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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傳|不要誤讀晚明史

簡介

作者:商傳(1945年11月-2017年12月26日),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研究員,中國明史學會會長。

文章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報》2009年第33期

商傳|不要誤讀晚明史

近來由電視和出版引發了“明史熱”,但是其中很多作品誤導了廣大觀眾和讀者。這些作品描述嘉靖、隆慶以後的政治腐敗與國家頹勢,並由此下結論說,明亡於萬曆。其實,這是一種傳統的說法,也是對明史的誤讀。

今天國內外的明史專業研究者,多數人都認為明朝自萬曆以後,發生了社會轉型。為什麼人們會誤讀晚明?我認為大致可歸納為如下幾個原因:一是清朝統治者為說明其取代明朝的合理性,有意誇大明朝的失誤。明亡於萬曆、天啟之說,出於嘉慶帝之口,以表明其祖先萬曆間起於遼東之合理性。二是明朝遺民反思亡國原因,總結其失誤,對晚明的政治與社會風氣頗有批評。三是清及以後的史家,在論及晚明的時候常常會與明太祖、太宗時代或與清康、乾盛世相比,在盛讚明初及康、乾盛世的同時否定晚明,忽略了建立在專制政體之下的“盛世”,是落後的政治體制所維繫的暫時的強大。四是以往歷史的研究,重政治史研究,忽視了對晚明經濟、思想、文化及社會等方面的研究,對晚明社會轉型變化的實質尚不瞭解。

明史學界對晚明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發展變化早就給予了比較肯定的評價,但對晚明政治一般多持批評態度。我認為,經濟、文化與社會生活的變化不可能不影響到政治領域,晚明政治其實也發生了較大變化,最突出的一點,就是專制統治的鬆動。

萬曆十七年(1589年)大理寺左評事雒於仁給神宗上了一份奏疏,他在這份奏疏中將皇帝罵了一頓,說神宗病在“酒色財氣”:“夫縱酒則潰胃,好色則耗精,貪財則亂神,尚氣則損肝。以皇上八珍在御,宜恩德將無醉也,何釀味是耽?日飲不足,繼之長夜。此其病在嗜酒者也。皇上妃嬪在側,宜思戒之在色也,何幸十佼以開騙門,溺愛鄭妃,惟言是從。儲位應建而久不建,此其病在戀色者也。皇上富有四海,宜思慎乃儉德也,夫何取銀動支幾十萬,索潞綢至幾千匹,甚至拷宦官,得銀則喜,無銀則不喜,沂之瘡痍未平,而鯨憑錢神復入,此其病在貪財者也。皇上不怒而威,宜思有忿速懲也。夫何今日杖宮女,明日杖宦官,彼誠有罪,置以法律責之可也,竟使斃於杖下,甚則宿怨藏怒於直臣範儁、姜應麟、孫如法,俾幽滯拘禁,抱屈而不伸,此其病在尚氣者也。夫君猶表也,表端則影正。皇上誠嗜酒矣,何以禁臣下之宴會?皇上誠戀色矣,何以禁臣下之淫蕩?皇上誠貪財矣,何以懲臣下之饕餮?皇上誠尚氣矣,何以勸臣下之和衷?四者之病,纏繞心身,臣特撰四箴以進,對症之藥石也,望採納之。”

時值歲暮,留其疏十日。轉年正旦,神宗見閣臣申時行等,把雒於仁的奏疏給他看,並且自辨甚悉。時行等則勸以“此疏不可發外,恐外人信以為真”云云,奏疏遂得留中。這是迄今我們能夠見到的最為大膽辱罵皇帝的事例了,而更關鍵之處還在於事情的結果。這當然與當時的政治狀況有直接關係。

隨著晚明社會僭越之風的盛行,官場的等級權威也受到挑戰。當時的內閣大學士許國曾說:“小臣一開口,不必是,即為風節;大臣一開口,不必非,即為朋比。小臣百詆大臣,輒以為不可屈而抗威權;大臣一侵小臣,便以為不能容而沮言路。”更有甚者,萬曆二十一年內閣大學士王錫爵與東林黨先軀顧憲成一段對話,更直指皇帝和朝廷。錫爵道:“當今所最怪者,廟堂之是非,天下必欲反之。”憲成則道:“吾見天下之是非,廟堂必欲反之耳!”許國所論,是世風對於傳統等級觀念的變異;憲成所言,則代表了當時部分士大夫不以君主之是非為是非,而以天下之是非為是非的政治觀念。

香港中文大學朱鴻林教授在研究萬曆年間將王陽明入祀孔廟的過程中當時朝廷中討論的情況時發現,對於此類重大事項的決策,竟然是透過朝廷中相關官員集體討論,採用計票方式來決定的。以我陋見所及,在中國傳統社會政治生活中實乃絕無而僅有者。

萬曆中後期,社會輿論對於時政的批評,從官場而漸至民間,從少數而至普遍,從口喃耳語而至抵掌劇談。內閣首輔沈一貫於萬曆二十六年所上的揭帖中說:“往時私議朝政者不過街頭巷尾,口喃耳語而已。今則通衢鬧市唱詞說書之輩,公然編成套數,抵掌劇談,略無顧忌。所言皆朝廷種種失政,人無不樂聽者。啟奸雄之心,開叛逆之路。此非一人口舌便能聳動,蓋緣眾懷怨憤喜於聽聞耳。”他這裡所說的“眾懷怨憤”,其實是晚明社會的一種較為普遍的社會心態。他所說的這種輿論波動,主要是在都會城市之中,所謂“通衢鬧市”。這一切當然都是商品經濟在發生作用,所以主要也就發生在市鎮範圍,但畢竟衝擊了舊日的政治體制。

商傳|不要誤讀晚明史

明代自正統減賦後,賦稅政策開始有實質性變化,所謂民力稍蘇,財賦漸存於民間。隨著商品生產發展,財富的價值與日俱增。嘉靖間權臣嚴世蕃在家中排列海內十大首富而不是十大官員,彰顯財富在時人心目中的地位。萬曆以後,人心追求財富,商人地位上升,官民商賈之中,富可敵國者日多,明神宗也成為以貪財好貨著稱的皇帝。《明史·食貨志》記:至神宗萬曆六年,太倉歲入凡450餘萬兩,而內庫供金花銀外,又增買辦銀20萬兩以為常,後又加內操馬芻料銀7萬餘兩。這基本沒有超出舊日金花銀總量。可是時代變遷了,社會生活改變了,人們的財富增加了。晚明奢靡風氣之盛,歲以百萬為額的金花銀顯然已不足神宗的御用,於是神宗開始徵收礦稅。而礦稅之興,不僅神宗獲利。宦官乃至地方官吏也有了貪汙機會,於是又因此形成一個自。上而下的利益鏈條。以礦稅為貪汙之道,不同於傳統的貪腐,而明顯帶有新興的商品經濟發展條件下的變化。由此而引發的民變,則發生於臨清、武昌、廣東及江南各地城鎮,部分持不同政見的官員和商賈也成為民變的同情與支持者。民變之目的,不在於均貧富,而在於改變既行的政策,是民眾力量在國家政治舞臺上的表現,其於社會發展的革命性意義是不言而喻的。於是出現大量對於朝政和官員貪汙風氣的批評的奏疏,批評的言辭也不斷激烈。

清朝人稱明朝的言論大膽為“橫議”。清人蔣超伯《南漘楛語》卷6《橫議》記:“有明橫議最多,略無忌諱。謂太祖殺徐夫人,於餘永麟《北窗瑣語》見之。謂……仁宗中毒,於楊儀《螭頭密語》見之……謂宣宗為惠帝之子,於屠叔方《建文朝野彙編》見之……高拱《病榻遺言》公然述張江陵構隙之故,一曰《顧命紀事》……尤今人所不敢言也。鄧元錫網羅故實,公然撰《明書》45卷,起於太祖,訖於世宗,尤今人所不敢作也。”

言論的大膽,當然是政治寬鬆的表現。晚明雖然主體上仍處於君主專制政體之下,但與明初已迥然不同,與其後的清代更有著天壤之別。這在中國傳統社會政治中,是絕無而僅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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