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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登記和網籤的區別是什麼?不要混淆!

很多人都聽說過預告登記和網籤這兩個專業術語,但卻不知道是什麼意思。預告登記和網籤是兩個概念,預告登記是制約開發商二次銷售的,而網籤是在簽訂購房合同時進行的網上公佈行為。那麼,預告登記和網籤的區別是什麼呢?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一起來看看吧!

預告登記和網籤的區別是什麼?不要混淆!

法律依據上的區別

購房者在買房子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兩者在法律依據上是有區別的,其實,網籤是沒有具體法律依據的。因為網籤只是房地產部門的網路化管理系統,並無直接的法律法規進行規定。而預告登記就不同了。根據《物權法》第二十條中的規定,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值得購房者注意的是: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將會失效。

物權效力上的區別

從上面的內容我們就可以得知,房子網籤後是沒有具體法律依據的,也就是它是不具有物權效力的,而且在一般情況下不能對抗第三人。在此處插入一個科普:網籤如果想擁有物權效力,那麼就得經過備案後,才能算是真正的具備了物權效力。預告登記具有物權效力,根據《物權法》第二十條以及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轉移不動產權,或者設定建設用地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等其他物權的。

作用上的區別

預告登記和網籤它們的作用也是有區別的,房屋買賣合同網籤是買賣雙方簽訂合同後,到住建委進行備案,並公佈在網上。網籤是為了讓房地產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賣",籤合同後可以撤銷。房屋預告登記簡單來說是指:房屋買賣雙方簽訂的合同後,為了保障自己能夠獲得物權而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行為是無效的。

購房網籤相當於在房屋管理部門將您的買賣協議備案,並在網際網路上公示,一定程度上有利於避免開發商一房二賣,是一種行政管理行為,但是不能代替過戶。實行購房合同備案制度,可以對開發商進行有效的制約。它不僅能促使開發商加快建房,按章辦理產權證,也可使購房者更加放心,很好地規避了一房二主為消費者帶來的諸多隱患。

購房者在購買房子的時候千萬不要忘記這兩步,這也是為了保護好購房者的利益所設定的,大家要明白兩者的不同,明白兩者的用途,為購房保駕護航。好了,以上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關於預告登記和網籤的區別是什麼的相關介紹,希望能給您帶來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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