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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情、飲食勞逸、外傷病因

七情,即喜、怒、憂、思、悲、恐、驚七種情志活動。當精神刺激超越了病人自身的調節能力時,便可發生疾病。七情徵候均見於內傷雜病。

情志致病有三個特點:一是由耳目所聞,直接影響臟腑氣機,致臟腑功能紊亂,氣血不和,陰陽失調。如怒則氣上,恐則氣下,驚則氣亂,悲則氣消,思則氣結,喜則氣緩。二是與個人性格、生活環境有關。如性格急躁者,易被怒傷;而性格孤僻者,常被憂思所傷。三是不同的情志變化,所影響的內臟也不同。如喜傷心、怒傷肝、思傷脾、悲傷肺、恐傷腎。

臨床實踐證明,情志所傷,能夠影響內臟的功能,這是肯定的,至於具體傷哪一內臟,引起何種氣機變化,並不一定象上面所說的那樣機械,只有詳細審察病情,才能做出更為準確的診斷。

【臨床表現】喜傷,可見精神恍惚,思維不集中,甚則神志錯亂,語無倫次,哭笑無常,舉止異常,脈緩;怒傷,則見頭暈或脹痛,面紅目赤,口苦,胸悶,善嘆息,急躁易怒,兩脅脹滿或竄痛,或呃逆,嘔吐,腹脹,洩瀉,其則嘔血,昏厥,脈弦;思傷,可見頭暈目眩,健忘心悸,倦怠,失眠多夢,食少,消瘦,腹脹便溏,舌淡,脈緩;憂傷,則情志抑鬱,悶悶不樂,神疲乏力,食慾不振,脈澀;悲傷,見面色慘淡,時時吁嘆飲泣,精神萎靡不振,脈弱;恐傷,少腹脹滿,遺精滑精,二便失禁;驚傷,則情緒不安,表情惶恐,心悸失眠,甚至神志錯亂,語言舉止失常。

【證候分析】喜為心之志,過喜,可使心氣渙散,神不守舍,而見精神恍惚,思維不集中,重者神明失主,致神志錯亂,語無論次,舉止異常。

怒為肝之志,怒則氣上,大怒可致肝失疏洩,氣機不暢,而致兩脅脹痛,胸悶,善嘆息,或見急躁易怒。肝氣橫逆,克犯脾胃,胃失和降則致呃逆、嘔吐;脾氣不升則見腹脹洩瀉。

肝氣上逆,血隨氣升,氣血並走於上,故致頭暈,頭痛,面紅目赤,甚至氣血矇蔽清竅,而突然昏厥,血隨氣妄行,則見嘔血。

思發於脾而成於心,思慮太過,可使脾氣耗傷,心血虧虛。脾氣虛則運化失健,則見食少,腹脹便溏。心血不足以養心,致心悸,失眠多夢。形體不得氣血濡養,則清瘦,倦怠,頭暈目眩,健忘,舌淡脈緩。

憂愁日久不解,耗傷臟腑之氣,故見神疲乏力,食慾不振。過度悲哀,則使氣消,故見面色慘淡,時時吁嘆飲泣,精神萎靡不振。

恐則氣下,極度恐駭,可使腎之精氣下劫,腎氣不固,則遺精,滑精,二便失禁,下焦氣機不暢,而見少腹脹滿。驚則氣機逆亂,心神不能安藏,則情緒不安,表情惶恐,心悸失眠,重者神志錯亂,語言舉止失常。

三、飲食、勞逸證候

飲食、勞逸是人類生存的需要。但不知調節,也能成為致病因素。

(一)飲食所傷證

飲食所傷證,是指飲食不節而致脾、胃腸功能紊亂的一類病證。

【臨床表現】飲食傷在胃,則胃痛,惡聞食臭,食納不佳,胸膈痞滿,吞酸噯腐,舌苔厚膩,脈滑有力。飲食傷在腸,則見腹痛洩瀉,若誤食毒品,則噁心嘔吐,或吐瀉交作,腹痛如絞,或見頭痛、痙攣、昏迷等。

【證候分析】飲食過量,超過了脾胃的運化功能,致食物不能及時腐熟運化,胃氣不降,濁氣不得下行,則見惡聞食臭,食納不佳、胸膈痞滿、吞酸噯腐等症狀。飲食傷在胃,氣滯不通,故胃痛。飲食傷在腸,影響小腸受承和大腸傳導的功能,氣機不利,則見腹痛、洩瀉。

誤食毒品,驟傷胃腸,氣機繚亂,則吐瀉交作甚至出現頭痛、痙攣、昏迷等嚴重中毒的症狀。

(二)勞逸所傷證

勞逸所傷證,是指因體力或腦力過度勞累,或過度安逸所引起的一類病證。

【臨床表現】過勞,則倦怠乏力,嗜臥,懶言,食慾減退。過逸,則體胖行動不便,動則喘喝,心悸短氣,肢軟無力。

【證候分析】過勞則消耗,致元氣損傷而見倦怠無力、嗜臥、懶言、飲食減退。過逸,則氣血執行不暢,脂肪蓄積,身體肥胖,加之肥人多痰,痰溼內阻;故動則心悸短氣、喘喝等。

(三)房室所傷證

房室所傷證,是指性生活過度,或早婚,產育過多,導致腎虧而表現為生殖系統疾患的症證。

四、外傷證候

外傷徵候,是指外受創傷,如金刃、跌打、獸類咬傷及毒蟲螫傷所引起的區域性症狀及整體所反映的徵候。外傷致病主要傷及皮肉筋骨,導致氣血瘀滯。其次為染毒,毒邪入髒,神明失主,甚至危及生命。

(一)金刃、跌僕所傷證

本證,是指因金刃、跌僕等意外事故所致皮肉筋骨或內臟損傷的一種類病證。

【臨床表現】輕者區域性青紫。腫脹、疼痛,活動不便,或破損出血;重者傷筋折骨,疼痛劇烈;若內傷臟腑,則吐血、下血;若陷骨傷腦,則戴眼直視,神昏不語。

【證候分析】區域性受傷,脈絡破損,血滲於肌膚之間,故見患處青紫,腫脹、疼痛、活動不便。若損傷皮肉,血液流於脈外,則見出血。如損傷過重,致筋傷骨折,疼痛劇烈,若傷臟腑,絡破血溢,則見吐血,下血。若頭部受傷,骨陷傷腦,元神損傷,故致戴眼直視,神昏不語。

(二)蟲獸所傷證

本證,是指由毒蟲、毒蛇、狂犬等動物傷害人體所引起的病證。

【臨床表現】毒蟲螫傷,輕者區域性紅腫疼痛,出疹,肢體麻木疼痛;重者頭痛,昏迷。

毒蛇咬傷,則見傷口疼痛,麻木,或腫脹,起水泡,甚則傷口壞死,形成潰瘍;若全身中毒,則見頭暈,視物模糊,胸悶,四肢無力,牙關緊閉,呼吸困難,瞳孔散大,脈遲弱或結、代。

狂犬咬,發病後怕光、恐水、畏聲、怕風、吞嚥、呼吸困難,四肢抽搐。

【證候分析】若毒蜂、蠍子、蜈蚣、毛蟲等傷人,區域性損傷,則見紅腫疼痛;若毒邪侵入經脈,則見肢體麻木疼痛;若毒邪瀰漫全身,擾及清竅,則致頭暈,昏迷。

毒蛇傷人,邪毒聚於患處,致傷口麻木疼痛,或腫脹,起水泡,甚則區域性壞死,形成潰瘍;若毒邪流竄全身(一般在受傷後1~6小時),可見頭暈,胸悶,視物模糊,牙關緊閉,四肢無力,呼吸困難,瞳孔散大。

狂犬咬傷,一般潛伏15~60天,長者達一年以上,毒邪逐漸瀰漫擴散周身,使肌肉麻木,肌肉麻痺,吞嚥困難,遇風、光、水聲或其它響聲,則四肢抽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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