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健康/ 正文

離職員工在網上吐槽前老闆“種種問題” 前老闆起訴名譽侵權被駁回

離職後在網上評價前東家,給其他“打工人”提供求職經驗,已成為常見的資訊交流方式。但因為發帖“吐槽”工作“坎坷”,卻被前老闆告上法庭。據杭州網際網路法院訊息,近日,杭州網際網路法院宣判了一起因離職員工評價前任老闆引發的名譽權糾紛案。法院最終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

小陳在網路上看到招聘助理設計師的資訊,後經過一系列的應聘流程,最終成功入職。入職一段時間後,小陳發現每天打卡的單位資訊與勞動合同上的公司資訊並不一致。為此,小陳與公司產生爭議,最終選擇離職。但離職後,該公司一直未與其結算工資。隨後小陳在網路平臺發帖, 吐槽公司負責人周某的種種“問題”。

公司負責人周某一紙訴狀將小陳告到杭州網際網路法院。

周某認為,小陳在網上的發文稱其“小聰明特別多”,存在“拖欠工資”等問題,提醒求職者“離他遠遠的”。上述言論嚴重影響周某個人聲譽及其在公司內聲譽,故訴至法院,要求小陳刪除內容、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

小陳辯稱,其發文內容皆因入職期間經歷有感而發。其直至離職才發現參與的工作內容與招聘公司並無關係,且周某拖欠工資是事實。自己作為該公司前員工,如實反映該公司存在的情況,沒有詆譭他人的惡意,且已主動刪除此貼,並致電周某誠懇道歉。

法院審理認為,涉案言論雖然提及周某姓名,但主文物件是針對公司。也就是說,小陳釋出的涉案言論中,除了“離他遠遠的”,其他言論並非針對周某。而上述言論既不構成侮辱,也不存在誹謗性質,只是小陳結合自身工作經歷,對周某作出的主觀評價。

即便認定小陳釋出的涉案言論全部指向周某,也不構成名譽侵權。小陳釋出上述負面印象言論,是建立在實際任職並與周某就上述內容發生分歧的基礎上。雖然言辭比較激烈、陳述稍顯誇張,但招聘單位與實際打卡單位不符、拖欠工資等問題均為事實,相關言論也不構成侮辱,因此小陳釋出的涉案言論不構成名譽侵權。

綜上,法院駁回周某訴訟請求。

法官表示,透過網路對公司及其負責人進行評價,互換工作感受,已經成為現下了解求職訊息的重要渠道。一方面,透過員工釋出的客觀評價,求職者可以自行評判求職風險,降低調查成本。另一方面,也起到監督企業合法合規運營,切實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作用。但在網上釋出評價時,應當遵守客觀理性的言論表達邊界,切勿為發洩不滿或吸引眼球“添油加醋”,損害他人名譽。企業也應當理性看待網路評價,對真實存在的問題加以改進,構築健康有序的用人環境。

(北青–北京頭條記者 李鐵柱)

更多內容,請關注Qnews

【版權宣告】

相關文章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