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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軾反對變法又抨擊舊黨的腐敗使自己仕途不順

蘇軾字子瞻,又字和仲,號東坡居士。北宋眉州眉山(今屬四川省眉山市)人,祖籍河北欒城,北宋著名文學家、書法家、畫家。蘇軾是宋代文學最高成就的代表,為“唐宋八大家”之一。蘇軾一生,於政治上反對新法與新任宰相王安石政見不合,對舊黨執政後暴露出的腐敗現象進行了抨擊,因此,既不能容於新黨,又不能見諒於舊黨!所以,一生仕途不順!

至和三年(1056年),蘇軾首次出川赴京,參加朝廷的科舉考試。當時的主考官是文壇領袖歐陽修,歐陽修認為蘇軾將來文章必獨步天下。

嘉祐六年(1061年),蘇軾應中制科考試,即通常所謂的“三年京察”,入第三等,為“百年第一”,授大理 評事、籤書鳳翔府判官。四年後還朝判登聞鼓院。治平二年,蘇洵病逝,蘇軾、蘇轍兄弟扶柩還鄉,守孝三年。三年之後,蘇軾還朝,震動朝野的王安石變法開始了。蘇軾的許多師友,包括當初賞識他的恩師 歐陽修在內,因反對新法與新任宰相王安石政見不合,被迫離京。朝野舊雨凋零,蘇軾眼中所見,已不是他二十歲時所見的“平和世界”。

熙寧四年(1071年)蘇軾上書談論新法的弊病,王安石很憤怒,讓御史謝景在皇帝跟前說蘇軾的過失。蘇軾於是請求出京任職:熙寧四年(1071年)至熙寧七年(1074年)被派往杭州任通判、熙寧七年(1074年)秋調往密州(山東諸城)任知州、熙寧十年(1077年)四月至元豐二年(1079年)三月在徐州任知州、元豐二年(1079年)四月調往湖州任知州。革新除弊,因法便民,頗有政績。

蘇軾反對變法又抨擊舊黨的腐敗使自己仕途不順

蘇軾

元豐二年(1079年)蘇軾四十三歲,調任湖州知州。上任後,他即給皇上寫了一封《湖州謝表》,這本是例行公事,但蘇軾是詩人,筆端常帶感情,即使官樣文章,也忘不了加上點個人色彩,說自己“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這些話被新黨抓了辮子,蘇軾上任才三個月,就被御史臺的吏卒逮捕,解往京師,幸虧北宋時期在太祖趙匡胤年間既定下不殺士大夫的國策,王安石和太后為其求情,蘇軾才算躲過一劫。

出獄以後,蘇軾被降職為黃州(今湖北黃岡市)團練副使。

元豐八年(1085年), 宋哲宗即位,高太后以哲宗年幼為名,臨朝聽政,司馬光重新被啟用為相,以王安石為首的新黨被打壓。蘇軾復為朝奉郎知登州(蓬萊)。四個月後,以禮部郎中被召還朝。在朝半月,升起居舍人,三個月後,升中書舍人,不久又升翰林學士知制誥,知禮部貢舉。當蘇軾看到新興勢力拼命壓制王安石集團的人物及盡廢新法後,認為其與所謂“王黨”不過一丘之貉,再次向皇帝提出諫議。他對舊黨執政後,暴露出的腐敗現象進行了抨擊,由此,他又引起了保守勢力的極力反對,於是又遭誣告陷害。蘇軾至此是既不能容於新黨,又不能見諒於舊黨,因而再度自求外調。

蘇軾反對變法又抨擊舊黨的腐敗使自己仕途不順

司馬光

元祐四年(1089年)蘇軾任龍圖閣學士知杭州,蘇軾在杭州過得很愜意,自比唐代的白居易。但元祐六年(1091年)他又被召回朝,不久又因為政見不合,調往潁州任知州,元祐七年(1092年)任揚州知州,元祐八年(1093年)任定州知州。元祐八年(1093年)高太后去世,哲宗執政,新黨再度執政,紹聖元年(1094年)別為寧遠軍節度副使,再次被貶至惠陽(今廣東惠州市)。

紹聖四年(1097年)年已62歲的蘇軾被一葉孤舟送到了徼邊荒涼之地海南島儋州(今海南儋縣)。據說在宋朝,放逐海南是僅比滿門抄斬罪輕一等的處罰。徽宗即位後,蘇軾被調廉州安置、舒州團練副使、永州安置。元符三年(1100年)大赦,復任朝奉郎,北歸途中,於建中靖國元年(1101年)卒於常州(今屬江蘇)。

縱觀蘇軾一生,於政治上反對新法與新任宰相王安石政見不合,對舊黨執政後,暴露出的腐敗現象進行了抨擊,因此,既不能容於新黨,又不能見諒於舊黨!所以,一生仕途不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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