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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西周時期國野制度

西周分封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城市與鄉村對立的國野制度。至春秋中期以後,各諸侯國為了滿足戰爭對財富、人力的需要,打破了國野界限,促進了城市經濟功能發展。社會各階層流動開始加快,社會處於大分化、新組合的變動中。隨著國野制度的消亡,加速了西周原有分封體制的解體。

國野制度

國野制度又稱為鄉遂制度。國野制度實際上是集軍事、政治、經濟於一體的分封制度,是周王朝對不同身份的人採取不同的統治政策和剝削方法。

淺談西周時期國野制度

西周分封示意圖

周滅商後,為了控制被征服地區的土地和人民,分封貴族子弟到各要衝地建邦立國。這些散佈於各地的“據點”就是“國”( 亦稱“

”),居於國中全副武裝的周人及其同盟者便是“國人”。

國與國之間的農田和叢葬間雜的“野”( 亦稱“

”),野中居住的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或商朝遺民,他們統稱為“野人”。

野人主要從事繁重的農業勞動,其八家共養之公田之上的所有收穫物均應悉數上交。相對於防守嚴密的國,野是被征服的領土,相對於以周人為主體的國人,野人就是被征服者。國與野的對立,是西周時期階級矛盾的具體體現,也是西周奴隸制度的一個特點。

國人參與國事

國人是與諸侯公卿血緣較為疏遠的親族成員,他們人數眾多,有參與議論國事的權利,如朝會、國家的盟誓等。國人在西周晚期及春秋時地位極為重要,國家的興亡、勝敗,國君的安危、宗族的盛衰,幾乎都決定於國人。

《周禮》甚至規定,國人可以“詢國危”、“詢國遷“ 、“詢立君” 。國人有受教育的權利,還有服軍役和納軍賦的義務,各諸侯國軍隊多以國人作為主力。正因為國人有這樣大的勢力,才會有國人反對君主暴政的多次起事,他們甚至逐殺國君、大夫,爆發了國人暴動。

淺談西周時期國野制度

野人地位的上升,國野制度的消亡

最初,國人與野人的地位大不相同,政治待遇有著天壤之別。野人主要從事耕作,不能參與政治與軍事,更沒有資格接受教育。

春秋中期,諸侯國之間的戰爭規模越來越大,參戰人數越來越多,僅從國人中徵兵已遠遠不能滿足戰爭的需要,因此野人也被徵兵入伍。這是野人地位提高的顯著標志。

淺談西周時期國野制度

同時,野人也開始有了接受教育的機會,“私家之學的興起,打破了“學在官府對知識壟斷的局面。春秋末年,私學的創立者孔子,積極實踐其“有教無類的教育主張,孔夫子的學生中就有許多野人,例如子路、子張等。

社會經濟的發展及諸侯國內外嚴重的政治軍事衝突,進一步導致國人地位下降,野人社會地位提高。春秋戰國各國權貴興起養士之風,被養之士多來自地位提高的野人階層。國、野間界限被打破,兩者逐漸合一,並在春秋晚期至戰國時期瓦解,被中央集權國家地方行政的郡縣制取而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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