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
北京京康律師事務主任、西北政法大學物權與土地研究所聯席所長史西寧律師
收集了拆遷戶聽到較多的“鬼話”,和大家分享,讓拆遷戶們分辨一下自己是否也聽到了同樣的“鬼話”。
不簽字就斷水斷電斷氣斷路,各種斷的開始
再不簽字,就將道路挖掉,線路拆掉,這樣的威脅經常出現,目的就是為了給拆遷戶的生活造成干擾,迫使簽訂補償,拆遷戶應當明白,在低補償面前決不能低頭,畢竟影響以後一家人的生活,我們要做的就是堅定信心,收集對方違法行為,做好證據收集工作,拆遷方斷不斷是一碼,拆遷戶不能因為對方的威脅就早早妥協。
早簽字得獎勵,還能優選回遷房
獎勵政策每個拆遷專案都有,作為合理補償之外的獎勵,然而現實當中成為了拆遷方的一種促籤的手段,要知道羊毛出在羊身上,合理補償拆遷方都不想給,會平白無故的給你看似高額的獎勵嗎。
拆遷戶不管做什麼決定,都是建立在合理補償的基礎之上,如果本應該拿到100萬合理補償的,最後給你50萬,還聲稱早簽字可以給你10萬的獎勵,那麼你認為這樣的獎勵有必要拿嗎,拆遷戶不能讓拆遷方的障眼法矇蔽了雙眼,過度的關注獎勵,而忘掉了合理補償才是重點。
早簽字可以幫你多測量面積
經常遇到一些測量人員,聲稱心繫百姓,百姓如何不容易,獲取拆遷戶的信任,並告知拆遷戶自己是內部人員,可以向拆遷戶透漏有利的訊息,並且如果聽取意見早簽字,可以幫助拆遷戶多測量出很多面積,如果不聽勸沒有趕緊簽字的,後續的稽核非常嚴格,恐怕想得到合理補償都難。
如果拆遷戶聽信了讒言簽訂了協議,那就是一失足成千古恨,拆遷戶和拆遷方本身就處於兩個對立面,利益衝突方,相當於兩個不同信仰的軍隊,敵軍怎麼可能會幫助你來消耗自己的利益呢,所以只要合理補償沒有白紙黑字的寫在協議中,拆遷方不管說什麼做什麼,如果獻殷勤,都是“非奸即盜”。
不簽字就和別人家一樣被強拆
殺雞給猴看,意思用懲罰一個人的辦法警告其他人,拆遷中也經常出現這樣的事情,拆遷方為了給大多數人心理造成壓力,通常選擇一家或者幾家拆遷戶進行強拆,並對其他拆遷戶說,如果不簽字,下場也是被強拆掉,在這種無形壓力面前很多人選擇妥協。
要知道,法律明確禁止強拆行為,更不能違背拆遷戶的意願拆遷,對於這種方式的施加壓力,拆遷戶要提前做好房屋證據收集工作,拆遷戶頂著拆遷方強拆壓力的同時,拆遷方也頂著違法強拆追責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