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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在位31年殺了15萬貪官,仍沒有解決貪腐,其中有3個問題

朱元璋重典治貪:貪墨60兩就要處斬!明朝60兩相當現在多少錢?按照明朝當時的經濟情況,一兩銀子大概相當於現在的200塊錢,六十兩銀子相當於現在12000塊錢,這傢伙夠厲害的,也就是貪汙如今低薪白領們的一個月工資,就是掉腦袋的罪啊。朱元璋在位31年,殺了15萬貪官,辣手治吏,不可謂不嚴厲,但是貪官為何殺不完?

朱元璋在位31年殺了15萬貪官,仍沒有解決貪腐,其中有3個問題

朱元璋在位31年殺了15萬貪官,仍沒有解決貪腐,其中有3個問題

第一:官員俸祿低!

朱元璋開國時定的明朝官員的俸祿是非常低的,俗話說,千里為官只為財!古時候當官的人接觸的人群要麼是大商賈,要麼是“大地主”,這之間的人情來往、禮尚往來的開銷開銷就非常的高。而朱元璋定的官員俸祿,也僅僅是可供溫飽,可以說實在是太低了!

朱元璋在位31年殺了15萬貪官,仍沒有解決貪腐,其中有3個問題

第二:朱元璋反腐的動機不純。

朱元璋從來沒有真正反過腐。他的所謂反腐,都是“洪武四大案”中的一個理由而已。而“洪武四大案”的真正目的,大家都知道,是為了屠殺功臣,實現皇權的高度集中。朱元璋殺了胡惟庸、殺了藍玉,這不會讓人覺得他是在反腐,只會讓人覺得是“兔死狗烹”!反腐只是殺功臣的藉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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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朱元璋只顧著殺,而沒有其他配套的措施。

對於貪官,朱元璋就是用嚴刑峻法處理,就是要殺頭,這僅僅是起到了威懾作用,但是沒有預防、沒有教育、沒有真正瞭解官員的需求,官員們手中權力過大,但是卻沒有有效的相互牽制與監督體系,這樣就為貪腐創造了條件,而這些,都是不能簡單的依靠殺戮來解決的。朱元璋設立的錦衣衛方向走偏了,錦衣衛作為一個政治工具,偏重執法能力而忽略了監視功能。

朱元璋在位31年殺了15萬貪官,仍沒有解決貪腐,其中有3個問題

我們現在回過頭來看,朱元璋對待貪官用了最殘酷的手段,但一直都沒扼制貪汙腐敗之風,最大的原因就是群臣洞悉了朱元璋殺人的用意,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群臣收入太低想法太多,而最直接的原因就是缺乏控制手段和執法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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