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隊引導者趙磊|世界經理人博主
銳景_195402330
我只看結果,如果你能夠做到,我就相信你的方法可行。
在輔導很多企業時,我發現有許多種不良的上下級關係。
其中有一種關係,呈現了這樣的特點:
上級與下屬在合作過程中,相互吸引又相互排斥,表面看起來凝聚力很強,但實際關係卻又很鬆散。
在這種關係中,下屬的困惑在於:
下屬被要求為部門業績負
責,獨立尋找達成目標的資源、自負盈虧,因為部門有一定的獨立性,又或者是分公司,所有的業務都來自於創新和自我驅動。
下屬經常受到來自總部、上級領導的控制,執行上級的管理指令。有時,上級為了達到控制目的,還會越權指揮財務、業務人員。下
屬被上級用一根根被稱為“管理規定”的隱形皮筋牽著
,雖然有活動餘地,但卻不能走的太遠。
表面上,上級給了下屬授權,下屬可以獨立做出決策,實際上,上級並沒有放棄控制權,並且時常會跳出來,以支援業務、加強公司管理的名義指手畫腳。
當下屬出現危機或資源短缺的時候,上級卻以部門獨立運營、自己想辦法為名,拒絕提供任何有價值的幫助。
由於下屬在嘗試新的業務模式,很難獲得公司既往產品、資源的支援。
新業務對市場認知、業務模式、資源匹配,與傳統業務相比都發生了變化。
這使下屬很大可能會與其它部門發生矛盾。
出現這種情況,上級一般不希望捲入其中,往往採取默不出聲的態度,即不支援也不反對;
荷蘭管理學家弗雷德曼將這種上下級關係,稱之為
“代理模式”。
在代理模式中,上級期望下屬充當“環境刺激者”的角色,當他發現公司有一些業務需要轉型,或者需要嘗試一種新的業務模式時。
他會暗示下屬,做一些突破過去常規的業務,或者採取一些創新的方法,甚至鼓勵下屬做一些出格的事。
上級常常掛在嘴邊的話是:
我只看結果,如果你能夠做到,我就相信你的方法可行。
這看上去是在鼓勵下屬,做創新性的嘗試,但我的研究發現,這類事情有兩個共同特點:
● 上級自己想做,但卻沒有足夠勇氣做的;
● 領導一般不會明確提出具體目標;
下屬努力完成的嘗試,看上去是自己的意願,實質上是在為上級謀取利益、滿足上級的某種需要。
如果成功了,功勞自然歸上級所有。
如果失敗了,責任都在下屬。
下屬甚至會因為堅持這種嘗試,而受到上級的嚴厲排斥。
在代理模式中,下屬經常會感到困惑、憤怒。
明明是按照上級指示進行的,但上級卻從來沒有明確過目標,而且經常會聽到上級矛盾的聲音。
上級
今天
強調:
“寧可賠錢也要多做燈塔客戶”,明天又在會議中大力要求:
“擴大產值是第一要務,那些不掙錢的客戶就不要跟了”。
昨天還在肯定新模式,今天又認為下屬的部門管理存在問題等等。
在代理模式下,下屬的壓力巨大,他們很難搞清楚如何做才是對的,也無法在取得階段性業務成果時感到興奮。
上級的目標永遠摸不清楚,可又必須讓上級看起來,比下屬更加成功。
雖然有些下屬能夠應對這樣的壓力,但仔細觀察就會發現,他們實際上早已經不堪重負。
(全文完)
說明:本文部分內容參考《神經質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