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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動是魔鬼,山東一男子為阻擋街道強拆,駕車撞人被判無期徒刑

人生有兩個東西最寶貴:一個是禁忌,一個是定力,人生處處有禁忌,事事都需有定力,禁忌和定力是人生的靈魂,人生有兩個東西最可怕:一個是慾望,一個是衝動,慾望和衝動是萬惡之源,最容易使人“一失足成千古恨“!人有禁忌和定力,才能免受慾望和衝動的懲罰。

衝動是魔鬼,山東一男子為阻擋街道強拆,駕車撞人被判無期徒刑

強拆案件發生在2018年,事發於濟南市槐蔭區的玉清湖街道,街道辦事處以及槐蔭區綜合執法人員集結了上百名拆遷人員對當事人的廠房進行拆遷,無論是誰聽到自己的房屋要被強拆掉肯定會怒氣沖天,而當事人聽到訊息後也失去了理智,攜帶危險器具駕駛用於作業的剷車趕到拆遷現場,衝撞拆遷人員,造成人員死亡多人受傷。

衝動是魔鬼,山東一男子為阻擋街道強拆,駕車撞人被判無期徒刑

圖片素材來源網路

2021年7月濟南中院經過審理最終作出了一審判決,判決當事人因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於這樣的判決當事人的家人肯定是不服的,因為在他們看來這樣的行為完全是自衛,家人表示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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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案例分析 街道辦、居委會、村委會有權處理違建房屋嗎?

不管是單純的拆違建還是拆遷中的違建處理,一直都是惹人爭議的地方,

按照法律規定違建房屋並非是誰想拆就能拆,想怎麼拆就怎麼拆

,必須按照嚴格的法定程式進行,首先就要先對當事人作出《限期拆除通知書》告知當事人事實理由以及認定依據,並且應當在規定時間內自行拆除,如果當事人不履行義務的還應當下發催告程式,只有最後當事人仍然不履行的才由機關部門強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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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一些街道辦、居委會、村委會沒有拆遷權利,但是往往會被委派一些輔助性工作,這就導致了一些街道辦、村委會狐假虎威,開始對拆遷戶的房屋強制拆除。

根據法律規定人民法院裁定準予執行的,一般由作出徵收補償決定的市、縣級人民ZF組織實施,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執行。”

由此可知,強制拆遷的執法主體是市、縣人民ZF或者人民法院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行政處罰法》2021年7月15日開始實施,其中就明確規定了: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管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當地實際情況,

可以決定將基層管理迫切需要的縣級人民政府部門的行政處罰權交由能夠有效承接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行使

,並定期組織評估。決定應當公佈接行政處罰權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加強執法能力建設,按照規定範圍、依照法定程式實施行政處罰。

看到上述規定我們可以看出隨著新《行政處罰法》的實施,

意味著街道辦等已經成為違建房屋有權處理的部門,不僅可以認定還能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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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雖有拆除許可權,但仍要遵守法定程式

雖然街道辦、鄉鎮有權對違建房屋處罰、拆除,但同樣需要遵守嚴格的法定程式才可以

,最基本的程式也需要兩名以上的工作人員進行實地勘察瞭解,瞭解之後根據情況綜合考慮後作出《限期拆除通知書》,並且決定書中應當寫明法律要求的內容。

而實際拆除中對方都沒有履行公告、催告程式,簡簡單單一句話房屋就成了違建,隨隨便便的就被拆掉了,這樣的行為毫無疑問是違法的。

拆遷律師總結,雖然一些原本沒有許可權的部門對違建房屋有了處理許可權,前提仍然是要遵守嚴格法定程式才可以,否則其拆除行為就是違法的,拆遷戶們可以透過法律主張因違法強拆造成的損失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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