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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候補官員權力有多大?

清朝因為科舉,產生了大量的仕子,以及“蔭功世職”制度的存在,所以並不是考上科舉了,就有官當的,就算給你分配了職務,也不意味著你就有現職可做。

官員的職位是定額的,這關係到朝廷發放俸祿,那是一個蘿蔔一個坑。所以就有一大批預備官員等著上崗就業。這批人名義上已經是官員了,但是暫時沒有崗位。

清朝的候補官員權力有多大?

所以吏部會按照職位、資格、班次把這些人的名單彙總一下,每個月抽一次籤,分發到某個部或某個省,等待委用。到了部裡或者省裡還得等著現任升職或者死去,才有機會補實缺。這部分人就是傳說中的候補人員。

當然由於抽籤隨機行太大,比如當年于成龍一個山西人,最遠就去過北京,結果給人家抽到了廣西,補到了羅城那個蠻荒之地。

再比如袁可立的孫子袁賦誠,,補到了雲南楚雄府通判,結果碰到了吳三桂叛亂,結果在北京家裡候補,等朝廷平了判再入上任,結果沒等到那天,病死了。

所以為了避免抽到那些鳥不拉屎的地方,有錢可以花錢指定某個部或者某個省,這樣就可以避免被抽到偏遠地區或者不滿意的地方。

清朝的候補官員權力有多大?

官員候補的時候,是沒有俸祿,更沒有實權的。這些本質上都是一個預期,在把預期變成現實這個過程中,是有很大風險在的。

當某個實職官員一命嗚呼的時候,有陌生人上門弔唁,未及走出靈堂,那笑容便掩飾不住了,這人必是該任的候補官員。

但是也有像袁賦誠那種情況的,熬不到就任,自己就先掛了,那估計在棺材裡都能哭得爬起來。

所以這些官員一旦就任,那一定是要找補回此前等待時,所有浪費的時間和經濟成本的。時間成本是找不回的,但經濟成本那是必然可以找回的。

不過候補官員在清朝的確發揮過反腐的作用。雍正皇帝查官員貪腐,就用過一個狠招。就是查現任官員貪腐的時候,必須帶著候補官員,查實一例,候補官員補缺一例。

清朝的候補官員權力有多大?

這就充分調動了這些候補官員的積極性,早知道有些候補官員可是候補了十幾年了,每天看著別人坐著自己的位子享福,自己的待遇卻跟普通老百姓無異,那是怎樣的心情?

所以很多候補官員會主動收集證據,協助朝廷坐實現任官員的貪腐罪行,查辦了他,自己就可以直接補缺上任了。

更關鍵的是,為了避免因為賬目不清為前任頂缸,所以他們會重點把賬目捋得清清楚楚,這樣對朝廷而言,最大限度地挽回了損失。

然後在抄家殺頭貪腐分子的時候,雍正還命令候補補缺的官員必須到場觀刑。實際上這又變成了一場生動的廉政教育。經歷過這個場景的官員自然心存敬畏,不敢任意貪腐了。

因為自己一旦貪腐,弄不好下一個候補官員也要這樣搞自己了。

清朝的候補官員權力有多大?

可以說雍正這一招一箭三雕。既查出了貪腐,又替朝廷挽回了損失,還培養了一個廉政的繼任官員。

這樣做但是很可惜,乾隆繼位之後,為了名聲,就廢除了這項措施。沒錢的候補官員們就又回到了無限期的等待之中,有錢的酒乾脆直接買實缺,一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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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候補官員權力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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