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李某現年12歲,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玩火致災導致武某房屋受損,而王某作為李某的監護人,應當就武某損失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Read more釋出於:2022-12-29in遊戲
身邊事|未成年簽訂購房合同,可否認定為效力待定合同
”從案例來看,小雪雖然是未成年人,但是鑑於其簽訂合同時符合我國法律對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特殊規定,應當將其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具備獨立簽訂合同的能力...
Read more釋出於:2022-03-22in娛樂
從安陽3名兒童被精神病患者殺害分析,精神病殺人承擔什麼責任?
所以上述案件,實施犯罪的精神病男子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行為侵害三個家庭,如男子本身有財產,應當先在其擁有財產範圍內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不足部分由監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適當補償...
Read more釋出於:2022-03-19in娛樂
隋朝辯案:私自侵佔他人財產,乃至錯認他人財產為己產,是什麼罪
在民事審判中,當代司法強調的是“責任自負”,即當人們為一定民事法律行為時,如果不注重自身權益的保護(如本案寄養母牛時未按法律規定訂立相關契約),則權利喪失的風險即已存在,一旦發生爭議,權利方就會因為缺少相關證據而喪失客觀存在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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