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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陽一對夫妻“偷樑換柱”,罰款1000元,拘留十日!

駕駛途中發現前方交警設卡查車,夫妻倆在交警眼皮下趕緊停車互換位置,欲想逃避查處。近日,寧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早勝中隊查處一起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車輛上道路行駛的交通違法行為。

慶陽一對夫妻“偷樑換柱”,罰款1000元,拘留十日!

2021年9月20日寧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早勝中隊在轄區國道211線開展交通違法整治行動時,發現一輛號牌為甘M****9的小型汽車,突然在距離交警執勤點不遠處停了下來。這一異常行為,立即引起了交警的注意,一女子從駕駛坐換到到了副駕駛的位置,副駕駛男子迅速駕駛車輛繼續前行,執勤交警立即對該車進行攔停檢查。經檢查發現,坐到了副駕駛位置的女子未取得任何機動車駕駛證,當被交警問到剛才是誰開的車,該女子楊某起初矢口否認,民警迅速聯絡大隊指揮中心,調取沿路影片監控,在大量影片、圖片證據面前楊某最終承認自己無證駕駛的違法事實。據瞭解,楊某和丈夫金某從西峰出發準備回正寧縣老家看望父母,正準備參加機動車駕駛證科目三考試的楊某突發奇想,想利用回老家的機會練練車輛駕駛技術,沒想在途中遇到交警查車,就和丈夫調換位置,企圖透過“偷樑換柱”矇混過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九十九條之規定,對當事人處以罰款1000元並處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寧縣公安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事件中的二位夫妻看似“配合默契”,但是終究“漏洞百出”。即便老司機,開車也不能確保絕對安全,而未取得駕駛證就敢開車上路,可見視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如同兒戲,希望廣大駕駛人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遵章守法,謹慎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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