,切記要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電話,因為只有110才是官方唯一承認的報警電話。如果公安局出警切記要索要出警記錄回執單;但如果公安局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後冷淡對付,我們仍可透過法律途徑對公安機關提起行政複議或是訴訟,這時報警電話記錄就是最有利的證據。

之後,在公安機關到達現場前後都要做好拍照、錄音錄影等證據的收集工作,以便日後對違法人員、行為機關起訴時可作為維護自己權益強有力的證據,大大增加勝訴的把握。如:拍攝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員、拍攝到達現場的車輛、拍攝重要指揮人員,以及對熟知的重要領導進行拍攝等等。因為這些現場的錄音、錄影也可能是決定維權成敗的證據,而且這些證據一旦錯過,後期就無法收集,所以廣大的被徵收人一定要注意做好證據的收集和固定工作,為日後的維權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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