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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曝光酒駕案列。

福鼎曝光酒駕案列。

福鼎論壇 說城事

“老司機們”

安全駕駛意識薄弱 獲刑後仍不悔改

繼續僥倖“酒後駕駛”

近期部分酒駕案例來襲

大家一定要警鐘長鳴

案件回顧

一、2016年10月7日,被告人金某孝無證酒後駕駛無牌二輪摩托車,案發時血液乙醇含量為183。15mg/100ml。被福鼎法院判處拘役一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

五年後於2021年2月1日13時許,被告人金某孝再次飲酒後無證駕駛無號牌二輪摩托車與對向的無牌二輪摩托車相碰撞,經鑑定,案發時被告人金某孝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35。32mg/100ml。經福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事故認定,被告人金某孝負事故的主要責任。福鼎法院遂以危險駕駛罪判處被告人金某孝拘役四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二、2015年4月30日,被告人卓某英在高速收費站入口被交警查獲,經鑑定案發時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08。72mg/100ml。被福鼎法院判處拘役一個月,緩刑二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

被告人沒有吸取教訓,於2021年4月17日凌晨,被告人卓某英再次飲酒後無駕駛資格駕駛無牌二輪電動摩托車並與被害人正常行駛的小車碰撞。經鑑定,案發時被告人卓某英血液中乙醇含量高達273。42mg/100ml。福鼎法院遂以危險駕駛罪,判處被告人卓某英拘役四個月二十天,並處罰金5500元。

三、2017年2月16日,被告人林某貝酒後無證駕駛無牌二輪摩托車,案發時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41。45mg/100ml。被福鼎法院判處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時隔四年後,2021年6月26日晚,被告人林某貝再次酒後上路無證駕駛無牌二輪摩托車並搭載小純(化名),甚至逆向佔用左道行駛,與對向被害人駕駛的小型普通客車發生碰撞,致林某貝、小純受傷及兩車損壞;經鑑定,案發時被告人林某貝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24。43mg/100ml;小純的傷屬輕傷一級。福鼎法院遂以危險駕駛罪判處被告人林某貝拘役二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

四、2021年3月24日,被告人朱某南飲酒後無證駕駛無牌二輪摩托車,被交警查獲,案發時血液中乙醇含量124。51mg/100ml,被福鼎法院判處拘役一個月二十日,緩刑三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

不到半年時間,被告人朱某南於2021年8月13日晚再次飲酒後無證駕駛無牌二輪摩托車,被設卡檢查的公安民警查獲,經鑑定,案發時被告人朱某南血液中的乙醇含量為182。68mg/100ml。

法院認為

此次被告人朱某南醉酒後在道路上無駕駛資格駕駛無號牌機動車,且在緩刑考驗期內犯新罪,福鼎法院決定撤銷原刑事判決對被告人朱某南宣告的緩刑,予以數罪併罰,以危險駕駛罪判處被告人朱某南拘役三個月二十五日,並處罰金6200元。

題外話

俗話說吃一塹長一智,相同的錯誤不應該再犯第二次,希望廣大駕駛員們應思悔改,杜絕再犯,切勿僥倖酒後駕車。

那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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