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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文帝改革:對鮮卑來說是進步,對整體來說是倒退

孝文帝在遷都洛陽的同年發動了對南齊的戰爭,不過孝文帝諸多的戰略失誤最終導致這次南伐無功而返。在南伐塵埃落定後,孝文帝便雷厲風行地進行改變鮮卑舊俗的變革。他剛剛回到洛陽,就召開群臣會議討論這項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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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你們大家是想讓我朝能夠遠追商周,還是連漢晉都趕不上呢?”咸陽王拓跋禧回答∶“群臣確實希望陛下能夠與古代的聖王媲美。”孝文帝接著問道∶“如果這樣的話,將透過什麼途徑才能達到這個目的呢?”拓跋禧回答∶“應當改革舊俗,以成就日新之美。”

六月二日,孝文帝下詔命令∶“在朝廷上不準說鮮卑話,違者免官。”十六日,孝文帝下詔在全國徵求國立圖書館裡沒有的書籍,凡是對國家有益的書,都厚加賞賜。

六月二十一日,孝文帝下令改變北魏度量衡,完全按照《漢書·律曆志》的標準重新設計。

八月九日,北魏朝廷選拔了十五萬武士擔任羽林、虎賁將士,負責皇宮和京師的保衛工作。同月,在洛陽設立國子學堂、太學和四門小學。過去,北魏一直不使用錢幣,本年度,孝文帝還下令鑄造、使用太和五銖錢。

孝文帝改革:對鮮卑來說是進步,對整體來說是倒退

除了禁止鮮卑話、禁止胡服、改革度量衡、設立學堂等之外,在隨後的一年多時間裡,孝文帝繼續進行了一系列涉及文化方面的改革,主要體現在∶

一是改革官制。十二月一日,孝文帝在光極堂召見群臣,宣佈實施九品官制,並進行大規模的官員選拔。北魏前期,在官制上鮮、漢雜用。所謂漢制。是接受漢族人士的建議,創立曹省,“備立百官”,主要機構有尚書、門下、中書三省組成的中央機構,其主要負責人是漢人。所謂鮮卑制,在中央主要指八部大人制和內侍官系統。八部大人是北魏宗室有關的八大部落酋帥,是軍政合一的官員,顯現出氏族制的遺風。孝文帝按照漢魏傳統,設定三師、三公、尚書、中書、四徵、四鎮和九卿等中央文武官職,地方設刺史、郡設太守、縣設令長。在改革官制的同時,孝文帝也改革了用人制度,試圖恢復漢代鄉黨清議、推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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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改鮮卑姓為漢姓。鮮卑族本無姓氏,與漢人接觸後的姓氏是從部落名稱轉變來的。鮮卑族多綴語,他們的姓氏也多綴語。太和二十年(公元496年),孝文帝下詔稱∶“鮮卑人以土地為拓,主人為跋。北魏祖先出自黃帝,以土德而稱王,因此,稱作拓跋氏。土地是萬物之源,也是最純正的顏色——黃色,皇族應改姓元氏。其他功臣舊族全部改姓。

三是建立門閥制度。孝文帝素來重視門第,他認為范陽盧氏盧敏、清河崔氏崔宗伯、滎陽鄭氏鄭羲、太原王氏王瓊四姓,為北方知識分子所推崇,他將四家的女兒都納入了後宮;隴西李氏李衝因才能而受到孝文帝的賞識,孝文帝也將他的女兒納為夫人。這當是孝文帝最初確定的具有與北魏皇室聯姻資格的北方四姓高門。在孝文帝評定”四姓“時,隴西李氏唯恐本族無法進入四海大姓,乘坐善跑的駱駝晝夜兼程趕往洛陽活動,結果,卻仍然落空了。不過,隨著李衝的運作,隴西李氏也被確定為與”四姓“地位差不多的四海大姓,隨之趙郡李氏地位也得以提升,因此,就出現了所謂的北方漢族”五姓七望“之說。

孝文帝改革:對鮮卑來說是進步,對整體來說是倒退

對於鮮卑人,孝文帝又下詔:”鮮卑人過去不講究姓族,即使是功臣的後代,也與寒門賤人沒有區別,一些位居三公、公卿的,他們的直系親屬還不免做非常低階的官吏。穆氏(丘穆陵氏)、陸氏(步六孤氏)、賀氏(賀賴氏)、劉氏(獨孤氏)、樓氏(賀樓氏)、於氏(勿扭於氏)、嵇氏(紇奚氏)、尉氏(尉遲氏)八個姓氏(被稱為的勳臣八姓),從太祖道武帝拓跋珪以來,功勳卓著,對他們的子孫要登記造冊,提交司州和吏部,像漢族四姓一樣不得擔任低階官吏。

孝文帝還對全國的姓氏進行評定,確定鮮、漢上層的門第,目的在於作為選官的依據,北魏由此建立了六等門第的門閥制度。第一等膏粱門第∶三世中有過三個宰相(三公);第二等華腴門第∶三世中有過三個院級首長(尚書令、中書令、尚書僕射);第三等甲姓門第∶三世中有過重要部部長(尚書);第四等乙姓門第∶三世中有過次要部部長(九卿)和州長(刺史);第五等丙姓門第∶三世中有過顧問官或國務官員(散騎常侍、太中大夫);第六等丁姓門第∶三世中有過副部長級官員(吏部員外郎)。每一等級的子弟都有相應的做官標準。從此,北魏選官“但檢其門望”“取士於門”“以門見舉”,形成了“以貴承貴,以賤襲賤”的門閥制度。

建立門閥制度,除了保證高門子弟做高官之外,孝文帝還明確規定高門之間相互通婚、不同等級之間不得通婚。

孝文帝改革:對鮮卑來說是進步,對整體來說是倒退

根據北魏制度,由於帝室十姓之間不得通婚,所以,親王的王妃和妾都只能從勳臣八姓和清修之門(漢族四姓)中選擇。

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要想讓統治階級之間有序起來,孝文帝的這一做法並非沒有一點道理。如果完全唯才是舉,那麼,文化程度相對較低的鮮卑貴族將失去北魏帝國的統治權,因此,孝文帝的分定姓族這一舉措是特定歷史條件下的產物,他成功地改造了北魏政權的統治結構,建立了包括鮮卑貴族和漢族高門在內的新的門閥秩序,使得上層統治集團的內部矛盾得到了緩和,也促進了民族之間的融合,但是,這種規制也讓下層的社會危機凸顯了出來,並最終以六鎮起兵的形式導致了北魏帝國的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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