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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公示35箇中藥配方顆粒標準(第二批)

根據國家藥監局《關於結束中藥配方顆粒試點工作的公告》的要求,貴州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組織完成第二批35個品種的標準審評工作,為確保標準的科學性、合理性和適應性,現予公示,公示期15天。

9月9日,貴州省藥監局公示,貴州省中藥配方顆粒標準(第二批), 第二批共35個品種:白頭翁配方顆粒、穿山龍配方顆粒、燈心草配方顆粒、冬葵果配方顆粒、槐花(槐米)配方顆粒標準、薑黃、降香配方顆粒、金蕎麥配方顆粒、金櫻子配方顆粒、酒黃連(黃連)配方顆粒、酒牛膝配方顆粒、橘核配方顆粒、老鸛草(野老鸛草)、連翹心配方顆粒、龍膽(堅龍膽)、路路通配方顆粒、貓爪草配方顆粒、木芙蓉葉配方顆粒、南沙參(輪葉沙參)配方顆粒、羌活配方顆粒、青果配方顆粒、肉豆蔻配方顆粒、砂仁配方顆粒、山慈菇(獨蒜蘭)配方顆粒、石榴皮配方顆粒、柿蒂配方顆粒、水紅花子配方顆粒、天葵子配方顆粒、威靈仙(東北鐵線蓮)配方顆粒、鹽小茴香配方顆粒標準、鹽益智仁配方顆粒、益智仁配方顆粒、銀杏葉配方顆粒、浙貝母配方顆粒、重樓(雲南重樓)配方顆粒。

公示期間,相關單位或個人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請將書面意見反饋至貴州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化註冊處。其中,對各專案限度提出不同意見的,須同時提供相應的實測資料;涉及檢驗方法最佳化的,需提供最佳化後的方法及方法學驗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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